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安年倒也罢了,是老二,双腿又有残疾,继承家业本也轮不着他,但是,这位已经十七岁的凤子宸还这样一心只关心奇石,凤歌心里有些不安。
各国后宫之中,为了争宠,不是没有闹出过人命来,或是下毒或是落胎,还有往水里推的。除了有一心要飞上枝头的,自然也有怕死,只是一心想要保住性命的。
那些想要保住性命的妃嫔,通常会使用一招“藏拙”,美貌自然是不会故意损伤,只不过却不会在众人面前展示,或是装病或是装傻,现在的凤子宸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装傻,装成是纨绔子弟的模样,而且,还有些用力过猛。
可是,凤子宸明明是律王的嫡长子啊,他装傻是装给谁看呢?
凤歌十分不解,却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在那里微笑点头,顺着他的话说。
关于石头的话题,凤子宸已经一个人说了很久很久,凤歌看着他那喋喋不休的嘴,强忍住打呵欠的**,心想他怎么就不觉得累呢?
在昏昏欲睡却强撑着精神听他说的时候,忽然凤子宸的一句话好像一块冬日里的寒冰刺进凤歌的大脑中,激得她马上清醒无比。
“像这块红色的胭脂石,只在北燕腹地的胭脂山才有,那可是专供北燕皇族专门用来染结婚喜服的贵重染料,那些不识货的蛮子,这么美丽的石头就这么弄碎了染布,真是糟蹋东西。”
凤歌不动声色问道:“皇族才能用的呀?那岂不是很不容易得到?”
“谁说不是呢,要不是北玄营的桂德兴送来,我还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红色,你看,这红色还隐隐透着金光,是不是跟落日后的晚霞一般瑰丽?”凤子宸兴致勃勃,食指与拇指捏着那块石头,对着窗外耀眼的阳光细细观赏:“真是越看越美。”
桂德兴,何德何能,可以弄到北燕皇族的东西?
看来,这件事大有文章,须得好好查探一番才是。
凤歌正在盘算应该怎么去查,便听见门口传来仆人的声音:“禀世子,二公子来了。”
“二弟来了?快请。”凤子宸乐呵呵的看着凤安年被仆从推进来,“这日头这么大,二弟怎么还远远的跑这么一趟,若是想找戈姑娘,派人来接就是,又何必亲自到呢?”
凤安年微笑道:“叫下人来接璇玑才女,岂不是唐突佳人,父王总说招贤纳才,必当亲力亲为,周文王还拉了姜太公八百步,小弟又怎敢托大不来呢?”
听得此言,凤子宸似乎没有什么过于强烈的反应,但是凤歌却听出了凤安年的话外音,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这不就在说凤子宸刚才是派的仆人来接,而不是亲自来接吗?
这两位表哥之前的兄弟情,似乎并不怎么深厚呢。
“大哥已经与才女聊了这么许久奇石,小弟这里还有几卷书文要向她讨教呢,大哥,可否把戈姑娘的时间让给小弟呀?”凤安年笑盈盈地看着凤子宸。
凤子宸笑道:“二弟也太心急了,何必急着走,我这的厨房里已经备下了美酒佳肴,二弟刚从父王那里出来,想必也没有吃饭,不如吃了再走?”
“既然兄长有命,小弟不敢不从,那就叨扰了。”凤安年的脸上是微笑着,但是眉心却有些微微皱起,想来也是不情愿的。
菜肴十分丰盛,除了鸡鸭鱼肉之外,还有最新鲜的江中刀鱼,还有做工复杂的连汤换心蛋,外形晶莹剔透的白龙清凉碎,还有一碰即碎的雪花小天酥。
刀鱼多刺,吃的时候若是不断的“噗噗”吐刺,实在难看。凤歌根本不想夹,但是凤安年却忽然开口说:“咦?这不是江边老何家家刚刚送来的刀鱼吗?这鱼最为鲜嫩肥美,肉质极其的细滑,真正是人间美味。快趁热吃,凉了就发腥,可惜了这极品佳肴。”
凤子宸的话音刚落,便有丫环上前,将一块刀鱼布在凤歌面前的碗中,凤安年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不吃,显得太不给面子。
凤歌看了一眼那块刀鱼,笑道:“鱼不错,只是筷子不好用,不知有没有细一些的筷子?”
