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周六,轮到王志平这批人休息了,他准备和林楚楚去逛街。
虽然快立秋了,天气还是有点热,人走在街上就穿一件单衣,都还挂着汗呢!
再看看王志平,三七分的头发,穿的一套中山装当外套,里面还穿了件热带风的衬衫,戴了一副蛤蟆镜,妥妥的时尚弄潮儿。
没走两步就热的不行,但他为了帅气的造型,还坚持逛街。
结果,热的头晕眼花,快要昏倒,一下没注意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两个当事人还没说话,就听林楚楚骂道:“是个不长眼的,居然敢往我志平哥身上撞。”
那人看到她们穿的光鲜亮丽,一看就是高干子弟,立马道歉:“对不住啊!”
王志平把蛤蟆镜推到头顶上,故作帅气的说:“没事,是我没看清路。”
“二丫头,你是二丫头对不对?”那人激动的问。
志平已经好久听到这个名字了,仔细的打量着那人,似曾相识的感觉,再加上眼角的疤,不确定中带着一丝坚定的说:“钱……三胖?你是三胖对不对!”
“对对对,是我,我是三胖。”那叫钱三胖的激动的说。
然后,二人相认,抱作一团。
记忆一转,来到了十五年前。
天空一片黑沉,不停的下着小雨,小脑袋上包着脏兮兮的破布条的钱二胖,被g安从拐卖人口的窝点救出来,因为他受伤了就被送进了医院治疗。
经过简单的治疗,g安就来询问他。
“小朋友,你家住哪里?爸妈在什么单位上班?”一个女g安,轻声问道。
小二胖摇了摇头说:“姐姐,我不记得了。”
后来,g安又问了医生,说他可能是脑部受过重击,才导致了记忆的缺失。
又因为跟本市及几个周边城市,报失踪的五,六岁小男孩情况长相不符合,加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来认领,只能将他安排进福利院。
他和王志平是同一天到孤儿院,因为二人的年纪比较小,又是后来的,所以那些大孩子经常欺负他们。
过了几天发现钱二胖人小,但不好惹,惹急了他玩命的跟人干架,跟个不要命的小疯子似的,大家也就接受了他的存在,不再找他的麻烦。
而王志平柔柔弱弱的,像个女孩子,每次被欺负了,也只敢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大家就变本加厉的欺负他。
比如,吃饭的时候往他碗里丢一把土,路过身边时推搡他,在他的被窝里撒尿,时不时揍他一顿。
做这一切,也不是为了什么,就是想找个人欺负一下,毕竟他们都是这样被欺负过来的,所以大伙并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
不要命的二胖大家不敢招惹,可这个像女孩子的二丫头,被打了了也不还手,比较好欺负,所以他们就只欺负二丫头。
别指望福利院的员工会管,这种事情管不过来,想着都是小孩子,打打闹闹的很正常。
再一次被大家殴打的时候,小二胖忍不住了,先是喝退了他们,把王志平拎起来。
“你咋不还手?”小二胖好奇的问他。
“我怕他们,他们长得又高又大。”小王志平柔弱的说。
“我就不怕他们,喏,就那个大的,我还跟他打过呢!”小二胖指着那群孩子里的老大,一脸骄傲的说。
小王志平听了这话,简直在冒星星眼。
“走,二丫头,哥带你吃好东西去。”小二胖一把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小王志平愣了一下,反驳道:“俺不叫二丫头。”
小二胖做了个鬼脸说:“略略,二丫头,二丫头。”
小王志平看了看周围,小声的说:“那在别人面前不准叫。”
二人就勾肩搭背的,走去一棵大树下。
小二胖拿出自己的做的弹弓,对着树上的小鸟。
嗖嗖嗖,小鸟应声落下,小二胖捡起,让小王志平捡了一些枯树枝来,折断堆起来,把小鸟放在最底下,拿出一盒火柴点燃枯树枝。
十分钟后,二人把几只烧得漆黑的小鸟扒拉出来,刮掉碳化的羽毛,连着内脏吃得贼香。
(以上几段,剧情须要,请勿模仿。)
此后,他再被欺负众人的时候,只有二胖来解救他。
钱二胖眼角的伤,就是为了救王志平,被大孩子用磨尖了的石头划伤的。
二人整天形影不离,就没人敢欺负王志平了,他们也算过得自由自在。
然而,这样美好的日子,过了一年,有陌生人来参观福利院,并提出要领养小二胖,福利院的员工阿姨,对着众人宣布了这个消息。
王志平哭着对小二胖说:“别走,三胖不走。”
小二胖脖子上扯下自己贴身带着的葫芦说:“二丫头,这是我一直带在脖子上的,现在送给你了,等以后我们遇见,就能认出对方了。”
就这样,小二胖在被领养前,给了他自己贴身带着的木葫芦,上面刻有一个钱字。
然后,二人就再也没见过了。
小二胖走后,众人又开始欺负王志平,直到王家来领养他。
钱二胖也是王志平悲惨童年里唯一的光,即使过去了十几年,他还是很快的认出来他,毋庸置疑,二人的感情是非常好的。
只见,王志平从花衬衫里掏出一根褪色的线,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了,上面绑着一只葫芦,正是那只刻着钱字的葫芦。
钱二胖一看,满脸惊喜的说:“葫芦,你还带着呢!”琇書網
王志平狠狠的点了点头,眼泪还有些许泪光。
林楚楚看着当街相认的二人,特别是王志平眼含泪光,那人深情款款,路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过来,她尴尬脚趾都要抠出三室一厅了。
她打断二人说:“是志平哥的,好朋友是吧!”
不等钱二胖回答,王志平一脸激动的说:“是好兄弟,最好的兄弟。”
“好兄弟,你们看,这时间不早了,该吃午饭了,咱们去国营饭店边吃边聊吧!大街上人都看着呢!”林楚楚尴尬的说。
二人一看,确实很多人在看着他们。
“走兄弟,咱去国营饭店,边吃边聊。”王志平和他勾肩搭背的说。
钱二胖犹犹豫豫的说:“国营饭店太贵了。”
王志平指着林楚楚说:“她付钱,咱们吃就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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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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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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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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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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