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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填坑吧祭司大人>第三十二章
  战战兢兢的林翔宇,向自己亿万个脑细胞发出求救指令:“未来的老板生气了,我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并最终在“大声求饶”、“死不承认”、“英勇就义”这三个选项之间,加选了最有出息的“晕倒在地”。

  没等凤歌酝酿好情绪,却发现林翔宇已经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人事不省。

  “竟然还有这种操作!”凤歌瞪大了眼睛,想起在朝堂之上,那些老臣就算是真的要不行了,也要拖着一把残躯跟父皇硬扛到底,从来没想过,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用晕倒来混过去。

  气归气,不过想起纸条上写着:“速劝大殿下离开。”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没白瞎了这么多年偷偷帮他与杜贵妃之间传递小纸条的大恩大德。

  边境将有战事,律王府已有奸细,这两句话之中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真的有战事,她当然不能往后缩,虽然她是储君,但是头上寸功全无。此时只要有一个皇子头上有着卓越的功勋,只怕有人心思活络,想要造反。

  在离宫之前,母后给她那么多药,还将青鸾教的飞燕令交给她,总不至于是为了增加行李重量。

  不知父皇是否已经知道丰县这边的消息,且不管他知不知道,都应该将消息传出去,免得贻误时机。

  记得母后说过,青鸾教接头的地方,往往是一个城镇中最热闹与繁华的地方,如果有青鸾教的信使在里面,在门口就会有标记。

  丰县最繁华的地方除了律王府大门,便是笼烟楼了,笼烟楼就在丰县城中的主路上,从东城门走到西城门,中间必会路过笼烟楼。

  笼烟楼中最多的是女子。

  却也最不适合女子进入。

  黄昏时分,笼烟楼头两只大红灯笼被点亮,明晃晃的,将这奢华瑰丽的第一等销金窟照了个通透,无论是站在东城门,还是站在西城门,一眼望过去,最耀眼的,就是笼烟楼了。

  白天已经去看过,在笼烟楼门口的石阶上,刻着一只飞鸾戏燕的图案,那就是青鸾教的符号。

  看来,少不得要往这楼里走一回了。

  凤歌看着镜中的自己,身形还未发育为成熟女子的体型,像她这般年纪的男孩子,喉结也未突出。

  只要在脸上动点手脚,混进去应该不难。

  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次逛窑子应该注意什么?

  怎么样才能假装自己经常来?

  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才不会露怯?

  重点是应该怎么给赏钱,才不会被人撵出去?

  凤歌先召来关林森,关林森面露难色:“属下从未进过烟花之地。”

  也是,看着他这么老实的样子,就不像这种人。

  那么,这里可问的男人就只有那个躺在房间里的半残林翔宇了。

  凤歌走进他的房间,他还昏迷不醒状,凤歌指着他对关林森说:“把他弄醒。”

  本以为关林森会用什么高级的手段,比如双手按在他背上运功什么的,没想到,关林森拎起桌上半壶茶,对着林翔宇的脸就哗啦啦往下浇,林翔宇晃晃脑袋,眼睛睁开了,看见凤歌,上扬的剑眉立时变成了哀怨的八字眉:

  “大殿下有何吩咐?”

  “笼烟楼去过没?”

  “没。”

  “说实话。”

  “真没有,那里可贵了,随便一个姑娘就要二十两银子一晚,注意,是银子!打赏老鸨起码五两银子起步,打赏大茶壶也起码要一百文钱。”

  “你不是没去过吗,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翔宇哀叹道:“这不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嘛。再说,朝廷明令禁止官员进入烟花之地,我这个小官,平时谨小慎微的都有人看不顺眼,要是给人抓个这样大的把柄,那还不明天就被摘了乌纱吗?”

  “也是。”凤歌点点头,准备离开,林翔宇还记着杜书彦的嘱托:“大殿下,丰县不安全,您还是快走吧。”

  “嗯,等我从笼烟楼回来再说。”说着,凤歌便出去了。

  “哦,回来再说……等等……笼烟楼?大殿下,大殿下,那里你去不得呀!”趴在榻上的林翔宇伸出手,却留不住凤歌越走越远的背影。

  笼烟楼前,莺莺燕燕,娇声婉转:

  “张大爷,您又来啦。”

  “李大爷,欢迎欢迎。”

  “赵大爷,好久没来,莫不是不要小翠了?”