“来人,快为戈姑娘换双筷子。”
一双乌木筷子很快便搁在凤歌的手边,筷子头尖尖细细,另一端则是镂空雕刻着西域葡萄、甜瓜还有桃子等水果,雕工精细。
凤歌换了筷子,用筷头一点一点将鱼刺剔除,动作流畅而优雅,如同在雕琢世上最精美的工艺品,然后将整块鱼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咽下之后,她点头赞道:“不错,果然肉质细腻,入口即化。”
饭桌上,凤歌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观察着两人,儒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这两人虽然一个个都没有王府公子的模样,饭桌上的礼仪倒是一点没差,连咀嚼的声音都很小,周围有六个丫环侍立着,也是安安静静,比林翔宇做的傀儡木偶还要老实,只有需要盛汤的时候,她们才会无声无息的上来,盛好之后,又无声无息的退回原位。
饭后,清茶漱口,净水洗手的规矩也是一样不少,幸好在宫中也是这般,不然一口把漱口用的茶给喝下去了,岂不是平白让人笑话了去。
“姑娘果然不愧璇玑才女,举止娴雅,比起有些贵族小姐更加有修养。”凤子宸由衷赞道。
凤歌微微一笑:“世子谬赞了。”
脸上虽是轻松自如,心中却是暗自思忖:“我说桌上怎会有这些菜,原来是故意想要试探于我。”
吃饭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家教与修养,也能看出此人平日的生活环境,凤歌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大家风范,暴发户家的女儿,山野村妇,绝不会有她这样的餐桌礼仪。
“那刀鱼,年年都送来,刺又多,个儿又小,我小时候被卡过一回之后,便再也没有吃过,没想到姑娘完全不受鱼刺困扰,真是佩服佩服。”凤子宸笑道。
“大哥性子太急,这等风雅之物,就是要慢慢品,才得其味的。”凤安年微笑着看着大哥。
饭毕,凤安年便要告辞,凤子宸也不好再留,亲自送到院子门口,方才回去。
在修竹院中,凤安年迫不及待的拿出自己的小说出来:“这本,我自己觉得不满意,却又不知道应该怎么改才好,还请姑娘指点指点。”
凤歌一目十行的看完,说了几处明显的不足,凤安年大喜:“姑娘读书速度如此之快,又能一语中的指出文章不足,若是可以出仕做官,那可真是社稷之福。”
“储君的才干仅够做官?那真是江山之祸啊。”凤歌心中暗暗吐槽,嘴上却还得谦虚:“哪里哪里,二公子既然曾说小女子是璇玑才女,虽是应急之言,小女子也不能让人说二公子识人不明,被骗子给骗了去。”
“哈哈哈,姑娘说笑了。”凤安年笑道。
虽然很想打听他们两兄弟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现在探问,过于着急,还是徐徐图之为好,免得打草惊蛇。
又闲话了一回,凤歌便起身告辞了,穿过游廊的时候,远远的看着几个人正簇拥着一人走出来,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身暗蓝镶金的团蟒服色,这府里除了律王,再没有第二个人敢穿。
可千万别让他给撞见,凤歌将身形隐在园中的太湖石之后,想等律王走过了,自己再过去。xiumb.com
律王却是向着这边的方向过来了,好在这座太湖石的孔洞不是那么的多,还可以藏得住人。凤歌在石洞里,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被发现了,无论是被认出身份,还是被当成小贼,或是私会王府公子的外女,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北玄营那里的粮草够几日?”律王威严的声音传进凤歌的耳朵,“上回送去的还剩多少?”
