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溪枫所预料的那样。
秦玥此时已经进了同州城,比想象中更混乱的同州城。
因为战事的失利,老百姓们人心惶惶,大街上纸屑杂物乱飞。四处都是散乱奔跑的人群,商户们大都关门闭市。
仅有的一家粮米店门前挤满了人,个个提着口袋翘首以望,焦躁的说话声一浪接着一浪,“我说前面的,快点行不行啊?快来不及了!”
“来不及?你他娘、的赶着去投胎啊?”
“哼!你要是不想走,那也只有等着投胎了!”
“你说什么?你个龟儿子,不想活了……”说话间,一个大汉从拥挤的人群里冲过来,撸起袖子就朝先前说话的瘦汉子揍去。
这个瘦汉子瘦是瘦,却也瘦得有肌肉,单手接过大汉挥来的拳头,吡着牙骂道:“狗、日的,到底谁不想活了?”
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粮米店的小二手里挥舞着大舀勺,不耐烦地喝斥道:“我说你们两个,吃饱了撑的?要打去外面慢慢打!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说着又朝人群里大喝:“后面的,排队去!”
大汉看了眼周遭闹意见的人群,悻悻地哼了声,使劲甩开瘦汉子的手,骂骂咧咧的走开了。
这样的情形见得多了。
秦玥叹了口气,慢慢从街对面的廊檐下走出来。
她想到过同州会很乱,却没想到会乱成这样。再想想,一旦同州失守,又会是怎样混乱的局面?
听说刘副将也已经战死,现在临时由神锋营的统领主事。李老将军率领的大军最早也要明天晚上才能到达。m.χIùmЬ.CǒM
如果敌人在这个接点发起攻击,神锋营很难抵挡得住……
想到这,秦玥的眉头越皱越紧。
几人在附近随便找了个客栈住下。客栈里唯一的一个伙计不情不愿地领着他们上了二楼,指了其中两个房间给他们,转眼人就不见了。
房间里被褥凌乱,器具上沾满了灰尘,就连窗户上糊的高丽纸,也不知被什么利刃划得残破不堪,空气里充满了浓浓的霉味儿。
六月皱了皱眉,当先跨步进屋,使剑挑开窗户,挥手挥挥扑鼻的霉味,四下里打量一番,确定安全后才请秦玥进来。
青樱捏着鼻子收拾了好一阵,才总算腾出块干净地方给自家小姐歇息。
实在没想到,客栈竟然已经荒废成这样。
先前那个伙计就说了,他们家老板早带着一家老小回乡下避难去了,其他伙计能走的也都走了,他是因为自己是孤儿,无处可去,才不得不暂时容身在这里。
又说了客栈早就不对外营业了,吃的喝的也都要自己解决,反正也不打算收他们房钱。
那边房间的护卫们安顿好后,就过来请示秦玥晚饭怎么安排。
这样的情况,秦玥哪还有心思吃晚饭,又想着大家都是披星戴月地赶着来同州,一路都没怎么进食休息,也的确需要好好休整了。
思忖间便叫了秦云去外面买吃的,又让青樱去找伙计要一壶开水。
待房里只剩下六月的时候,秦玥才郑重掏出一件物事来,“你拿这个马上去一趟神锋营,想办法见一见神锋营的统领郭杨,约他亥时三刻在北城门口见面。”
六月张大了嘴巴,惊讶道:“小姐,您认识郭统领?”
她虽然知道自家小姐有些不一般,但委实没想到年仅十岁的五小姐居然跟神锋营的统领有交情。
秦玥笑了笑,道:“我哪里认得他呀,你也知道我以前多数时候都在别院,连京城也少回呢……”
听了这话,六月才松了口气。
“不过这是御赐之物,郭统领总该认得的。”
六月才刚松掉的那一口气,因为秦玥这话又提了起来,随即翻来覆去地看摊在手里的那一小截不起眼的甚至有些陈旧的剑穗,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皇上用过的东西。
“小姐说这是御赐之物,奴婢有点害怕。万一那郭统领不认,将这东西毁了咋办?”
不是六月不相信她家小姐,实在是这东西太寻常了些。稍有些武功底子的江湖人行走江湖时,大都会配一把长剑,有剑自然就会有剑鞘,长剑的末端也会有剑穗。
名门世家的公子出行更是如此。越是绝世名剑,所配饰的剑鞘和剑穗也越是名贵讲究。可是小姐郑重交给她的这截剑穗,就是很普通的丝线所制,没有任何特别。
以皇上的身份,怎会配饰这样的剑穗?
“他不会不认的。”秦玥却笃定地道,声音有几分低沉。
六月只好半信半疑地将剑穗收在怀里,行礼后退出屋子,往大街上去了。
秦玥双手托着腮帮,慢慢踱步走到窗前。
已近黄昏的街道上行人寥落,门店全都闭得死紧,冷清极了。
稀稀拉拉的几只灯笼被风吹得四散摇晃,那时隐时灭的灯光照得旁边的树影也跟着晃动起来,阴森森的很是恐怖。
想着昔日同州城的繁华,秦玥更是伤感。
那时她已经是盛名在外的紫衣公子沈瑾了,在同州城主持召开沈氏商号的分销商总会。
各地客商云集而来,挤满了同州城的各个大街小巷。
那些茶楼酒肆里,到处客座人满。说书先生说得口干舌噪,唾沫横飞,换来的掌声经久不息,碎银子雪片似的往楼台上飞去。
青楼里的姑娘们穿着五色华裳,挥着绯香的手绢,娇声笑语地招呼每一个迎来过往的客人。
街道上更是人来人往,笑语喧哗,璀璨明亮的灯火,照得四处犹如白昼。街道两边的门店里,伙计们的唱诺声此起彼伏,和着街道上那些挑担货郎们的号子声,奏着美妙的和谐曲。
郭杨——出身乡野,以卖土货为生,微薄的收入根本治不了他母亲的顽疾,眼看母亲因为缺医少药即将撒手人寰,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自卖自身求到紫衣公子面前。
紫衣公子感念他的孝心,收下了他的土货,请了名医为他母亲治病,却并没有让他为奴。
当时的郭杨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唯有父亲的遗物——一截朴实陈旧的剑穗。
郭杨的父亲曾经是一名剑客,意外遭到仇家暗杀,死于非命。待郭杨找到他父亲的尸体时,身上就仅有那一截剑穗。
他将那一截剑穗,珍而重之地交给紫衣公子。
紫衣公子收下后,转手又将它送给了当时的凤三公子,以此让他投到凤三
麾下效力。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没想到最后又回到了她手中。
那本皇上作为生辰礼送给她的《纪京子随笔》,里面夹了不少当年的旧物。有些是紫衣公子沈瑾的,有些是别人交付给她的信物。
皇上的心思显而易见,就是用各种方式一次又一次地试探她。
他一定要她亲口承认自己就是沈瑾。
秦玥不是根木头,自是知晓他的心思。
可是那又怎么样,终归他们是回不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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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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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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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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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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