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救过的太监登基了>第 66 章 第66章
  晚些时候,肖瑾回来,他很快得知自己有一个十分出众的洗脚婢。不但长得貌美,还心地善良,写得一手好字。

  “这话是她说的?”肖瑾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琇書蛧

  “是啊。这才一天功夫,将军的洗脚婢便在军营里出了名。很多人抢着让她写信呢。”

  肖瑾听了有些担忧,“这会不会太累了。”

  “这是薛定的安排,他说公主如今心情低落,忙碌一些反而对她好。”崔信道。

  肖瑾点头,“不过这天色已晚,也该休息了,我去看看。”

  于是,大将军亲自去看自己的洗脚婢。

  只见锦绣那个小摊前面,十几个士兵还在排队,等着锦绣帮他们写信。

  而锦绣正坐在前头,低着头,握着笔,奋笔疾书。

  碧玉见了肖瑾,便道,“今天到此为止了,不写了,不写了!”

  随后她弯腰低声道,“绣儿姑娘,大将军来了。”

  锦绣抬头一看,果然见不远处肖瑾正看着她。

  虽然他抿着嘴没说话,可锦绣却猜得出,他此刻心里正骂骂咧咧:

  还写?快给我滚过来!

  锦绣缩了缩脖子,赶紧将手中的这封信写好,递给身前的那位小兵,“小兄弟写好了,你表妹看了信,一定欢欢喜喜等你回去娶她。”

  小兵高兴得咧嘴笑,“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信放我这儿了,大将军会派人将信送回你们老家的。”

  见后面另一个小兵急忙上前,锦绣摆摆手,“今日不写了,明日再来。”

  “绣儿姑娘,再写一个吧!求求你了!”

  锦绣摇摇头,悄悄指了指他的身后,“看到没,大将军来了,他现在要我去洗脚了,我再耽误,他可就生气了。”

  那小兵回头一看,果然看见肖瑾在。

  当下,全部小兵赶紧行礼,“大将军!”

  于是锦绣赶紧走到肖瑾身边。

  肖瑾狠狠瞪了她一眼,转身准备带锦绣走,只见那名小兵忍不住道,“大将军,您可别生绣儿姑娘的气,她耽误您洗脚是为了给我们写信,她可是个好人!”

  “……”

  肖瑾气得脑袋发晕,他什么时候让锦绣洗脚了?

  他什么时候因为没洗脚生气了?

  他迟早要被锦绣给气死!

  锦绣见肖瑾面色越发难看,赶紧低着头,灰溜溜跟着肖瑾到了他的营帐。

  营帐内,晚膳已经摆好了。

  肖瑾瞪着锦绣,“绣儿姑娘,咱们是先洗脚,还是先吃饭?”

  锦绣嘿嘿笑,“大将军,我觉得吧,还是先吃饭,不然洗了脚,我手上沾着味道,可吃不下饭了。”

  肖瑾顿时不满,“我的脚没味道!”

  “……”锦绣盯着肖瑾的鞋子,默不作声。

  肖瑾气得冒烟,“每天洗脚了,没味道。”

  “是我说错话了。”锦绣的道歉毫无诚意。

  “……先用饭吧,不然饭菜都凉了。”肖瑾叹气,他真是拿锦绣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锦绣忙活了一下午,肚子也饿了,这时便十分听话。

  她洗了手,乖巧的坐在桌边,等肖瑾拿了筷子,便赶紧拿着筷子吃饭。

  “饿坏了吧?这饭菜还合你口味吗?”

  军中饭菜自然好不到哪儿去,之前肖瑾和其他将士吃得差不多,不过为了能给锦绣养身体,肖瑾便下令改善了他的伙食,把他那一份饭菜给了锦绣。

  “嗯,好吃。”

  锦绣之前一个多月赶路,路上多半吃干粮,运气好遇到村民人家,可以花点银子吃顿热饭热菜。

  所以眼前的饭菜,虽然不能和以前比,但是她觉得很不错了。

  “那你多吃点,等会儿也有力气为我洗脚。”肖瑾道。

  锦绣白了肖瑾一眼,没看到她吃得正香吗?

  这档口提洗脚,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吃饭了?

  肖瑾一边笑着,一边自己也吃了起来。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胃口也特别好。

  锦绣这丫头,果然很下饭。

  不过,用过了晚饭,肖瑾也没再提洗脚这事。

  “今日气象不错,我们去营外河边看星星。”

  此时正是处暑,到了晚上温度便降了下来,十分凉快。肖瑾便有意带锦绣去散散心。

  虽然那日之后,锦绣便没再提及二翠、敏儿的事情,但她的确变了很多。

  锦绣点点头,反正闲着也没事做。

  于是肖瑾换了身衣服,便带锦绣出了营帐。

  那条小河就在营帐后头,出了营帐走一刻钟便到,那里也有哨兵和巡逻将士值守,所以很安全。

  两人快走到河边的时候,便遇到了一队巡逻将士。

  “大将军!”

  见到大将军,大家都很激动。平时他们这些小兵,能见到大将军的机会并不多。

  不过,也有人认出了锦绣,“唉,这不是写信的绣儿姑娘吗?”

