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洛依和陈怀瑾过去一看,这边放的都是些鎏金或者银的首饰,并不贵重,款式也很简单朴素。
肖洛依看上了一款缀着银铃的玉兰花银簪:“你拿这个我瞧瞧……”
伙计一看,嘿,还挺有眼光,这银首饰里最贵的一支让她看上了。
伙计一边往外拿,一边嘴里解释:“这位客官,这玉兰花步摇是纯银打造的,银铃上头这个是上等的白玉,做工精巧,价钱可不便宜……”
肖洛依仿佛没听到,让陈怀瑾帮她簪在发髻上。
陈怀瑾顺着她的指引,帮她簪发。
簪好了,肖洛依语气欢快地问:“好看吗?”
那银铃随着肖洛依一回头,晃荡着发出一阵细碎的铃声,一晃一晃地在她耳边摇曳,晃得陈怀瑾头晕眼花。
“好看。”陈怀瑾沉声应。
“客官,您小心些,这东西要是弄坏了……”伙计着急地提醒。
“多少钱?”陈怀瑾打断了伙计的碎碎念。
伙计:“……三两银子。”最多能少二百文钱!
陈怀瑾从怀中掏出了三两银子,二话不说就给了伙计。
伙计:“……”嘿!不还价?!
还真是个大方的。
肖洛依买了一只发簪,又转向卖玉的那边。
看着那边的白玉发簪、耳环,肖洛依想起了自己在红薯地里发现的那个白玉耳环。
瞧着跟这里面的那些平安扣耳环样子相差也不大……
肖洛依指着最相似的一款问:“这个多少钱?”
伙计这会儿已经热情起来了:“娘子,这个便宜,只需一两银子……”
才一两银子啊……果然便宜。
土豪肖洛依自然是看不上,却也仔细端详了一番,还从袖子里(空间)掏出了那只耳环来对比。
伙计恍然:这是丢了一只耳环,舍不得扔掉,想来配一只一样的?
在小家小户中,这种情况不少见。
于是伙计很热心地过来帮忙比对。
这耳环瞧着素净,可那平安扣的厚薄有差异、颜色有差异、大小有差异,就都不一样,还有上面的耳勾也有差异。
一来二去比对一番,竟然没发现一样的。
伙计也遗憾:这生意难道就做不成了?
于是伙计做最后的努力:“这位客人,我这里的耳环质地也不比您手中这只差,不如您重新买一对更划算。”
肖洛依哪里是舍不得这耳环?
她只是很遗憾:“可惜了……”线索没了。
伙计又道:“您的耳勾上镶嵌了一粒小米珠,这是几年前长安城里常用的缠丝串珠的手法,这种手法的耳环平常只用在比较贵重的首饰上,用在这等寻常白玉耳环上的,小的第一次见。”
肖洛依一挑眉:“你是说,这白玉耳环应该是长安城里的首饰铺子卖出来的?”
伙计肯定地点头:“应是如此。寻常地方,谁家的粗布衣裳上面还描金秀凤?只有长安城里的铺子干得出这种事情来。”都是大铺子为了培养学徒,让学徒用便宜首饰练手的。
这话说得肖洛依笑了起来:“成,我知道了……我再看看别的。”
“伙计,伙计……你瞎了眼了?放着我家小姐这样的客人不招呼,跑去招呼那穷酸的?”一个尖锐的女子声音响起,伙计和肖洛依陈怀瑾夫妇都扭头看了过去。m.χIùmЬ.CǒM
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婢女,她身旁站着的是一个容貌清秀衣着锦绣的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虽然没说话,嘴角甚至还带着笑,可那目中无人的态度,却很清晰地诠释了她心中的傲气和不屑。
肖洛依笑了起来,跟这种女子计较,自己都觉得丢人。
她拉住了自家相公的袖子,声音娇软:“相公,我们走。”
走到那年轻女子身旁时,肖洛依再次声音娇软地提醒:“这位小姐,麻烦让让,你挡住门了。”
肖洛依的态度让那主仆二人有一种装逼却被无视的郁闷,年轻女子微微蹙眉。
婢女却已经大怒:“放肆!叫我们家小姐让你?你算什么东西?”
肖洛依不急不恼,仿佛很惊讶似的看向那婢女:“你的意思是,你家小姐是天皇老子?是公主皇后?谁见了都应该避让?”
这话可不敢瞎说,那婢女吓得脸都白了:“你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这样说了?”
“你刚才不是说,你家小姐挡了寻常百姓的路,寻常百姓都没资格让你家小姐让开吗?除了皇家的贵人,还有谁有这样的排场和资格?”
婢女:“你……你胡说!我们家小姐可是知府家的……”
“庆云!”彭佳玉终于开口,蹙眉喝止了婢女,同时也让开了路。
彭佳玉目光流转,滑过肖洛依的脸,心头微微讶异:这女子容貌好美!
再看陈怀瑾的容貌时,又是一阵讶异:她相公的容貌也很是俊朗……
只可惜出身决定了他们只能生活在乡下人家,好看又有什么用?
轻蔑的眼神一闪而过,彭佳玉没说话。
肖洛依抿嘴一笑,拉着陈怀瑾离开了金玉楼。
身后,那婢女还在喋喋不休:“小姐,您可是知府家的二小姐,他们如此放肆,您怎么还不让我训斥几句……”
“和那种乡下的无知妇人,有什么好争执的?争赢了也是丢了自己的面子。”彭佳玉细声细气,言语中满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肖洛依嘴角微微一勾:这位小姐,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唉!
陈怀瑾听在耳中,眸光沉沉:原来是知府家的千金啊……怪不得这样盛气凌人。
夫妻二人往车马行缓缓而行,经过成衣铺子时,陈怀瑾拉住了肖洛依:“再去买几身衣裳吧?”
肖洛依看了陈怀瑾一眼:“我们不是才刚买完没几天吗?怎么又要买?”
陈怀瑾垂眸:“我的娘子这样好,值得天下最好的衣裳,怎可因为衣裳简朴被人看轻。”
这话说得……肖洛依心头暖得厉害,她莞尔一笑,声音娇柔:“我听相公的。”
夫妻二人进了成衣铺子,选那妃色和淡绿色的绸缎裙子各买了一身,肖洛依又买了一身窄袖绯色的衣裙。
在外做法事时宽袍大袖的不方便,窄袖比较实用。
肖洛依收获满满,陈怀瑾很是满意,夫妻二人刚一出成衣铺子,就听熟悉的尖叫声响起:“你个小混蛋,竟然敢偷到我家小姐的头上来!你不要命了?!”
肖洛依和陈怀瑾扭头看过去,尖叫的是那叫庆云的婢女,旁边站着的就是那知府家的二小姐。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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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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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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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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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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