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视器后面的赵荣昌和在节目组蹭饭的风雪看得直咽口水,恨不得也冲过去吃上一份。
吃饱喝足,再美美的泡上一壶茶,坐在遮阴棚里面,望着星空、吹着晚风,一边畅谈人生一边喝茶品茗。
茶叶和今天晚餐的白菜都是用下午钓的鱼跟节目换的。
今天下午风霖几人在水库边可以说是大丰收,钓回来的鱼一称,加起来足足有十三斤。今天晚餐的清蒸鲫鱼、红烧草鱼、煎鱼饼和鱼汤加起来也才吃了五斤,还剩下八斤。
唐雷用两斤鱼跟节目组换了一两茶叶,又用一斤鱼换了一斤白菜、一斤西红柿以及一个葫芦瓜,还有五斤鱼被他杀了腌起来备用。
“这种日子真是舒服啊,我早上的时候还以为这回完蛋了,肯定要吃不少苦头,谁能想到今天晚上我们可以这么舒服的在这里喝茶聊天。”唐雷咧着嘴笑道。
早上的时候他是真的担心,想不到最后的结果却如此美好,极低的期望值碰上了意外的惊喜,让他一晚上都咧着嘴笑。
他也确实有开心的理由,厨房的冰箱里还有杀了腌好的五斤鱼肉,也有从节目组换来的一个葫芦瓜以及一斤西红柿,明天即使找不到食物也不用担心没得吃。
“是啊,这种生活真的太舒服了!小风,我都有点羡慕你了。”贺九是几个人里面最红的也是最忙的,像今天这样白天悠闲的钓钓鱼、晚上对着星空和朋友喝茶聊天,之前这样的场景只存在于梦里。
蒙宇杭和庄红叶二人还年轻,没有唐雷和贺九那样的感触,他们只是觉得这样的生活真的很轻松很舒服,什么压力都没有,而且还有着家庭般的温暖。
风霖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里乘着凉风,喝着清茶。
两世为人,他理解唐雷他们的感慨,这也是他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的原因。
几人坐在那里聊生活、聊工作、聊兴趣、聊八卦,一直到困了,才各自回去洗澡睡觉。
第二天一早,风霖六点多就起来,这是他这段时间养成的习惯。
洗漱以后见大家都还没起床,他洗了点米放到锅里熬粥。
先大火把粥煮开,再把炉子里的木柴抽出大部分,只留三根在里面让它慢慢烧着。松木比较耐烧,三根在炉子里可以烧一段时间,等烧完粥也就熬得差不多了。
由着炉子里的木柴慢慢烧着,风霖来到院子里开始每天的晨功。
活动了一下胳膊手脚之后,开始练嗓。
先是调嗓子,再然后开始练唱歌。
《平凡的一天》就是今天他主练的歌。
虽然有着前世的经验,让他昨天在水库边的弹唱表现得好像很不错,但他知道那一遍演唱得并不完美,他可以做得更好。
赵荣昌决定用《平凡的一天》作为《向往》的主题曲,那么这首歌后面肯定要录出来,所以他希望可以呈现更完美的版本。
可能自己做不到最完美,但在音乐上,他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它更完美。这也算是自己心底的一点小骄傲吧,毕竟是自己前世的专业领域。
“小风,你起得这么早啊。”风霖正在练习的时候,唐雷穿着拖鞋短裤打着呵欠走了出来。
这位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到中年,已经彻底放弃自身的形象管理,真是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就这么一副中年油腻大叔刚起床的样子呈现在镜头前面。
“唐老师早。”风霖跟唐雷打招呼道。
他在院子里不知不觉也练了大半个小时。
“你这是在练歌呢?”唐雷好奇的问。
他在屋里就听到风霖在外面断断续续的唱歌的声音,并不是完整的一首歌,而是唱两句就又停一下,好像在不断的尝试着什么。
“是啊,习惯了,每天早上都会起来晨练。”风霖笑着回答道。
唐雷对风霖竖起大拇指道:“年青人能一直坚持着,好样的。”
出晨功唐雷自然不陌生,电影学院的学生每天早上也要求到操场进行台词练习。
只是那些学生毕业以后,特别是进入娱乐圈以后,还能保持这个习惯的人实在太少了。每天都忙着赶通告、出活动,这些基本功的训练都被丢到一边,也导致很多人在娱乐圈混了几年,演技不进返退。
作为一个老师,对于这些努力且自律的年青人,他是非常欣赏的。
风霖笑道:“唱歌也算是我最大的爱好,只是做些自己喜欢的事而已。”
两人聊着,贺九、庄红叶、蒙宇杭几人也都陆续醒来。
风霖进厨房看了一下,柴火早就已经熄灭,打开锅盖,粥也已经熬好了。
用一个大瓷盆把粥装起来,风霖又煎了几个荷包蛋作早餐。
粥和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贺九几人也已经洗漱完毕。
“哇!我感觉好幸福,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还有人做好早餐。”贺九语气夸张的道。
“你们几个是懒,小风早就起来出晨功,而且连早餐都准备好了。”唐雷笑骂道。
蒙宇杭和庄红叶都有些不好意思,他们两个年纪最小,却起来得最晚。
“在这里睡得舒服吧?”风霖见蒙宇杭和庄红叶有些尴尬,帮他们解围。
“别说,在这里睡得太舒服了,我都好久没有睡得这么好过。”贺九接口道。
“这里的夜晚环境真安静,我一觉就睡到大天亮了。”唐雷道。
“是啊,这里睡着真的好舒服,一觉醒来,人都精神了好多。”蒙宇杭道。
庄红叶也道:“对,我也感觉今天特别精神,我早上还听到鸟和虫子叫呢。”
风霖奇道:“你们今天早上没有听到鸡啼吗?”
今早上五点多,院子里那只大公鸡就已经“咕咕咕”的叫了,居然没有人说起过。
“有鸡啼吗?我没听到。”贺九道摇头道。
“我也没听到,可能是我睡得太好了。”唐雷也摇头。
蒙宇杭和庄红叶也摇头表示完全不知道。
好吧,看来大家睡眠质量是真高啊。
几人正说着,屋子里面的座机响了起来。
“你好,请问是蘑菇屋吗?我想点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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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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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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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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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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