  “绣儿姑娘,你来河边,是给将军洗脚的吗?”又有一个小兵问。

  原来,洗脚婢绣儿姑娘的名声已经传遍军营了。

  “……”

  肖瑾脸一黑。

  锦绣嘿嘿笑,“可不是呢。大将军说了,这河水干净,凉快,所以要到河边来洗脚。我这洗脚婢,也得随行伺候不是?”

  小兵们点头,“那将军您忙!”

  两人来到河边,此时天色已经黑了,天空中果然出现了星星。

  一钩弯月高挂空中,将天地笼罩在一片银光之中。

  在这荒野中,晚风分外的凉爽。

  这样美的景色,身边又是心爱的人,肖瑾心情很愉悦。

  锦绣在河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随后开始脱鞋子。

  肖瑾很不自在,“你做什么?”

  天地可鉴,他可没什么坏心思,只想带锦绣来散散心的。

  但是如果锦绣她若是主动……

  “洗脚啊。刚刚不是说了吗?河水凉快,洗脚舒服。你也来试试?”

  锦绣指了指身边道。

  她坐的这块石头很长,可以坐下两个人。

  肖瑾哦了一声,怅然若失。

  他走到锦绣身边,只见锦绣已经将鞋袜脱掉,一双小巧精致的玉足轻轻的踩着水。

  真美。

  月光下,水波中,那双小脚似乎泛着荧光,粉雕玉琢,太迷人了。

  肖瑾简直看呆了。

  锦绣见肖瑾没动作,回头一看,只见这人像个傻子一样盯着自己的脚看。

  她脸一红,双脚狠狠在水里踩了一下,顿时哗啦一声,水花四溅,溅了肖瑾一身。

  肖瑾这才回过神来。

  他依依不舍的移开目光,开始脱自己的鞋袜。

  “锦绣,你不会不知道,女子不能随意在外人面前露足吧?”

  在过去的某些朝代,若是女子的脚被男子看了,便要嫁给那人。

  当然如今大乐朝民风开放,不至于女子脚被看了就要嫁人,但……也是不妥。

  “君子非礼勿视。我把你当君子,你非要当小人乱看,我有什么办法?”

  “你又拐着弯骂我!”

  锦绣向来牙尖嘴利,肖瑾拿她没办法,他脱了鞋袜,也将脚放入河水中。

  突然,锦绣尖叫一声,一下子把脚从水里拿出来,“什么东西咬我!”

  肖瑾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河蟹!这是河蟹用它的钳子夹住了锦绣的小脚趾!

  “把脚给我!”肖瑾赶紧道。

  锦绣又痛又怕,哪里顾得上那么多,赶紧把脚伸到肖瑾跟前。

  那白嫩嫩的小脚差点晃花了肖瑾的眼睛,他赶紧稳住心神,一手握住锦绣的脚后跟,一手用力掰开螃蟹的钳子,随后把螃蟹展示给锦绣看,

  “喏,是一只河蟹。”

  锦绣惊魂未定,“螃蟹我吃多了,被螃蟹咬我还是第一次呢。”

  幸好不是蛇什么的,不然她可真是活活吓死。

  锦绣回过神来,想要把自己的脚抽回来,结果肖瑾不松手。

  他的手心贴在她脚后跟,烫的惊人。

  “快,快放手。”

  幸好天黑了,这里暂时没人,不然两人这姿势真叫人误会。

  “不放。”

  肖瑾声音轻飘飘的。

  她迎着月光,肖瑾则背着光,锦绣完全看不到肖瑾的脸色,只觉得自己羞得不行了。

  “别这样,快放开我。”

  锦绣有点害怕,这河边有巡逻将士,万一叫人看见了,那可糟糕了。

  “怕了?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难不成你以为洗脚婢只是洗脚而已?”肖瑾轻笑一声。

  看着丫头着急忙慌的样子,他觉得非常愉悦。

  “洗脚婢不洗脚,还干什么?”锦绣震惊。

  “你说呢?”

  肖瑾声音意味不明,忽然,锦绣看他低头……

  随后,锦绣感到脚背一热。

  肖瑾他竟然亲上了她的脚背!

  一刹间,脚背上的酥麻传遍全身~!

  锦绣一惊,用力把脚丫子抽了回来。

  肖瑾手中一空,顿时心中倍感失落。

  “……你,你干什么!”锦绣有点羞愤,也有点震惊。

  他居然亲她的脚!

  肖瑾的语气十分惬意,还带着点笑意,“我做什么,你不知道?”

  “……我的脚,又不是猪脚!”

  呵呵。

  肖瑾好心情没了大半,不愧是锦绣公主,大乐朝不解风情第一人!

  亏他刚才还觉得那只脚粉雕玉琢,万分可爱。

  如今看来,还不如猪脚。

  起码猪脚还能吃!

  “我尝了尝,不是猪脚,是蟹脚,沾了螃蟹味。”

  “……”

  居然骂她是螃蟹脚?锦绣也生气了,胡乱洗了脚,正准备穿上袜子,结果肖瑾丢过来一方丝帕。

  “擦干再穿鞋袜,别受了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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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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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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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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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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