身旁的幕僚说了一个数。
“不够,很快就有五千人要填补过去,户部至今还没有完成批复,只怕等户部请旨,再转去兵部核发,这五千人已经饿死了,想办法再去调一些。”
有幕僚回道:“可是王爷,上回的面粉已经倾尽丰县方圆二十里之内的民力了,若是再征粮,只怕会对百姓的民生有极大影响。”
“那就不征百姓,征富商!征官员!如果不能保障士兵的温饱,士兵又怎么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北燕人打过来,就是家破人亡,这个时候,要是还有谁不肯出粮,或是胆敢囤积居奇,一律抓起来,罚没家产。”
律王的命令不容反驳,他大步向前,根本不给幕僚任何提出反对意见的机会,凤歌透过太湖石的缝隙,看见跟在他身后的幕僚们一脸犯难之色。
若是在战时,凤歌也会赞同这么做,但是,现在便已经将人压得这么狠,只怕反而会造成人心思变。
律王一路这么训着幕僚,一路向院落后面走去,没有人发现藏在太湖石假山里的凤歌,待那些人的身影去远了,也听不见他们说话了,凤歌这才从假山里出来,长长出了一口气。
从律王说话和行事做风来看,无论如何他也不应该养出凤子宸和凤安年那样的孩子,莫非,那两个小子果然是在装傻么?
凤歌沉思着,他们到底是装给谁看,是奉命装给自己看,还是他们装给彼此看?
罢了,这么复杂的事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清楚,不如早些回去,想办法打听打听桂德兴其人比较好。
边关将领,位置再高,对于久居深宫里的凤歌来说,也不过是无名小卒一名,说起大恒国的武将,凤歌也只记得一个麒麟将军刘觥弈,那是一个死后还伴着无数恶名的人。
回到县衙,林翔宇正坐在书房里不知在写着什么。感觉有人过来,林翔宇抬起头,发现是凤歌,忙起身相迎:“大殿下。”
“不必拘礼,萧燕然那里怎么样了?”凤歌急切的问道。
林翔宇回道:“萧将军说,他早已有所准备,还请大殿下不必担心,以及……他也希望大殿下能如杜公子所言,早日离开丰县,回到京师,皇宫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要是就这么回去了,以后还怎么见人。”凤歌微笑着回应道,她那还带有几分稚气的脸上,隐隐显露出天家皇女的骄傲与威严,令林翔宇心中一颤:“不愧是未来的天下之主。”
只不过,纵使她当真是天命真女,现在也形容尚小,留在边城,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局势如此纷乱,大殿下应当保重千金之躯,将来才能做更多有用的事。”林翔宇苦口婆心的劝道,只是,凤歌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不行,我一定要留下,游历期间,非遇到生死之事,不得回宫,这是先皇留下的规定。”
“我的大殿下啊,眼见着就要打仗了,还不是生死之事呐?”林翔宇实在是不知道到底还要怎样,才算生死之事,难道要刀已经架在脖子上才算吗?那也已经迟了啊。
“大殿下……”
见林翔宇还想要劝,凤歌摆摆手:“别说了,反正我也不会听。”
这句话说出来,凤歌忍不住笑得十分开心,林翔宇默默的站在一边看着她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不知道这位大殿下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
自己临朝听政也有许多年,朝堂上那些谏官提出的有些建议是不错的,有些建议就是脑袋放在家里忘记带,用屁股想的馊主意,父皇婉言谢绝,他们还不死心,追着要进谏,父皇再不耐烦也得听着。
不敢怼谏官的父皇,也只敢在丹凤殿里吐槽吐槽,希望这些不带脑袋来上班的谏官趁早辞职滚蛋回家,父皇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对着这些谏官们说:“别说了,反正说了朕也不会听的。”
嗯,这个心愿,也只能缩在房间里对着女儿说。
现在自己终于说出了父皇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欢欣鼓舞的状态,可惜父皇听不见,不然一定会妒忌死的。
想想就开心啊。
站在一边的林翔宇当然不知道本朝最大的秘密就是当今圣上与储君,父女间的那点你阴我一把,我阴你一把的小乐趣,他只是忧心忡忡的感觉自己可能要成为千古罪人,万一储君受到任何的伤害,只怕自己也得陪葬。
想到这里,林翔宇委屈的眼圈都红了,这是招谁惹谁了,来这里做个县令,先是被律王府的人压在头上,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脑袋会不会搬家,人生怎么如此艰难。
凤歌回头一看,哎呀,林翔宇的眼眶中已经盈满了泪水,要命要命,她连哭泣的女人都没有安慰过,更没有安慰男人的经验,赶紧说:“林爱卿不必担心,孤不会有事的。”
“万一有事怎么办!”林翔宇抹了一把眼泪和鼻涕,“要是大殿下有任何闪失,谁能负得了这个责!”