  凤歌站在门口,深呼吸,一,二,三!

  向前迈了一步,那股浓烈的脂粉香气便直往鼻子里钻,姑娘们那轻薄的纱裙掩不住的白花花的大腿,还有高耸的雪脯,连凤歌都看得大为尴尬,只想扭过头,假装看不见。www.xiumb.com

  这可怎么好,迟早还是得进去的。

  “关林森。”

  怂怂的缩在墙边的凤歌唤出了万能的暗卫,关林森看着她:“想让我进去?”

  凤歌如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皇家暗卫不得在执勤时进入烟花柳巷,违者杀无赦。”关林森看着凤歌,一板一眼的说。

  性命攸关啊……凤歌苦恼地咬着嘴唇,她可怜巴巴的看着关林森:“那,主家进去了,你显身在一旁随行保护,这个违规吗?”

  “这……没写。”

  凤歌高高兴兴的拉着关林森走出去:“没写就是允许,走,逛窑子去!”

  笼烟楼门前招呼的姑娘刚才就看见凤歌了,见她终于走过来,还拉了一个,看他俩浑身的穿着打扮,通身气派,不知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纨绔子弟,还一脸的紧张,只怕是头一回进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常来的人都熟门熟路,进门就直奔老相好,楼里也挣不着太多的钱。

  宰的就是生客,引入门来的姑娘得给打赏,老鸨带姑娘们过来见客,得给打赏,端茶倒水的也得给打赏,吃饭时一旁弹琴唱曲,怀里抱着的,更得给打赏,若是过夜,那更是少不了花钱如流水,不愧销金窟之名。

  因此,往往也是熟客带生客来,很少有生客自己上门来找快刀的。

  今天不仅来了生客,还一来来两个,引路的姑娘嘴都笑得合不拢了。

  老鸨柳妈妈好久没见新客了,听说有生客过来,也是兴高采烈,刚看见凤歌,便见着她腰间明晃晃地挂着一枚飞燕令。

  依稀听母后说过,持飞燕令的人,无论是传递任何东西或传递任何信息到任何地方,青鸾教都会以最快的速度送达,比起朝廷的八百里加急还要快些。

  能有飞燕令的人,都不是普通人。

  柳妈妈不敢怠慢,忙将凤歌与关林森请入楼上一处被重重纱缦挡住的雅间,这雅间本已够幽深,柳妈妈将案上花瓶转动,一旁的书架竟然裂开,里面又是一个密室。

  “不知阁下要差遣飞燕特使往何处?递予何人?”

  凤歌压低了声音:“京城,当今皇帝。”

  本以为柳妈妈会露出一点惊讶的表情,结果她特别淡定,就好像是送给隔壁杀猪的张老三一样,还问了一句:“需要回执吗?”

  “哎?还可以这样?”凤歌瞪大了眼睛,本以为青鸾教这种江湖门派,就是偷偷摸摸把信往桌子上一丢,怎么,难道还能像外国使节递交国书那样,还有来有往?

  “那……当然是最好。”

  柳妈妈按动桌子的一角,另一侧墙裂开,一个素衣劲装的男子走出来,柳妈妈吩咐道:“送给皇帝,要回执。”那人接过信,转身离开,墙又再次合上。

  “还需要我做什么?”凤歌问道。

  “不用,三天后,不知姑娘是想再往这里来一趟,还是送到指定的地方?”

  凤歌差点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柳妈妈眼角的笑纹微微皱了起来,这与她平日里在客人面前的标准商业化笑容完全不一样,这是发自内心的笑,很温和慈祥,她说:“你与娘娘生的一般无二,如何能认错。”

  “难道,您就是与母后当年相识的青鸾教中人?”

