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王耀笑道,带着三个小家伙在院子里的水井边洗了手,把水果糖都分给了他们“是在外面碰见的,太危险了,就带回来了。”
“危险?”贺赛飞蹲下身子,旗袍勾勒的丰腴身段越发有人,素手逗弄着小孩子胖胖的脸颊“这地方哪有什么危险啊。”
王耀一怔“那河水听急的我看着。”
“人家孩子两三岁就跟着爹在河里游泳了。”贺赛飞妩媚的白了王耀一眼“你以为乡下的孩子都跟你一样金贵啊,从小都是满山满地的乱跑,皮实着呢。”
王耀摸了摸下巴“真的没危险吗?”
“当然了,要不然你师姐我怎么长大的?”贺赛飞横了眼王耀。
王耀看着三个小家伙身上的兜肚,脑补了一下贺赛飞小时候穿着这套衣服在街上乱跑,顿时脸有点红。
“呀,晶晶你怎么弄了这么多回来。”贺赛飞又看了看郑晶晶桶里的蚯蚓,吓得惊叫一声扑到王耀怀里,险些给王耀扑倒。
“师父让我挖的。”郑晶晶眨了眨眼,在井边洗手。
“这是要下菜啊你们师徒。”贺赛飞从王耀怀里出来,拍了拍脑门嗔道“这么多,别说是鸟了,人都能吃饱。”
“师姐您还吃过蚯蚓啊。”王耀满脸敬佩。
“我还吃你呢。”贺赛飞白了眼王耀,拎着木桶向着一个房间走去。
王耀摸了摸下巴问道“师姐,这三个小孩怎么办?”
“这是人家老家,还轮得到你一个外来的操心了?”贺赛飞回眸嘲笑道。
王耀神情一僵,讪笑了下,看着自己在院子里玩开了的三个小孩,觉得自己好像确实多管了闲事,这本来就是人家的家乡啊,反而自己一个外来的,有点反客为主了。
看了眼站在孩子身边一副严防死守生怕小孩子磕了碰了的郑晶晶,王耀凑过去说道“我觉得师姐说得对,咱们好像确实做了多余的事情。”
“我没觉得多余。”郑晶晶神清冷“我不知道这边的风俗是什么样的,但是我从小受到的教育让我不能不对这些孩子的安全负责。”
王耀一怔,看着郑晶晶瞬间觉得高大了许多。
“那我去看看那个鸟儿。”王耀说了一声追上了贺赛飞。
郑晶晶看向王耀小跑的背影,殷红的小嘴情不自禁的撅了起来,原本清冷的神情也变得几分幽怨起来,陪着这江南的民居背景,确实有一种南方少女我见犹怜的美丽。
王耀追着贺赛飞去了后院,进了最门口的一间房,房门敞开挂着一个有些掉墨的桂字。
一层装扮很清雅,有一塌木床,还有一张木桌其余的地方多是书架,只是书架上的书册不算多。
王耀上了二楼,听见一阵清脆的鸟鸣声,还有贺赛飞和茅韦涛的聊天声。
“师姐,我上来了。”王耀在门口喊了一声。
“上来吧。”贺赛飞应道。
王耀上了二楼,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二层就是地上铺着一个巨大的练功毯,可能因为年头太久了,毯子有些破败,更让王耀惊讶的是,整个房间四周,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鸟笼子,有木制的,有铁制的,最夸张的一个,王耀觉得能装进去自己。
但是这些鸟笼都是空的,只有贺赛飞和茅韦涛面前的靠着窗挂着那个鸟笼里有一只还在鸣叫的小鸟。
小鸟浑身成沙褐色,黑黄羽毛像是云纹一样,鸟头上有着沙褐的冠羽,看着像公鸡的鸡冠一般。
是一只很漂亮的鸟,只是身上的羽毛脱落,毛色暗淡看着有些暮气,应该很大年纪了。
见到陌生人,小鸟原本无神的目光瞬间凌厉了起来,对着王耀啼叫几声,似乎在威胁一般。
“沙皇,是亲人。”茅韦涛柔声说道。
仿佛像是能听懂茅韦涛的话一般,小鸟歪着脑袋打量着王耀,还用轻快的音色叫了一声。
“这是沙皇,我师父过世前陪在她身边的鸟。”茅韦涛笑着解释道。
“这小子年轻的时候厉害的很,刚进院儿的时候就敢跟大鸟叫板,差的被吃了。”贺赛飞娇笑着扯掉手上蚯蚓的一截,扔进笼子了。
看着贺赛飞残忍的手法,王耀倒吸一口气,感情刚才被吓得扑到自己怀里估计是演的。
同门直接的信任呢?王耀幽怨的瞄了眼贺赛飞。
