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的夜色更是漂亮,檐牙的弧度优美、雕画漆面华丽,在橙色的灯光下惹人遐思。下凉后的空气中弥散着缕缕薄雾,天地间宁静而清凉。浅雾缭绕在若隐若现中的雕栏画栋中,一切都朦朦胧胧,恍若梦幻。
富贵真的好。饶是朱高煦长期在心里压着难以捕捉的忧惧,却因遍及生活中每一个细节的享受,也感觉日子没那么难受了。
面前一个美艳的小娘,用削葱一样美好的玉手,捧着一只白瓷青花碗递上来,轻声道:“妾身怕王爷夜里喝了茶,睡不好。正巧还有一些山里的银耳,便熬了一碗汤。”
“你想得真周到。”朱高煦一边说,一边接过来轻轻喝了一口,半碗汤就没有了。口感细滑、甜味清淡,还是银耳汤的滋味,他很熟悉这味儿,不过他知道这时候的银耳没法人工培植,十分昂贵。
他一边喝,一边瞧着姚姬。姚姬含着笑,发觉他的目光、她便有点不好意思地站在那里。朱高煦知道,真正高比格的、不是他以前就喝腻了的银耳汤滋味,而是这香闺中、有佳人服侍。
有时候朱高煦为了照顾郭薇的威信,并未表现得太宠爱姚姬、这个汉王府最漂亮的小娘,但他发现姚姬从未在那种小事上不满。以前她在京师鸡鸣寺的失控情绪,再也没有显露过了。
而今姚姬常常含着微笑,处处显得很从容平和,从不抱怨、也不争强好胜。朱高煦无法明白,因为她的内心坚强、才能忍耐平常的不快,还是本身就是个大度宽容的女子……
古人习惯早起早睡,天黑后拾掇完一般就睡觉。不过朱高煦的观念还停留在后世,他吃了晚饭后,一般都要等两个时辰才睡。
这段时间里,他想说话、就和妻妾们闲聊;若想安静一下,一般会看看繁体字书籍。反正没有多少别的日常消遣。
朱高煦知道女子们一般对军事政|治不感兴趣,而且世人也不愿意妇人干预正事,所以很少谈论公事。但今天陈兴旺的事,充满了男女间的恩怨,他便与姚姬说起那件事来。
姚姬认真地听完,只道:“男子多喜新厌旧,何况那安南国王后美艳动人,又身份高贵,能封陈兴旺做大将军,他的心自然被掳去了。”
朱高煦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道:“姚姬会唱歌吗?”
“会。”姚姬轻轻点头道,“这么晚了,王爷要听么?”
朱高煦顿时十分有兴致地说道:“这汉王府里,我想干啥就干啥。”
姚姬听罢笑得很甜美,伸出手指轻掩朱唇道:“王爷会拉二胡?妾身屋里有几样乐器,其中就有二胡。”
朱高煦愣了愣,这才想起,陈兴旺的故事里,有陈兴旺拉二胡、安南王后唱歌一段。他也不禁与姚姬相视笑了几声,“音律方面,我一窍不通,连谱也不识,更不会弹奏任何乐器。”
姚姬道:“那妾身拉给王爷听。”
朱高煦微微惊讶道:“我从不知道姚姬原来能歌善舞。”
姚姬小声道:“那个人曾想让我做奸谍,要接近的人都是权贵,琴棋书画不学点怎么行呢?”
朱高煦点点头,以为然。
“王爷稍等,妾身去取了来。”姚姬微微屈膝道。
不一会儿姚姬便取了一副二胡走出来,在朱高煦前边稍偏的位置,放了一条铺着锦缎的凳子,在上面端坐下来,摆好了姿势。
身段好的美人,坐下来真的好看,端庄的上身、美妙的髋部弧度皱褶,都妙不可言。姚姬轻轻欠身,上身一倾,如水的目光在朱高煦脸上抚过,“妾身的造诣可比不上杜姐姐,献丑了。”
轻描淡写地提到了杜千蕊,朱高煦下意识感觉到,姚姬不是不争,她心里可能还是在比较的。
开场先拉了一段弦,朱高煦立刻就被那起伏缠绵的旋律吸引了。他不识谱,也不知道姚姬拉的什么曲子,但他能听出来……两个字就是,好听。
表现那种缠绵多情的感觉,确实还是要拉弦的声音,虽未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但每个音符间毫无中断,更为绵绵不绝,正是如泣如诉,仿佛有一腔难以道尽的情愫。
朱高煦闭上眼睛,脑袋随着那旋律轻轻摇晃,一副陶醉的样子。他原不是非得这样做的,不过也不必忍着,这么表现估计会让表演者受用罢?
等他睁开眼睛时,果然见姚姬脸也憋红了,贝齿轻咬着朱唇,忍着笑。她好像觉得朱高煦的动作很滑稽?