  “没错,那会儿太子殿下,也就是当今圣上,还以为我与娘娘有什么不清不楚的磨豆腐关系,哈哈哈哈哈。”也许是想起当时太子一脸想问又不敢问,最后还是鼓足勇气问出来,却被当今皇后一顿嘲讽的委屈模样,柳妈妈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凤歌虽不知当初发生过什么,不过显然父皇一定又吃憋了。

  这个不孝的女儿将父皇平时被朝臣怼,被谏官骂那憋屈的模样,也忍不住随着一起笑出声。

  离开笼烟楼,是由柳妈妈亲自送出去的,从三楼走到一楼,柳妈妈没有对凤歌说一句话一个字,只是佯作送普通的客人离开,青楼里的老。鸨送客是极常见的事情,也没有人多看两眼,只是偶尔有熟客路过,冲着柳妈妈笑着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

  大家都是懂规矩的成年人,也不会多嘴多舌。

  一路送到大门口,柳妈妈嘱咐道:“路上小心。”

  凤歌点点头,径自向前走去。柳妈妈不舍的目送了一阵才转身,一回头,发现方才那位将凤歌和关林森迎进门的姑娘正看着她,她嗔怪道:“作死的小蹄子,不好好招呼客人,盯着我做什么?”

  “妈妈与这两位公子很熟?”

  “怎么,你还想来管我的事?”

  “不,只是觉得妈妈对他俩的态度十分亲切,随口一问罢了。”

  柳妈妈皱着眉头:“我对所有身上飘着铜钱香气的人都亲切的很,哪天有恩客替你赎身,你看我不把他当亲儿子捧着。”

  那姑娘笑道:“原来如此,我当是妈妈往日旧识。”

  此时屋里有姑娘唤道:“飞烟,飞烟,客人叫你。”

  那姑娘向柳妈妈行了一礼:“嫣红姐姐叫我。”便快步向楼内走去。

  楼里姑娘多,爱嚼舌根的也多,柳妈妈也没太在意,毕竟自己的确是很久不曾亲自送客下楼,飞烟对此产生好奇也属正常。

  身子一转,柳妈妈脸上方才的温婉与真诚,早已被职业化的媚笑所取代,在这里,她是柳妈妈,而不是当年阵前手挥两把红鸾绣刀的柳贞华。

  凤歌与关林森回到县衙已经是二更正,林翔宇坚强的爬了起来,坐在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大块板块物体,只见他的手指如飞,在板子上按来按去,在他面前,一个比那天见着的人形傀儡要小不少的木块组合在生硬的动来动去,看起来十分的可笑。

  凤歌看了一阵,问道:“你这是在干嘛?”

  “我在控制他,让他跳舞。”

  凤歌这才发现,那块板块物体与木头组合之间,有千丝万缕的白色丝状物相连:“牵丝戏?你不好好养伤,爬起来就是为了玩木偶吗?”

  被指责贪玩的林翔宇没有反驳,认真的看着凤歌:“大殿下真的看不出来,它跳的是什么吗?”

  “看不出来。”只能看见上半截木头挥来挥去,下半截木头玩命跺地,知道的是牵丝戏,不知道的还以为僵尸来袭。

  林翔宇愁苦的叹了一口气:“我以为已经够像的了。它在跳的是翘袖折腰舞。”

  “首先,你是不是应该给它做出肘关节,其次,连腰都没有,如何折?”凤歌揉着太阳穴,觉得自己之前想过要让他进工部的想法简直是疯了,如果这样的人被送进去,工部尚书可能会宁死不从,如果一定要强迫他服从命令,他一定会半夜三更静静的、悄悄的吊死在工部门口。

  林翔宇抓抓头:“不是没想到,只是做了几次都失败了,关节太多,傀儡人就会不稳定,那天会出事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看这不像跳舞,倒像是打拳。关林森,你看呢?”凤歌转头问道。

  关林森护送凤歌回来之后,并未马上隐去身形,而是静静等待凤歌下达任务完成的指令,现在凤歌要他发表意见,关林森说:“方才我观察了一番,这木制傀儡人的动作,的确与镖局武师陪练时使用的基础套路有点像。”

  “最简单的招式,那就是没什么用嘛。”又是陪练又是基础,虽然在木头人身上可以做到这些动作,已经算不错,但是,也不值得半夜不睡觉,拖着受伤的身子在外面坐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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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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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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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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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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