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楚看着她,冷冷道:“怪不得你要不断吸食人的血液。你为了变成成人的样子,重塑了自己的根骨,却也大大伤了根骨,让你身上不再用驻颜术的保护。所以你虽然身子长大了,但容貌也变成了你真实的年龄该有的样子,成了七老八十的老太婆。”
云小七放声大笑,一阵苍老的遍布皱纹的脸变得异常狰狞,“所以,我只要喝了这丫头的血,只要把这纯阴之体的鲜血吸干,我就可以变得年轻,就开始让全天下的男人臣服在我脚下,包括南宫莫!”
青风“呸”了一声,“老太婆,看看你这张又老又丑的脸,连我看了都想吐,别说是南宫楚那挑剔的老小子!”
对于云小七来说,没有话比这更恶毒,她整个人都已气得发疯,正要再次攻上来,忽见前面军营处火光大盛。南宫楚神色一紧,云小七也看到了,又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你们以为我这几日天天在这里晃荡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吸引你楚王殿下的主意,让你分心。实话告诉你,平阳太守全家都服用了血蛊,已经答应反咬你一口。此刻,你的粮草应该已经被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了吧。”
南宫楚在她大笑分神的时候,突然如闪电般起身,封住了她无处穴道。
云小七软绵绵的倒了下去,虽然不说话,但还是吃惊得看着他。她知道自己被三个绝顶高手包围着,南宫楚还从南宫莫那里学到了专门克制的功法,所以自己不一定能打败他们。她以为她说粮草会烧南宫楚会焦急地第一时间赶回军营去,然后她就可以趁乱逃走,谁想他竟趁她分神之际就这么把她给打败了。
南宫楚不仅封住了她的穴道,还快准狠的挑断了她的手筋脚筋,废去了她的武功,哼道:“本王不会再给你第二次放虎归山的机会。”
容晓瞠目结舌的看着南宫楚轻飘飘的毁掉武功已经高到妖魔化的云小七,再匆匆赶回军营的时候,她扯着南宫楚的袖子还是忍不住道:“我现在终于明白当初太子为何要心狠手辣的剜掉你的膝盖骨,废掉你的武功了。”
这厮实在是太过强大了,若是不对他残酷就是对自己的残酷。
南宫楚淡淡一笑:“但他没有在行刑前就杀掉我,说明他不够心狠,不够心狠,他就总要付出代价。”
容晓打了个寒颤,“跟你作对真可怕。”
南宫楚咧嘴一笑,突然将她搂在怀中,“幸好你一直都很听我的话,否则……”
容晓想着自己虽然签了卖身契给他,但也没有真正对他顺从过,瑟缩了一下有些弱弱的问道:“否则要怎样?”
南宫楚捏了一把她的脸蛋,龇着一口白牙道:“否则就把你剥皮拆骨,生吞入腹。”
容晓:“……”
归降了南宫楚很快又反咬了他一口的平阳太守并没有成功烧掉粮草,只因南宫楚早有防备,让沉烨重点盯着粮草,那一把火不过是他让沉烨在别的地方放的用来使云小七分心的。
无论如何,把云小七抓住之后,容晓这一觉睡得特别香,特别是某人也折腾累了,没有精力对她毛手毛脚。
将平阳重新整顿之后,楚军几乎将大胤南方所有城池都攻下,只要一直挥师往北,就能将胤城拿下。
谁知就在这个时候胤城传来消息,皇帝病危,由于内忧外患,他的身子已经无法再处理任何国事,便决定退位给太子,七日后就是新皇的登基大典。
阿月听到这个消息已经坐不住了,直嚷着要先去胤城。因为谁都知道,如果太子登基为帝,那皇帝对他来说就没有了任何利用价值,现在说是病危,只怕不久就要变成驾崩了。
见南宫楚把她拦下,阿月已经忍不住爆粗口,“还打个屁仗?再怎么打也是在你父皇的疆土上闹腾。还不如直接到胤城把那大逆不道的太子给一刀杀了,岂不马上天下太平?”xiumb.com
南宫楚无奈道:“胤城光禁卫军就有二十万,防守固若金汤,恐怕大罗神仙也很难飞进去。”
阿月瞪他,“那你就放着你父皇被人害死也不管?”
南宫楚道:“南宫冥是不会也舍不得害死父皇的,因为父皇手上有一个重要的东西。若没有这个东西,南宫冥即使当了皇帝,那个皇位也坐不稳。”
阿月一怔,“是什么东西?”
南宫楚抬头凝视北方胤城的方向,“一个无论是我还是南宫冥,甚至是燕云深都势在必得的东西。最后谁能得到,就看我们的本事了。”
七日后,当南宫楚准备攻打处于南北交届的一个叫宁安的城池时,皇帝下了退位诏书,太子登基为帝国号乾元。许是新帝登基大大鼓舞了士气,楚军攻打了宁安半月都没能将这座城池拿下。
宁安守军的将领王一鸣是南宫冥的心腹,也跟他一样心狠手辣。为了防止楚军攻进来,他竟然下令将宁安城的老弱妇孺赶到城墙之上,做了人肉盾墙。
虽然楚军已经壮大到三十万,为了能快些攻打到胤城去,南宫楚已经下令兵分三路,沉烨染风带十万,天山七兄弟带十万,南宫楚自己再亲自带领十万,从不同的方向发动进攻。
眼下攻打宁安就是南宫楚亲率的十万大军。容晓这次是终于堂堂正正穿着副将的盔甲骑着战马站到南宫楚身边,看到城墙上那一排站在烈日下被当作人肉盾墙的老弱妇孺,容晓咒骂一声:“这些都是他们的百姓。他们这样做就不怕百姓造反吗?”