凤歌奇怪的说:“当然是关林森负责。”
“啊?”林翔宇愣住了,一时也忘记哭泣,怎么好好的就落到关林森头上了?
“当然是他负责,他是我的暗卫,工作任务就是负责我的安全,如果我出事,岂不是他失职。”
“……大殿下,你这么说,他知道吗?”
“知道啊,关林森!”
“属下在。”关林森颀长的身影,再一次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书房里。
“你的职责是什么?”
“拼尽性命,也要护殿下周全。”
凤歌转头看着林翔宇:“就是这样咯,你也听见了吧?不用担心,真的跟你没关系。放心,冤有头,债有主,父皇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绝对不会碰瓷到你头上。”
等等,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在说自己是害怕承担责任,才想着要让她赶紧回京的,林翔宇赶紧澄清:“大殿下误会了,微臣不是怕陛下来寻臣的不是,只是大殿下在丰县里,实在是太不安全,且是没有意义的冒险,这又是何必呢,俗话说的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我是千金之女,也不是君子,只是淑女而已。”凤歌强行狡辩了一波。
林翔宇再一次生出“还是不要去工部”的念头,将来这位储君殿下变成女皇陛下以后,以自己的脑子和口才,只有被她活活辗压的份,根本就活不下去啊。
好在他也不是完全想不开的人,既然大殿下说了不要他管,而且也有人可以背这个锅,那就这么愉快的玩耍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
正事要紧,林翔宇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萧将军说,关内的将士们从去岁冬天开始,就没有收到寒衣与军饷,士气低靡,后来,是律王派人送来的面粉等物资,关城的将士们才能勉强度日。”
从来想要坐稳皇位的人,都要稳固军心。
而想要抢到皇位的人,则是要抢到军心。
如果连军饷都不能按时发放,那还谈什么军心,还谈什么江山稳固。凤歌原本舒展的眉头,不禁又微微皱起,她可以很确定的保证,父皇那里从来没有克扣过军饷,每次涉及到军费开支的事情,他从来都是优先紧急处理,从来没有拖过隔夜的。
那么只能说明一件事,军饷的发放环节出现了问题。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这也需要查清才是。
还有一天,笼烟楼那里才会得到回音,凤歌现在心中如猫抓一般的着急,她虽然总是与父皇斗嘴,你阴阴我,我阴阴你,但是从来都是在心底里敬爱着这位父皇,不愿意别人说他有一星半点的不好。
恒国如此之大,想要对每个人都澄清,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尽已所能,能让北玄营的将士们改变这样的想法,那就好了。
现在北玄营的士兵吃的是律王爷送去的粮食,将来若是律王爷与朝廷做对,只怕这些士兵誓死效忠的对象,就需要再掂量掂量了。
“殿下,通关令拿到了。”被忽略的关林森开口说道,同时将通关令牌奉上。
凤歌点点头:“我去找高真北了。”
“殿下小心。”虽然凤歌决定要跟一个北燕人去找人这件事情本身,听起来就很不安全,但是,林翔宇已经十分认命的看清了现实,就算是劝,凤歌也不会听的,还不如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
忽然想起什么,林翔宇说:“等等,我也要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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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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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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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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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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