二胡的曲子拉了一段,姚姬便开口轻唱起来。朱高煦听到她唱歌的声音,心更是被撩|得感觉一阵动荡。姚姬这小娘,确实很有韧性,发起狠来甚么脏活苦活都能忍耐,温柔起来简直比水还软。
朱高煦自然没听过这首歌,听起来有点像地方上的小曲。有一段,四个字的句,她反复吟唱,调子每一句就低一点,仿佛有许许多多的温柔闲愁惆怅,如回音一样地愈唱愈低,绕梁不绝。
难怪古人常把声色放到一起说,美人的容颜只是视觉享受,她唱起歌来,又给人一种全新的欣赏。若是坐在美人面前,看着她唱,那就更是美不胜收了。
朱高煦今夜没喝酒,但已感觉有点醉了。他沉迷在此温柔乡里,忘却了无数的隐忧、恐惧和无奈,只觉良宵苦短,不想醒来。
……第二天朱高煦有点不想去前殿,反正他一个藩王在云南,其实不需要做任何正事、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但他最后还是起床去了,出门前还有点恋恋不舍,看了一眼侧躺在床榻上头发凌乱无力疲惫的姚姬。
朱高煦如同往常一样,先与将士们一起负重跑步,然后去文楼看武夫们读书。上午他还会看看三司送来的邸报,然后与武将们谈笑一阵。
他当王爷之前,从未身居高位、掌握过任何权力,这方面根本没有经验。不过在他以前浅薄的历史知识里,他相信一个道理:脱离群|众太久,再厉害的人也无法掌控局面。
远的看,三家分晋,原因就是、具体事务被权臣长期把控;唐朝玄宗是有文治武功之才的明君,前期表现得很好,后来长期深居后宫,想用制衡之法把繁杂事务全部交给别人,同样玩砸了……最近那个安南国的故事,无论是陈氏取代李氏,还是胡氏取代陈氏,都是国王脱离文武中低层、权|力被架|空的结果。
于是,朱高煦就算是个可以甩手享乐的藩王,暂时也没打仗,他还是经常和将士们厮混在一起。
护卫军中大多数都是糙|汉子,不少人开口一个“曹”,闭口一个“你|娘”,各种器|官和女性亲属不离口,大多人皮肤黝黑粗糙,还有长得很丑的汉子。朱高煦长时间和他们在一块儿玩耍,当然不如和美人厮守有趣。
不过,他认为自己还没到卸甲的时候!
朱高煦回到书房时,脑海中还回响着武夫们粗犷的大笑,以及铁器碰撞的声音、训练火器的炸响。他头昏脑涨地在椅子上坐下来。
宦官王贵端茶上来,放在铺着红绸缎的桌案上,便知趣地退到门口,侍立在那里不发出一点声音。朱高煦坐在那里既不说话,也不干任何事,发了好一阵呆,好叫浮躁的心情稍微安静一些。
一个人每天安静地独处一段时间,更能思考、审视自己的目标和得失。
这是朱高煦在大明朝才学会的,以前他不懂这件事,都是闷着脑袋赌|博下注,很少思考……
在大明朝,他知道了每个衙门除了办公的大堂,还有一间二堂;国库给每个衙门修这么一间屋子,没有别的任何作用,只是给官员一个思考的地方,所以那个地方叫:退思堂。
朱高煦的爷爷朱元璋希望,官员们每天干了事之后,能安静地回想一下,有没有做错事、或是良心痛不痛之类的事。
朱高煦坐了一会儿,便觉得很无聊。他起身拿起搁在刀架上的雁翎刀,拔了出来,然后哈出一口气,掏出手帕擦了起来。他又找出一块黄油涂抹在上面防锈。
不过做这些没有什么用,一个武将如果亲自上阵厮杀,一仗下来能砍坏几把刀,无论多贵的宝刀都没用,经常砍在铁甲兵刃上、宝刀也得坏。Χiυmъ.cοΜ
想到这里,朱高煦放下雁翎刀,走到他那副精铁冷锻扎甲旁,在那里擦盔甲。这副战甲因为是冷锻所成,形状粗糙,它跟着朱高煦从“靖难之役”中过来,经历大小战役不下百次,修修补补至今完好,确实结实、很耐各种兵器干。
就在这时他不经意看到了门口的宦官王贵,王贵一副敬畏的神情看着他。
朱高煦手上的动作微微停顿,他才发现捣鼓兵器本身就有杀机……但他只想静静心、又觉得无聊,随便找点简单的事做做罢了。
……
……
(汗颜啊,最近不知道为何总遇到一些破事,好几天一更了。不过最迟后天一定恢复正常更新,抱歉了书友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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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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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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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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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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