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阳见是她来了,面色有些缓和,问道:“怎么不妥”
“方才宁王说得有道理,如果将禁卫军抽走,万一北燕人偷袭,整个王都便再也守不住了。”凤歌声如银铃,说出的事实却令人心悸。
王都沦陷,也代表着大夏国祚已尽,无论李云阳再怎么任性,他也不敢拿着列祖列宗用性命打出来的江山做赌注。
“可是,就眼睁睁看着她们去死吗”李云阳的口气已经软了下来,仍是心有不甘,“虽然朕也知道,拿上千人的性命去赌换那三十条性命不划算,但是,性命又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衡量。”
凤歌心中轻轻一叹,有这样的仁者做皇帝,在太平无事的时候,对西夏百姓来说,堪称是万世修来的福气,但是,在这非常时期,这样的想法,只会带来巨大的牺牲,太傅曾教过她:“慈不掌兵,义不掌财”。那个时候只知字面意思,心里还有些不明白,现在她才真正明白这八个字的真正含义。
“大夏的军队,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让北燕人直入王城”这是凤歌最不能理解的一点。
说到军队的数量,李云阳低头不语,大夏的军队人数原本就极少,因此,只在边境上驻扎。
西夏人一直相信,只要燕国与恒国这两个国家都存在,只要他们还在互相看不顺眼,就一定不会抽出手来对付他们。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养着那么多军队,浪费钱,浪费精力,有空还不如多开发出几样武器,让燕国与恒国都舍不得伤害夏国,更离不开夏国。
百姓们也是这么想的,当兵又苦又累又穷,还不如做生意的好,发家致富来钱快,跑个几趟边境,就能盖起三间大瓦房,娶上漂亮媳妇,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燕国或是恒国中的任何一方,会对自己下手,本国的地位如此重要,无论是燕还是恒,如果看着对家想要吞并夏,那一定会出兵保护大夏国的,不可能坐视不管。
今晚,北燕人竟然直捣王城,一点征兆也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北燕人到底为什么来得这么快。
京兆尹已做出回答:“北燕使团每次前来,都会带有大量的人马,前几回,也都是驻扎在城外,因此,这一回他们照例如此,巡城斥候虽看见了,但也习以为常。这次北燕使团前来的目的是为了联姻,因此斥侯误以为他们带的大箱子是聘礼,没有人前去检查,没承想,那箱子里装的是飞虹箭的机关。”
“以为你们以为你们的以为,令整个王城陷入危险,要你们何用”原来事前早有征兆,但是没有人当回事,哪怕有一个人将异常情况上报,都绝不会发生今晚的事情。
“陛下,臣曾经上报太后,北燕使节团带来的数量比往年来的要多,太后只道无妨,臣也没有再查。”京兆尹说罢,连连磕头,额头撞击在地面,砰然有声:“陛下,臣失职,请陛下赐臣一死。”
说话时,额头上被撞破的地方,鲜血缓缓流下。
李云阳皱眉道:“大敌当前,你不想着如何将功抵罪,倒想着让朕责罚想让朕杀了你,你就不用干活了告诉你,没这么便宜的事你惹出的祸你自己收拾赶紧想办法给朕把那些妇人救回来”ωωω.χΙυΜЬ.Cǒm
京兆尹又是连连磕头,正要退下,凤歌问道:“你想怎么救她们”
“巡城司与都尉府中还有一些人手可以调配。”
“多少人”
“大约十三四人”京兆尹的声音越来越小,显然他自己也知道就十三四人想要闯进北燕人的军营中带出那些被掳的妇人,就是个笑话。
凤歌问道:“那十三四人,个个都是武功盖世”
“也也不是,他们”京兆尹也说不出口,青壮年早已被派去守城,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残兵,其中有几人已是须发皆白,原想着再过两个月到秋天就该回家颐养天年,谁想到竟然遇上了北燕进犯,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遭。
听了京兆尹的话,李云阳终于对现在城中的形势有了一个清晰明朗的认识,那就是:
一没人
二没武器
三没坐镇大将
凤歌心中暗想,这要什么没什么,还不如洗洗睡了,等着给北燕人递降表以示诚意呢。
