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恐惧得很,生怕自己会一个不小心在他们面前漏了怯。
我不知道陶苍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但很显然他是在利用那两只由猴子变成的男女去打探什么消息。
我心里越发地恐惧,于是最后一天,我尽可能地呆在房间里或者和林珊一起呆在花房里,尽量不单独行动。
陶苍建的寿宴终于如期举行,我和胡楼一想到第二天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心里高兴得不得了。
宴会上觥筹交错,我心里都藏着事儿,也不敢多喝,酒过三巡,眼看宴会上的人都已经喝得东倒西歪了,胡楼也几乎滴酒未沾,我们两个人先回了房间,早早睡下了。
谁知道我睡得正香,忽然听见一阵敲门的声音,我腾地坐了起来,一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我再一看旁边的床,胡楼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床上空空如也。
我心里暗暗吃惊,这家伙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
这个时候门外传来林珊的声音,她说不好了,出事儿了。
我心里顿时一哆嗦,赶紧打开门,只见林珊身上全都血,看着特别吓人。
我问她到底怎么了,可她又不肯说,就是一个劲儿地哭。
我当时已经完全乱了阵脚,胡楼下落不明,林珊又浑身是血,又问不出个所以然。
我当时大脑已经是一片空白了,林珊拉着我上了楼,我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她走了。
到了三楼,我才发现事情太不对劲了,三楼的一间间客房的大门都是开着的,跟我们一起来山庄的人都站在大门的门口直勾勾地看着我,就像是看着某种猎物。
我当时脑袋已经糊涂了,就在这如此怪异的景象之下,竟然完全不自知,我当时还死死拉着林珊的手,疑惑地问,这到底是怎么了?
只见林珊慢慢回过头,看向我。
她的那一双眸子里全是狡黠,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对尖锐的獠牙,在月光之下散发着惨白的光。
我顿时魂飞魄散,挣脱开她的手,撒腿就跑。
三楼你也知道,哪有什么能跑的地方,我就一头扎进了书房,把书房的大门反锁上。
当我把门锁好之后,才发现书房里除了我竟然还有别人。
而那个人正是胡楼。
只见他半坐在书架前,脸色苍白,身子下面大滩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受伤的,只是看得出他已经是奄奄一息。
胡楼看见我,就一把握住我的手,我感觉他都要把我手的骨头给捏碎了。
我说兄弟,你坚持一下,我带你离开这里。
他笑了起来,说没用的,他走不了了,看来今天就是他的命数的终点了。
然后他把这本书交给了我,跟我说,一定要把这本书交给诡语者。
我当时已经全都懵了,我说诡语者到底是个啥玩意,这事儿我办不了,你跟我出去,咱俩找地方把伤先包扎上,回头什么诡语者,还是龟鱼者的,你自己去办。
胡楼依然死死捏着我的手,他说没办法了,他出不去了,他在我手心写下了一道咒阵,也就是我刚才对你用的那个咒阵。
他说能用身上的鲜血破解咒阵的人,就是诡语者,只要你把这本书给他,他就会明白了。
我接过了书,还没等问清楚这个咒阵到底是干嘛的,他就已经死了。
这个时候,我手里拿着书,却依然深陷绝境,无路可逃。
书房的大门并不结实,外面的一直有人在撞击大门,只怕用不了多久,这扇大门就会被突破,而我也会和胡楼一样死在这间书房里。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突然侧面一个书架自己打开了,那书架后面竟然是一条暗道。
一个人从暗道走了出来,那个人竟然就是林珊的父亲。
之前我和林珊约会的时候见过他父亲一次,只知道他是一个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人,而且我感觉他并不喜欢女儿和我这种不靠谱的男人交往,但他死死拖住我,将我拖进了暗道。xǐυmь.℃òm
当他关闭书架的暗道门的瞬间,书房的大门终于被撞开了,我顺着暗道的缝隙看出去,只见林珊带着一大群人闯进书房,他们四处搜索,没有发现我的踪迹,最终走到了胡楼跟前。
林珊试了试胡楼的鼻息,见他已经死了,就回过头,发出几声吱吱嘎嘎的尖叫,很快,一只硕大的猕猴跑了进来,将胡楼的尸体啃食干净。
林珊的父亲没让我一直呆在原地看,而是连拉带扯地将我带回了花房,也就是这个小隔间里。
我从来没想过我在这小隔间里一呆就是整整五十年。”邵大爷长叹了一口气。
“那陶家没有找你吗?”祝龙问。
“当然找了,恨不得挖地三尺去寻找我的下落,而且他们更想找到的并不是我,而是我手里的这本书。”邵大爷的视线落在书上:“你能看得懂这书上的文字吗?这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
祝龙低头翻阅了一下手里的《诡闻录》,只看了几页就不禁暗暗称奇,因为这本诡闻录记录的正是养尸。
“看来我们的猜测没错,陶家确实是在养尸。”邵大爷的表情居然有些释然。
“我被林珊的父亲藏到了这个隔间里,他才给我讲了关于林珊和她母亲的事儿,他说林珊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他是这儿附近的渔民,名叫邵四海,会点养花的手艺,就被陶家招到山庄里来专门在花房养花。
他说林珊和她母亲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来到山庄的,当时自己正在花房里给花修建枝叶,就看见她们母女俩从车里走了下来,那个时候林珊不过七八岁,躲在她妈妈的身后。
林珊的母亲一看就是一个了不得的女人,她身上虽然穿得是破破烂烂的衣服,可是一看气质就不是寻常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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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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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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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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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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