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的染风抹着眼泪痛心道:“王爷是被痛晕过去了。那太子丧心病狂,因为忌惮王爷的武功怕他逃脱,不仅废了王爷的一身武功,还剜去了他的膝盖骨!”
容晓大惊,果然看到南宫楚的双膝处已被鲜血染红。被剜去了膝盖骨,那他从此以后就再也站不起来成了一个废人。曾经那么意气风发的他,怎可忍受这种苦楚?
容晓现在是心痛,难受,更是巨大的愤怒。在几个侍卫飞上高台时攻击过来时,她以凶狠之资用落雪毫不留情地割断了他们的喉咙。
佘冰等人也陆续赶了上来,容晓道:“沉烨大哥和染风大哥都被喂了软骨散,王爷他受了重伤,你们先各自背一个冲出去。剩下的兄弟为你们垫后。”
佘冰看着身上沾满鲜血杀红了眼变得癫狂的她,担心道:“那你去哪?”
容晓磨牙道:“我去把那太子,砍成二十一段,为王爷报仇!”
佘冰还来不及阻止她,容晓已经冲了出去。太子正在指挥所有人继续围攻高台,将容晓一干人全部拿下。却见容晓突然从那高台上朝着他的方向冲了下来,看着他的眼神凶狠得如恶狼一般。
这样的眼神,连他这个嗜血无数之人看了心里都有些发怵。
容晓抢过一个侍卫的长刀,直接用自己的神力一掷,将一串拦在太子面前的侍卫穿成了人肉串。那监斩台上的官员早就被这个“女杀神”吓得纷纷逃窜。容晓见那太子离自己越来越近,越发发了狠。忽然,她觉得自己背上一痛,原来是被人偷袭了,在她背上重重的砍了一刀。还没回过神来,大腿上继续被人砍了一刀。
鲜血顿时如泉涌般喷出来,在她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液正在迅速的流失,甚至有一种悲壮的味道。
这样的痛,应该还是比不上剜骨之痛吧。
她,终究还是太无用。不能将那太子砍成二十一段,为他报仇。
昏昏沉沉中,又不知睡了多久。容晓想睁开眼睛。但眼睛就跟被浆糊粘住似的睁不开来。
只听有人戏谑道:“得!这一个成为血人,一个成为残废,以后更是天生一对。”
容晓皱眉,这哪个没心没肺得还在这里幸灾乐祸的说风凉话。
她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处被人狠狠扎了一针,剧痛之下她终于睁开眼,发现前面站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竟然是莫老。
大毛二毛两只小白团都各自趴在他的两肩上,见她醒了,都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兴奋地“吱吱”直叫。
莫老递给她一颗白色的药丸让她吞下,一边埋怨道:“既受不得伤,就不要随便跟人打架。若不是遇到了老夫,你早就流血而亡变成一具干尸了!”
容晓因去劫法场时为了将云小七支开就指引她去找莫老,现在看到莫老竟还有些心虚。她乖乖地将莫老递给自己的药丸吞下,却一下觉得全身燥热无比,让她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浑身的血管好像都要爆开一样。
最近她遇到的黑化的人实在是太多。此情此景,让她不由怀疑这莫老是不是哪个带了人皮面具的歹人易容所致。
“你给我吃的是什么?”
莫老嘿嘿一笑,“自然是好东西。”
他还静静观赏了在痛苦中挣扎的容晓一会,“不错,全身已经红得都跟只煮熟了的虾子似的,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说着他抓着容晓的两只手,拿出一把刀子,不顾她的挣扎,快准狠的对着她的两个手腕处分别割出一道口子。
莫老还给捋了捋身上的大毛二毛的毛茸茸的白毛,“去吧,这可是比珍珠还要好吃的东西。”
大毛二毛兴奋地各自跳到容晓的手腕处,对着那不断流血的伤口用力一吸。容晓觉得一阵刺骨的剧痛,克制不住的发出尖叫,还把大毛二毛从手上甩出去。
一起跟着甩出去的,还有两条已经发育的极为壮观的血虫子。
那血虫子在一瘫血水中蠕动着,已经有大拇指粗大小,看起来又是瘆人又是恶心。
但对二毛来说,却是极其美味的佳肴。它们一只叼起一条,很快就各自将一条血虫吞入腹中,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容晓发现自己手腕上的两道伤口也不会像往日一般只要受了点小伤就血流不止,见莫老还“纡尊降贵”得帮她包扎伤口,不由问道:“刚这两条血虫就是我身体里的血蛊?”
莫老竟还用绷带给她两只手腕都各自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才道:“幸好你早些遇到了老夫,若是这两条血虫再长大一些,连长得个头比大毛二毛大时,那你就连神仙都救不了,只有等死的命。”
想到自己的身体里竟然钻进了这么两条恶心的虫子,容晓还是觉得一阵害怕,“那是莫老救了我们么?”
莫老哼道:“老夫云游四海,在外面潇洒着呢,哪有心思管你们这些斗来斗去的无聊事,是有人硬把你们塞给老夫的。”
“那是谁救了我们?”
“不知道,是老夫睡醒之后,发现有人用匕首将一张字条钉在床柱上,说你和阿楚那小子有性命之忧,现在被安置在一个农庄里,让老夫过来救你们的小命。”
这么说,在九龙台是有高手救了她和南宫楚,这人如果不是莫老,那谁还有本事做到?
