“钱?”看着离开办公室的向学志的背影,叶子丹露出了讽刺的笑容。
从这一天开始,每天下午在校门口,宁丹凤必定能收到一束鲜花。
向学志一米八零的个子,长得也不赖,所以,她并不讨厌。出于礼貌,他前几次送的鲜花,宁丹凤都收了,但从一朵开始,一直涨到了九十九朵,宁丹凤趋起了眉头:“对不起,宿舍里放不下那么多的鲜花。”
但被拒收的向学志并不气馁,面对宁丹凤冷冷的面孔,他也觉得每天这样影响不好,所以,从每天,变成了隔三差五地送。而宁丹凤自从那天与他说过后,再也没有收过他的花。
时不我待,屡次遭拒的向学志,终于放下了做作的绅士风度,露出了他纨绔的嘴脸……
这一些,对埋于书海的苏擎宇与邢阳春来说,根本都不知道;而作为护花使者的古立雄,被其它学校的倩女靓妹包围着,早已乐不可支,忘了南北,不知东西。m.χIùmЬ.CǒM
这不?今天是星期五,晚上一回别墅,他们缠上了苏擎宇:“哥,帮帮忙吧,明天一起去?”
“怎么?整天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不好?你小子开荤了吧?”邢阳春戏道。
“一两个,三四个的,我当然游刃有余,可整天几十个的围着你转……你试试!”古立雄反讥道。
“好象,是有的人自找的呀。”邢阳春讥笑道。
敏感的宁丹凤没有仔细地听清古立雄说的内容,还以为古立雄与邢阳春在说她呢!“我……”宁丹凤到是涨红了脸,想说:我可不是自己找的;但就是没有说出来。
“丹凤,什么事?”作为女孩,苏擎宇关心当然要多一点儿。
“不,没事!”宁丹凤摇了摇头:这事,就不用麻烦擎宇了。
古立雄在这一点上,总是后知知觉,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别人:“哥,你说,学习也应该有张弛,明天就一起出去吧!或许,你们也能折上一枝呢!”
“二十都不到,早着呢,小荷才露尖尖角……,你就不能想想别的?”邢阳春说。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鲜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古立雄带着几分挑逗是吟道。
“你……”邢阳春想说些什么,却被苏擎宇打断。
苏擎宇没有忘了自己多大,更不是“木”,与花为伴,同样喜欢;试想,如果他不懂风情,吟诗作画怎么能有寸进?所以,他想了想,说道:“去干什么?”
“就郊游,去烧烤。”一听有门,古立雄马上来劲了。
“骑车去吗?”
“嗯。”古立雄想,我到想开车,你老大肯吗?
“多少人?”
“这……”古立雄难住了;每次都是:自己就约两三个,却来了一大群,今天自己约了四个校花,都不知道会来多少!
“这什么?就一两个?让我们去给你当陪衬呀。”邢阳春道。
“不,不――,刚好相反,我都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但肯定是一大群,对,是一大群。”古立雄急道。
也许,天生就是管理天才,就算古立雄不说,苏擎宇也猜到了。
“行,就给你当一回‘绿叶’吧!”苏擎宇应道。
“哥,你越来越可爱了。”见苏擎宇答应了,古立雄恨不得扑过去在他脸上亲一口。
“别――”苏擎宇打趣道:“如果你有那样的爱好,找我肯定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早声明过了,我不是‘同志’。”
心事重重的宁丹凤一直没有插嘴,而作为老大,苏擎宇没有追问:既然她不说,应该有她自己的难言之隐,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女孩,而自己却是男的。
……
烧烤,苏擎宇他们都没有插手,看着兴致勃勃的古立雄,他们不可能去抢他的风头,还好,女孩并不算多,只有十几个,而且,还有叶子丹不知道是怎么得到的消息,今天也跟了来;有他作为古立雄的帮手,足够了!
古立雄在苏岳东那儿学的手艺,今天拿来表现,是最好不过的。
邢阳春似乎也感觉到了宁丹凤有心事,所以,今天,他一直陪着宁丹凤聊天。
看着一个个女孩的个头都相当与自己的苏擎宇,默默地退到了远处,静静地坐在草地上,不了解他的人,一定会觉得他是因为自卑,但他们肯定猜不到,苏擎宇现在想的是什么!
面对并不宽阔的河面,享受着习习凉风,苏擎宇想:如果这儿种上一大片桔子,而且,清一色是宁江蜜柑,会是什么样的一种风景?他还没有从书中解脱出来呢……
“吃点儿吧,你好象有心事!”
一声动听的声音伴着一阵烧肉香味,传进了苏擎宇的感官,他轻轻地抬起头:那是一张清丽、脱俗的脸,虽然称不上是“绝色”,但却非常经看,按苏擎宇当地的话说,就是“内秀”。
苏擎宇没有客气,他轻轻地接过插着竹签的两块烧肉与几片面包,说了一声:“谢谢!”
“我可以坐这儿吗?”女孩并没有离开,随着苏擎宇的点头也,坐在了他的边上。
“我叫潭月秀,与你们同年上的学,在艺校声乐系……,我的嗓音虽然不能说最好,却也应该是上上之选,但我在校里,却……却……”
苏擎宇咬下一块肉,在嘴里慢慢是嚼着,漫不经心地听着。
“我看过你在青年节联欢表演……你的嗓音并不算太好……”说到这儿,潭月秀紧张地看着苏擎宇,因为,她怕苏擎宇生气。
苏擎宇没有生气,只是用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审视着她,许久才说:“中肯!”
“但你唱的歌,为什么会那么地动人?”潭月秀终于放心地问道!
“哈哈哈哈……”苏擎宇突然大笑了起来:“如果不是看着你,我认为你是在笑话我呢,哈哈哈哈!”
再次看了一眼潭月秀,苏擎宇说道:“我喜欢唱歌,但我没有专门地学过乐理,所以,不怎么懂发音,怎么样润色,甚至,如何换气我都不去想,我只知道,去选择我喜爱的歌词含义和我欣赏曲调意境,把自己溶入歌中,用我自己的心去唱!我想,心中的歌,一定动人!因为,那是我的心声!”
“心声?”潭月秀恍然大悟;她不笨,因为,她明白了自己找错重点了,老师也提到过,但自己没有在意。
“谢谢!”这的确是潭月秀发自肺腑的谢意。
潭月秀并没有离开,她只是坐在苏擎宇的身边,不知道苏擎宇在想些什么,自己又找不到好的话题;不过,她觉得就这样坐着也挺好、挺喜欢的!
直到苏擎宇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她突然蹦出一句话来:“我能去找你吗?”说完,她的脸红到了脖子。
苏擎宇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笑笑,这应该算是一种默许吧?
从那以后,苏擎宇的宿舍里,时不时的,会有一两声女孩的说话声,而且时常伴着几声轻笑。
每到这个时候,苏擎宇总是放下手中的书,看着潭月秀忙这忙那:把床单拉拉直呀,东西放放整齐呀什么的,这一切,让苏擎宇感觉到了温馨:这种感觉,就是恋爱吗?
于是,苏擎宇出去的时间多了:下馆子,逛商场,什么蹬山游泳郊游就成了家常便饭,当然,这都是双休日的事,出去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带上三位发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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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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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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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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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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