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复活路漫漫李凯琪>第21章 七零年代:21
  这场闹剧,以于赖头一家搬出红旗大队收尾。

  时间来到五月初四,还有两天就是林楚楚和王志平摆酒席的日子,她们去大队部开了介绍信,请了假,赶在午饭前回到了城里。

  家属院林家

  林父林母知道今天女儿回来,在食堂打了两份饭菜回来,炒了两个带肉的菜,又蒸了一锅白面馒头。

  刚摆好就见林楚楚和王志平进门,她忙招呼二人洗手吃饭。

  “这年月,可不敢张灯结彩的,再说同事们也要上班,初六中午在咱们家摆上几桌就成。”林父看着林楚楚说。

  林楚楚本来就不乐意王志平,听着这话当然是高兴的,可坐在她旁边的王志平不高兴了。

  “结婚是一辈子一次的大事情,怎么能就这样将就着办,要我看先买上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在车上扎上红绸子,我坐前面,让楚楚坐在后面,绕县城一圈让人家都瞧瞧热闹。”王志平憧憬着说。

  啪――

  只见,林父一拍桌子说:“还买凤凰牌自行车,在城里绕一圈,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我看你这是想上天。”

  王志平见老丈人发火,也不敢再说话。

  林母出来唱红脸说:“志平啊,叔叔也是为了你们好,倒不是因为钱,自行车二百八十块钱咱家还出得起,只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今天要是敢冒头,明天gw会的人就敢来抄家。”

  “妈,跟他解释那么多干啥,他想找死咱们都别拦着他。”林楚楚瞪了一眼王志平,气愤的说。

  最后,王志平低三下四的道歉,林楚楚才放过他。

  林家父母见自家闺女能拿捏女婿,也乐得看戏。

  另一边

  红旗大队

  知青所

  知青们觉得林楚楚家世不错,想着后天她结婚是个不错的结交机会,万一在酒席上碰见了啥大领导,得了机会回城最好,就算碰不到大领导,也可以美美的吃一顿带荤腥的,怎么算都不亏。

  众知青都想去城里,但想也知道,这么多人去,大队长肯定不批。

  于是,就提出派两个代表去,男知青让赵富强去,女知青就让钟晓芹去,这两人是知青里第一批下乡的老大哥,老大姐。

  可何建军不乐意了,非说自己给了贺礼,要自己去,他这一闹,男知青们不干了,谁没出贺礼,他们一致同意让赵富强代表,何建军来这一下,算怎么回事。

  “那就抓阄,这样公平公正公开。”赵富强提议说。

  最后,抓阄结果还是赵富强去。

  “哈哈哈,何建军这厮你说他闹什么,最后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付勇笑得合不拢嘴的说。

  “这就是天意,何建军你还是洗洗睡吧!”于海拍了拍何建军的肩膀说。

  何建军则是一脸阴郁,面对众人的嘲笑也不说话。

  “那明天下午我和钟晓芹同志去大队部请假开介绍信,后天一早就出发去县城机械厂。”赵富强对着众人说。

  众人听后点了点头,就各自玩笑去了。

  县城

  初五

  林母请了两天假,操办婚礼。

  先去请了手艺好的大师傅,约好后天上家属院帮忙做席,又去取了上个月给她们小两口,定制的衣裳。

  还去百货大楼,买了结婚用的糖果,瓜子,花生,红枣。

  还有些装饰房间用的东西,虽说这年头不敢在外面贴对联,但新房里面还是要贴个喜字的,再弄点彩带啥的布置一番。

  五月初六,宜结婚。

  一大早,赵富强和钟晓芹带着知青们给的贺礼,去村口等牛车。

  “今儿,赵知青和钟知青去镇上?”常大叔八卦的问,不时还打量脸红跟苹果一样的钟晓芹一眼。

  “常大哥,可别取笑我们了,是今天林楚楚知青和王志平知青结婚,咱们知青所才派了我和钟同志做代表,去县城参加婚宴。”赵富强一本正经的对着他解释说。

  “噢,那是俺想岔了。”常大叔笑呵呵的说。

  然后,三人无话聊,等人齐了,就驾着牛车往镇上去。

  到了镇上,二人拎着包袱,又从镇上坐车到县城,下车找人问了机械厂家属院的路,就往那走。

  叩叩叩――

  二人敲了门,见来开门的是穿着一套崭新中山装的王志平,把她们迎进屋后。

  钟晓芹打量了林家后,跟林父林母问好:“叔叔阿姨好!”

  “叔叔阿姨恭喜啊!我和钟晓芹同志代表知青所全体同志,来喝你们的喜酒了,这是咱们的一点心意。”赵富强对着林家人说。

  说完,还把一大包贺礼给她们。

  钟晓芹则是掏出一把零钱和纸条说:“这是知青所全体凑的份子钱。”

  林父林母接过说:“真是的,大老远赶过来还带什么东西,你们能来叔叔阿姨就非常高兴了。”

  几人寒暄几句,就各自忙开了。

  赵富强和王志平聊着天,钟晓芹就往林楚楚房间去,见她打扮的格外好看。

  编了洋气的发型,头发上还簪了几朵红色的假花,脸上涂的白白的,又打了胭脂,显得皮肤白里透红,身穿一套白底蓝色小碎花的上衣,身下是一条黑色西装裤配白色高跟鞋。

  这样的穿着打扮,也算是比较条件好的人家了,条件不好的结婚,新人只穿的得整齐些,哪有全新的一整套。www.xiumb.com

  林楚楚钟晓芹二人也聊了几句。

  临近中午,客人纷纷结伴来了,林父和王志平,在外面招呼上份子钱的客人。

  林母正在厨房里盯着厨师出菜,一桌六个菜一个甜汤,只有一个纯肉菜,其余都是素的带点肉丝,在这年代也是挺了不得的席面了。

  盯了一下,就往外面去了,客厅里众人都在吃着糖果瓜子聊着天,男人聊得都是工作生产线,女人则是家长里短,不知道是席面啥的。

  时间一到,席面上来大伙也不聊天了,全盯着席面看。

  林父林母站在中间,说着小两口的相知相识,又点出王志平是上门女婿……

  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底下的人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林父好歹是个主任,林母又是财务的不敢得罪,早就开吃了。

  美食当前,谁愿意听干巴巴的故事。

  林父说完,众人给面子的呱唧了几下。

  看着时间到了,就叫了开席。

  吃完席面,大伙就去上班了。

  就这样林楚楚和王志平的婚礼就完美结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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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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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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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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