凑到笼子前仔细看着这只沙皇,沙皇也抽筋打量着王耀,虽然已经老的毛发暗淡,但是却能看出一丝神俊,尤其是那一双囧囧有神的眼睛。
鸟是华夏自古以来的一种文化,从最开始的部落时代,鸟的形象被当成部落的图腾,,青鸾,大鹏等神话形象更是自古有之。
鸟最开始在华夏的地位就不低,有着许多关于鸟的崇拜、占卜和禁忌等文化遗存。
这些光怪陆离、饶有趣味的鸟文化和其它民俗事象一样,是活的社会“化石”。
历史上有名的商王朝,就是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传说,所以将玄鸟当成图腾来崇拜。
在唐代,人们认为,“孔雀因雷声而孕”,十孕其九为鸟而一为人,西游记中如来也是孔雀所生,现在云滇少数民族还自称孔雀的后人。琇書網
军队还经常训练海东青这种侦查类的猛禽,过去的飞鸽传书也都跟鸟文化有关系,所以华夏民族和鸟有着很深的机缘。
一直到清末,养鸟变成了一种娱乐和交际,跟养鱼养虫都一样成为娱乐项目,不过文人养鸟更多,有的是为了画,有的是为了写。
后来梨园行的人也养鸟,尤其是一些大老板,大角儿,每年粉丝进贡的名鸟不计其数,梨园行的艺人养鸟除了喜爱之外,更多欧式听音儿。
鸟儿的鸣叫声是大自然最神奇最美丽的产物,所以很多大角儿都养着鸟,专门研究鸟的发音和技巧,然后融入到戏腔中,听起来很玄乎,但是不管什么东西精了,都神乎其技。
百灵是音最多的一种鸟,因为这种鸟有学习其他鸟叫的天赋,有人研究出了百灵鸟固定套路,另外,养鸟的,在当时被称为鸟人以前是雅称,现在就是骂人的了。
鸟人研究百灵鸟,研究出了十三种之多的音。是三个音一套下来,声音不乱,没有杂音这就是极品了。
有这么一只鸟,几乎当时就是称霸京城了。
王耀也是从书上看到的这些趣事儿,因为都是跟梨园行相关的,很多书上都记着这些,没想到今天还真的看到一直。
“怎么着?喜欢这小东西?”看着王耀在鸟笼前饶有兴致的模样,贺赛飞轻笑道。
“挺有意思的。”王耀笑道。
“别小看这小东西,脑子好使着呢,老太太走的时候,一个劲的撞笼子要撞死自己,后来把自己撞晕了,我们就给带回来了,这鸟是当地一个老票友送给老太太的,回到这边也算荣归故里,别说,还真不寻思了。”贺赛飞娇笑道。
王耀心中一凛“这么懂事儿?”
“沙皇确实不一般。”茅韦涛微微眯起眼,似乎在回忆“以前我们在这边练功,吊嗓的时候它都配着一起叫,可能是也会唱吧。”
王耀越来越有性质,手伸进笼子里,被沙皇啄了一下,不太疼,刺刺的。
宿主接触灵鸟,触发任务:驯鸟资料收集0100
王耀一惊,惊讶的看着沙皇,这货竟然真的是只灵鸟,还要成精不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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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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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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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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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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