容晓观察了四周,发现自己躺得房间跟她刚穿越过来时的那个茅草屋破败程度有的一拼,“那王爷呢?”
莫老伸出手往外面一指:“那小子的膝盖骨都被人剜掉了,流的血不比你少,现在正躺在外面,只剩下一口气呢。”
容晓连忙跑出去,发现南宫楚竟浑身血淋淋地躺在一堆稻草上,脸色苍白如纸,都不知还有没有气。
他竟然就这样被扔在了稻草堆上,连张床都不给他躺一下。
容晓愤怒道:“莫老,我已经知道了,他可是你的亲孙子!”
莫老在一张破凳子上坐了下来,“老夫的亲孙子多得是,但自从老夫离开那皇宫之后,这些儿子孙子就跟老夫没关系,老夫最疼的,还是老夫的大毛二毛。”
容晓被他这话堵得话都说不出来,这心狠的老头不跟那魔头云小七凑成一对还真是可惜了。
求人不如求己,她不顾身子还有些疲软没有恢复力气,挣扎着将南宫楚扶起来,背在身上,一步一步踉踉跄跄地,才把他背到了床上。
她把他扶好,看到这个破屋子里连块毛巾都没有,干脆将自己的袖子撕下来,帮他慢慢擦掉脸上的汗。
莫老在一边看着啧啧叹道:“老夫年轻的时候咋就没遇到过你这么一个贤惠靠谱的媳妇,若是遇到了,老夫才不会想不开去做那坑人的皇帝。”
容晓暗道即使你遇到了也会马上被云小七给一刀杀了。
“为何只有我和王爷两个人,其他人呢?”
莫老拿起腰间别着的酒壶猛灌了一口,“老夫被那张字条叫过来时,就只看到你们两个半死不活地躺在这破茅屋里。”
容晓心中一沉,沉烨染风,天山七兄弟,以及左家庄的神枪队,可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琇書蛧
莫老喝饱了酒还心满意足的打了个嗝,“既然你们都没死,那老夫就先告辞回去补个回笼觉去。”
容晓忙拉住他,“你都解了我身上的血蛊,不能帮忙治好王爷身上的伤么?”
莫老眼一瞪,“他这是被人剜去了膝盖骨,除非是找到一副活人的膝盖骨给他换上,否则怎么治?”
容晓咬牙,坚定道:“那莫老就把我的膝盖骨剜掉给王爷换上吧。”
莫老愣了一下,马上嗤道:“蠢丫头,你是女人,他是男人。即使你把你两条腿完全砍下来,也对他没用。他这个臭小子,一直都顺风顺水,自以为无人为敌,才会被栽了这么一大跟头。眼下让他吃点苦头也是好的,将他的心性打磨一下,对他以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他说着还扔了一根金哨子给容晓,“你收好这个哨子,若是这小子扛不住要断气了,你吹响这个哨子,运气好的话老夫就过来了。记住,一定要快断气了才能吹这个哨子,老夫最恨睡觉睡到一半被人吵醒。”
见他一边逗着大毛二毛一边悠哉悠哉往外走的样子,容晓只能在心里画个圈圈诅咒这个没心没肺之人出门就遇到云小七。
她赌气得朝他大喊道:“走吧,再见,不,最好是再也不见。”
莫老之后,这个茅草屋就只剩下了她和南宫楚两个人。南宫楚还一直是昏迷不醒的状态,容晓看了一会他,便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
她发现这茅草屋周围是一片荒废的农田,前面则是树林子。农田上面都全部长满了杂草,而周边就只有这么一见茅屋。想来是这茅屋原本住的人家搬走了,把田地也给荒废了。
看这天色,还是上午时分。也就是说距离她劫法场的时候,最少已经过去了一天。那到底是谁救了她和南宫楚,并把他们带到了这里?
她肚子已经有些饿了,但这边上一片荒芜什么吃的都找不到。那林子又有些远,她不放心将南宫楚一个人呆在这茅草屋中。她调息了片刻,准备等南宫楚力气好些之后,就带着他离开这儿。
那张床上只是用几块木板搭成的,连被子都没有。容晓担心南宫楚受了重伤之后寒疾发作,正想抱一些稻草勉强先给他盖上。等她将稻草抱起来,发现原来在稻草下面还埋着一个包袱。
她将包袱打开,发现里面东西还不少。有两套干净的寻常百姓穿的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还有十几个馒头,几瓶伤药和包扎伤口的纱布,一袋碎银子。
她以为这是莫老留下的,看来那老头还是个嘴硬心软的。却见里面还有一封信,她将信拆开,看到了完全陌生的字迹。
“若想活命,暂居此地至少三日。沉烨染风三日后自会与尔等会和。”
虽猜不出这写信之人是谁,但容晓还是松了一口气,既救了他们,还给他们留下这么多保命的东西,说明这人就是友非敌,而且让她知道沉烨和染风他们还活着。
容晓正准备将包袱重新收拾好,忽听里面发出一声痛楚的呻吟,原来是南宫楚醒了。
------题外话------
王爷:无良作者,竟敢剜去本王的膝盖骨,本王定要将你凌迟以报此恨。
瑟瑟发抖的作者君:王爷饶命,王爷有强大的男主光环,一定会重新站起来滴。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让晓晓对您患难见真情,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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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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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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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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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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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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