南宫楚哼道:“铁骑之下,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即使愤懑,也只能无可奈何。”
他又懒洋洋的叹口气,“每次都是这些把戏,我看都看腻了。传令下去,退兵五里,扎营,让舟车劳顿的弟兄们好好睡个觉。”
容晓讶道:“就这么退兵吗?我们在这城墙外僵持了半个月,打都没打过一下。”
南宫楚眯着眼睛看着那些被烈日晒得奄奄一息的百姓,“有这些人肉盾墙在,还怎么打?哎,他们就是抓住了本王的软肋,知道本王宅心仁厚,爱民如子啊!”
容晓:“……”
大军说退就退,扎好营之后又到了夜里。容晓骑着马在城墙外僵持了十五日,除了偶尔放放箭,就什么都没干,所以觉得还不如真刀真枪的打一场更提她的精神。
眼下洗漱完毕,她扎到床上倒头就睡。还没睡着就被南宫楚给闹醒了,“晓晓,快起来,跟我去一个地方。”
容晓睡眼惺忪道:“大晚上去哪?”
“宁安城。”
容晓一下有了精神,从床上迅速的爬起来,“我们终于要有所行动了?实在是太好了。”
南宫楚点头:“是只有我们两个行动。”
当他们两个换上夜行衣在宁安城飞檐走壁的时候,容晓觉得很是新鲜,这还是第一次穿上夜行衣。
眼看他们顺利的翻过了宁安城的城墙,容晓兴奋道:“擒贼先擒王,我们眼下是要去当刺客把那王一鸣给宰了么?”
南宫楚挑眉道:“那王一鸣据说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恐怕不是你想宰就能宰的。他跟南宫冥一样多疑,请了大量的高手给他做护卫,我们不一定能靠的近他的将军府。”
“那我们去哪?”
南宫楚牵着她落到了地面,“雪中玉给你的那支玉笔,你应该有带在身上吧。”
那日她稀里糊涂的得了一个武林盟主之位,雪中玉给了这支玉笔给她,结果就被南宫楚把她给带了出来,到现在也还没有跟雪中玉再见面的机会,所以那支玉笔自然一直戴在身上。
南宫楚道:“既然带了,那我们便进去吧。”
容晓抬头,顿了顿,竟然是一家男风馆。
比起现代眼里的扫黄打非,古代直接把那档子事发展成了兴旺的产业,除了到处可见的青楼,还有专门给好男风之人提供的小倌。
这家男风倌还起了一个比较别致的名字,叫小南国。虽然没有燕云深开的燕雀阁那般宏伟壮观,但也是有个小两层,楼上楼下都挂满了粉红色的灯笼,伴着里面不断传出来的咿咿呀呀的小调,整个就一种颓丧的靡靡之感。
看那纱窗上投射出来的人头攒动,想来这个小南国的生意还不错,想来是在这命不保夕的战乱时刻,人人紧张过度,干脆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彻底放纵自己一把的心态。
有两个比女子还要娇媚的男子正摇着扇子,扭着水蛇腰站在前面拉客,很快就被路过的两个壮汉搂着腰进了门。
容晓瞠目结舌,狐疑的看了南宫楚一眼。以前就盛传这厮好男风,在他数次凶猛的将自己吃干抹净之后,她本来打消了这个念头,如今见他竟然带自己到这里来,难道他还是个男女通吃的?
容晓浑身都打了一个哆嗦,嫌恶的离他远了几步。认识这么久,南宫楚早就能把她内心的那点小九九看透,他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咱们是来办正事的。”
换下夜行衣之后,两人都打扮成了翩翩浊世佳公子。容晓还拿出了雪中玉那把折扇慢慢的扇着,将纨绔子弟的样子做的足足的。
南宫楚瞅了她的扇子一眼,“你倒是能经常捞到不少好东西。”
他们双双进了这家小南国,里面果然生意兴隆。能做小倌的人姿色自然都是上乘的,容晓惊奇的发现光顾这家小倌的客人,不仅有男人,而且还有不少女人,看来这宁安城还真是民风开放,那她就不明白在这样彪悍的地方,为何会允许将自己的亲人送上城墙去做人肉盾墙?
小南国虽然是经营男色的,但老鸨还是个徐娘半老的女人。她见南宫楚和容晓都是一副非富即贵的样子,当下眼睛一亮,过来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爷倒是面生的很,不知道看中了我们这里哪位小爷儿?我们这小南国是整个大胤最有名的小倌,无论是哪个小爷,那都是艳若桃李,貌似潘安,美艳勾魂,身段风流…总之无论你们想要哪一款都应有尽有。”
等她吹嘘完,南宫楚淡淡道:“那就带我去见你们这里的花魁。”
老鸨点点头,又看着容晓道:“那这位公子?”
南宫楚继续淡淡道:“她和我一起。”
老鸨吃惊了一下,这公子比他们这里的花魁还要好看,敢情还有那方面的特殊癖好…她不禁开始同情花魁那一身冰肌玉骨的娇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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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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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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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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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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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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