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还是和上次一样,双腿盘坐在床头。
原本应该是非常幽暗的房间,他发现自己,竟然能模模糊糊的看得大致清楚。
这就让他忍不住的嘀咕一句:“怎么视线又好了些?”
上次是因为阳光已经升起,只感觉,自己的听力和灵敏度要好上一点。
这次在昏暗中,都能隐约看到谢美玉母女俩,那紧紧抱在一起,一对非常相似,充斥昨晚欢悦过后,依然春意满满的脸庞。
让孙山,忍不住的捏了一把。
因为,这两人昨夜玩得太疯狂了。
也许是为了讨好自己,也许是真的,被自己怼得晕了头。
她们俩竟然像一对拉拉般,一边与自己欢爱,一边相互舔吃起来。
这才让,孙山的灵魂瞬间出窍。
只不过,这次的身体提升速度,明显的没有将秋香开苞时,收益得多。
就算是与两女盘肠大战了一二个时辰,也只是灵魂再次出窍。
排出体内的污渍,相对有限。
比起和秋香的第一次,要少了不止一半。
看来,与谢美玉她俩在一起,身体的愉悦度可以,但可能她们不是处女的原因,精益不大。
想了想,孙山轻飘飘的爬了起来。
摸到了后面,打算先洗干净,再出去进食。
可能是昨晚光顾着怼这两骚货,连晚饭都没顾得及吃,再加上,排出体内污渍,消耗了巨多的能量。
孙山都感觉自己,可以吞下一条牛了。
大概的清洗干净后,孙山拉门而出,然后,将房门锁好。
他可不想,自己出门的时候,被别人浑水摸鱼,一次戴两个绿帽子。
孙山左右瞟了瞟,四下安安静静的,只有,草丛里和树梢上的虫儿在放松惬意的喧叫着。
孙山想了想,向着自己家所在的方向,飞一般的跨步而跑。
他真的感觉,纵使自己依旧穿着厚重的夹砂衣,步履依然轻巧。
不由暗暗笑了一声,看来自己的体力和轻灵度,在两次欢好之后,有了不少的进步。
如此一来,自己得多些女人深度耕耘才是。
特别是一些黄花大闺女,如秋香那般天赋异禀的。
想到这,他不由脚步一转,直奔衡王府跑去。
他记得秋香说过,王府里养着好几只,用各种药材精心喂养的梅花鹿,是用来给世子杨可清滋补身体的。
可惜,杨可清才吃了一次,就被鹿血刺激得,反而喷出几口鲜血。
以他那虚弱的体质,根本接受不了,被各种药材滋补出来的壮阳之极品。
孙山跑到衡王府门口的时候,刚刚天色刚亮。
他看了看,还紧闭着大门,心想了一下,转到了侧后方。
双腿一蹲,几步助跑,就蹬上了四五米高的墙头。
然后,“咚!”的一声,就跳了下去。
直把在王府里巡逻的守卫们,吓了一大跳。
正要发出声音警告时,孙山笑嘻嘻的喊了一句:“是我,孙山,我找王爷有事。”Χiυmъ.cοΜ
这时,值班的几个守卫才松了口气,一个个提着兵器,向着赤手空拳的孙山围来。
“孙公子,你怎么从墙头上跳了下来?”
然后,一个个的看了看,有三个人那么高的墙头,又看了看,才几日没见,变得又高了点,又瘦了点,又帅气了一点的孙山。
心里暗暗惊诧不已。
这驸马爷也太厉害了吧,这么高的围墙,就可以赤手空拳的,跳上跳下。
那如果他没有穿夹砂衣的话,岂不是身轻如燕,一点声息都没有。
随着大同商会影响力的日益扩展,孙山的练兵方式,特别是他提倡的,身穿夹砂衣。
既能锻炼体能,又能当防护服的笨法子,越来越多的学习和模仿。
只不过,在这炎热的夏季,极少有人能像孙山这般,一天十二个时辰,夹砂衣不离身。
大家对这个经常来王府里,已经内定是可欣郡主驸马的孙山,是非常熟悉的。
一来是这家伙名气非常大。
二来,这家伙性格非常好,会做人。
每次来王府的时候,会随身带些银两,名义上说是请兄弟们喝酒,实际就是会做人。
而且,那位家里需要什么帮助的时候,常常不说二话。
所以,王府里不少人的亲戚朋友,都有在大同商会里谋些事做。
“来不及了,我肚子特别饿,现在去找些吃的------”
说完,孙山从兜里摸出一个小钱袋,往带头的侍卫手里一塞:“我先吃些东西,有空了再和兄弟们喝酒-----”
说着,一溜烟就跑远了。
按说,像孙山这种跳墙而入的行为,不被打死,也要打断两条腿的。
可人家是王府的驸马,又是大家的小财神爷。
于是,几个守卫们,相互对视了两眼,笑嘻嘻的走开,相继巡逻起来。
孙山上次问过了,梅花鹿是养在,离这不远的后花园西南角。
他一路上不躲不闪的,快步直奔而去。
这个时候的王府,已经有不少的侍女和下人都起来,准备新一天的工作。
孙山只感觉自己饿得,眼睛都冒绿光了。
根本没有多少心思搭理这些人,这让那些下人们,暗暗的偷笑猜想:这驸马爷是怎么啦?平时挺客气的呀,今天怎么火急火燎的,眼睛都冒光了?
难道说,驸马爷一大早就如此急色的来找郡主了?
对于,三天前孙山留宿在王府的事,基本上,下面的人都知道了。
虽然,他们不知道当天昨天,确切的事实真相,但并不妨碍这些下面的人,私下猜测和探讨。
有人说,驸马爷是和郡主睡了。
有人说,驸马爷是和秋香睡了。
还有人说,驸马爷将郡主和秋香一起睡了。
反正,那一晚驸马是睡在郡主那座独院里,是没错的。
而且,早上出来的时候,驸马他容光焕发,好似刚做了一夜的新郎。
孙山在几个窃喜的丫鬟指点之下,来到了后花园的西南角。
见到了五只养得异常高大,连肌肤都仿佛,流淌着香气的梅花鹿。
他二话没说的,就瞄着最高最大的那只公鹿,一个箭步飞奔而上,动作快得像道闪电。
然后,一把搂住了梅花鹿的脖子,张开大嘴就直朝梅花鹿脖子咬去。
这下,直惊得其它的几只散养着的鹿,一声惊叫,四下如见鬼一般的逃散。
而被孙山死死抱住的梅花鹿,在跌跌撞撞的跑了几步之后,带着孙山的身体,一起跌倒在花园的草地上。
孙山只感觉自己疯了,感觉自己的胃里伸出一只小手,“咕咚咕咚!”的如牛一般的吸食起,带着一点点腥躁又喷香的鹿血。
已经饿得眼睛冒绿光的他,本能的感觉,这些鹿血是自己最为需要的。
也不管,这是杨元庆精心喂养,用来给自己和儿子滋补身体的。
也不管自己,一下子吞食这么多,会不会爆体而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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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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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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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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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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