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虎贲卫在他的率领下,尽量的和多尔衮、阿济格率领的两黄旗拉开距离。
多尔衮自然是紧追不舍。
左右虎贲卫毕竟是刚刚成军没有多久,也经历过大战。
但和建奴骑兵比起来,终究还是差了一筹。
仅仅十几里后,曹变蛟就发现了己方的军阵,已经出现了一丝混乱。
没有丝毫的迟疑,曹变蛟立即拨转马头,七八千人的骑兵大队转向,是不可能原地掉头的,只能是绕一个半圆。
后面追击的多尔衮虽是年纪尚幼,但也是久经战阵,只是瞬间,他就明白了曹变蛟的打算。
“停止前进!”
多尔衮开始放慢自己的马速。
同样的道理,大队骑兵冲锋,冲在最前边的,绝对不能忽然停下,不然绝对会被后边的骑兵踏成碎肉。
建奴两黄旗这次出动的兵力,大约有两万余人。
面对仅仅只有八千余人的明军,多尔衮自然是信心十足。
他收起自己的战刀,取下马背上的劲弓。
只等明军向着己方冲过来。
但令他失望的是,曹变蛟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就缓缓的停了下来。
多尔衮看着远处飘扬的曹字大旗,转头对一旁的阿济格说道:“十二哥,看来这位,就是斩杀林丹汗的那个曹变蛟了。”xiumb.com
阿济格沉声道:“我认识他。”
“嗯?”
多尔衮顿时皱眉。
阿济格继续道:“这个曹变蛟,是明军总兵曹文诏的侄子。”
顿了顿,他又吐出了四个字:“此人骁勇。”
多尔衮有些意外的看了阿济格一眼,能让自己十二哥这么说,那曹变蛟应当是一员猛将。
“十四弟,进攻吧,解决了这些明军,我们还要去支援大汗。”
阿济格说了一句,就当先再次冲锋。
多尔衮也没有再耽搁时间,手里的劲弓,一抽胯下的战马。
战马发出一声嘶鸣,猛地窜了出去。
建奴自幼练习的骑射,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他们即使是在颠簸的马背上,也能射出一支支箭矢。
搭弓射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单是这一点,左右虎贲卫的兵卒们,绝大部分就很难完成。
即使可以完成,准头也要差上许多。
但曹变蛟既然敢在战力、兵力,都不如对方的情况下,还敢和对方正面开战,那自然就有所倚仗。
只见左右虎贲卫的兵卒们,纷纷从自己战马的褡裢内,掏出成人拳头大小的炽马丹(手榴弹)。
这就是那晚,孙传庭为什么,要亲自出关押运物资的原因。
士卒们用手里的布条兜住炽马丹,然后再用引信点燃。
最前边的兵卒们,开始甩动手里的布条,等手里包裹的炽马丹,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然后忽然松手。
炽马丹脱离布条,飞向对面的建奴大军。
前面这些人,把手里的炽马丹甩出去后,立即后退。
后边的人又补上,还是同样的动作。
近万枚炽马丹,在建奴射出箭矢之前,就如同成片的陨石般,从建奴的头顶砸了下来。
大部分的炽马丹,都在空中爆炸,里面的碎铁顿时化作夺命的利器。
“轰!”
“啊!”
爆炸声,夹杂着建奴的惨叫声,顿时响彻整个草原。
这样的炽马丹,每名士卒都分到了五枚。
这还只是第一轮,就让建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根据曹变蛟亲眼看到的,至少有上千名建奴丧命。
就连多尔衮,都差点死在这些炽马丹之下。
幸亏身边的戈什哈拼命保护,这才只是让其受了一点轻伤。
摸了一把额头被弹片划出来的伤口,多尔衮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是激起了凶性。
“杀!冲上去!”
多尔衮大喝一声,开始全力冲刺。
面对明军的火器,只有拉近双方的距离,才能尽可能避免己方的损失。
这次随多尔衮出征的,也都是建奴精锐,自然知道这一点。
甚至不用命令,两黄旗的骑兵就纷纷策马前冲。
曹变蛟也缓缓抽出自己长刀。
“兄弟们!上直卫乃是天子亲军,仗义死节就在今朝!”
喊完后,他就一马当先,冲向了以多尔衮、阿济格为首的两黄旗大军。
战事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虎贲卫上下也都知道,只有拼死一战,才有一线生机。
其实,按照建奴以往的战术,是绝对不会直接和敌人正面冲锋的。
他们的战术,一般都是远距离进攻,或者是采用狼群战术。
而现在,面对这伙明军犀利的火器,多尔衮不得不采用近战,这种最惨烈的方式。
而这也正是曹变蛟想要的。
就像前文说的,单凭曹变蛟手里这点兵力,想要击败建奴,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只要能够有效的杀伤建奴,对大明来说就是胜利。
大明无论是人口,还是战争潜力,都不是偏居一隅的建奴可以比拟的。
说句很残酷的话,就算是左右虎贲卫全员战死,只要能够和建奴一换一,那对大明来说也算大捷。
在大军从归化城开拔的时候,曹变蛟就有了这个准备。
双方很快就狠狠地碰撞在了一起。
骑兵和步卒对战不一样。
步卒会纠缠在一起,彼此厮杀。
但骑兵的作战方式,却是双方对冲,相错而过,然后再调头,再次冲锋,再次相错而过,周而复始,直到一方全部战死,或者是崩溃逃散。
当然,像是蒙古人的放风筝之类的战术,就不在这个讨论范围之内了。
经过一轮冲锋后,双方的位置发生了调换。
虎贲卫这边几乎是人人带伤。
遍地的尸体,满目疮痍。
但经历过达拉特一战后,明军也算是一支强军,即使是一次冲锋就损失数百人。
但明军依旧是战意盎然。
当然,对面的两黄旗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在兵力上,两黄旗占据优势,但刚才一战,也扔下了数百具的尸体。
所谓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句话,实际上是耶律阿保机说的。
和几百年后的建州女真,还真没有多大的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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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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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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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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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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