想是这么想,但是她却不能这么做,西夏皇帝李云阳现在已经明摆了不想再做被符太后操纵的傀儡皇帝,正需要建立自己的威信,以及干两件正经事来让所有的西夏人都知道他才是正经的皇帝。
记得伟大的太傅说过,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李云阳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出手帮他一把,以后等恒国需要他的时候,也好开口。
凤歌无时无刻不记着自己身为大恒储君的身份,就算已经是兵荒马乱的时候,她还想着自己明天的阅历日志没有素材,写不出来,一定得干点什么有出息的事情才行。
脑中闪过曾经学过的计谋,将所有预设条件过了一遍,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凤歌便开口:“如果陛下信得过,我愿意替夏国出这个头。”
李云阳疑惑的看着她:“你”
眼前的凤歌,芙蓉如面柳如眉,小细胳膊小细腿,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像是会武功的样子,她身边唯一能打的男人,现在还在偏殿里躺着,受伤极重,人事不醒。
凤歌看出他的怀疑,微微一笑:“做为统领,本就只需要运筹帷幄便可,何至于需要亲自动手如果连首领都要亲自下场,那真是大家都在用命去拼了。”
有一句成语叫“纸上谈兵”,说的就是毫无实际经验,就以为自个儿厉害的不行,能飞上天。
此时的凤歌,就是纸上谈兵的最佳示范。
方才在宫里一通大话说出去,李云阳十分感动,让她从禁卫军中随意挑选人手组队,将那三十几名女子救回来。
凤歌挑了十个人,临出发前,李云阳对他们好一通战前动员,他们被李云阳激励的热血沸腾,恨不能血染沙场,马革裹尸。
众人身形隐在沙丘之后,前方就是北燕人的大营,火把将整个营帐照了个通明敞亮,那些北燕人个个身材高大雄壮,围在篝火旁,只见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些酒肉,都是刚才从王都里劫掠而来。
他们高谈阔论,兴致来了便又唱又跳,也许是觉得西夏人已经被他们吓到了,也可能他们已摸清了西夏的军队到底有多少。
整个营地内根本连巡逻的士兵都没有,大家都在吃喝玩乐,嘻笑打闹,热闹的好像过节。
牛已经吹上天了,身后的十个男人都等着她的命令,无论命令是对还是错,他们都会坚决执行,不会有任何的质疑。
万一错了呢
他们愿意为了救人而死,但是不代表他们可以死的没有意义,凤歌心中无限的后悔,刚才充什么英雄,逞什么能,要是女人们没救出来,又把男人的性命给搭进去了,这一辈子她都会良心不安。
突袭的方案已经想好,从北燕人的防卫水平来看,真正执行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三十几个女子被关在什么地方。
必须先确定她们的位置,以免误伤。
凤歌仔细观察着,想要找出关押那些女子的营帐,但是每个营帐都长得一模一样,实在是太难区分了。
为难之际,忽然身后有人低声道:“咦,一只狗”
凤歌感觉到裤脚被什么东西拉扯,低头一看,一双乌溜溜的眼珠正看着她,尾巴摇的兴高采烈,正是出去浪了很久不见的虎子。
如果用虎子来找出那些女子的下落,应该不会引起注意
“要是能有那些女子的随身之物就好了。”凤歌自言自语。
“有有有”七八个声音同时回应,他们将手中的东西递给凤歌。难怪刚才临出发之前,他们是那样的激动,还以为是李云阳的战前动员令多么的壮怀激烈,感人肺腑,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被抓的都是他们的亲人。
“我媳妇儿今天早上给我系的腰带,上面应该有她的味道。”
“这是我妹子亲手给我做的饭团。”
“这是我姐姐给我的铜板。”
“这是我小姨子的梳子”
凤歌皱眉:“你小姨子的梳子为什么在你这里”
“都这种时候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虎子挨个闻了一遍,除了将饭团一口吞掉之外,一点反应都没有,一脸茫然的看着凤歌,不知道她想让自己做什么。
这些东西搁得太久,早就没有那些女子的气息了,凤歌愁眉不展,站起身,无意间从袖袋中跌出一只铁盒,这是先前在宁王府住着的时候,宁王妃借她梳妆时用的胭脂,自己喜欢这只盒子的精巧,夸了一句,宁王妃便将它送给自己了。
凤歌心念一动,将铁盒打开,给虎子嗅了嗅,指着军营的方向,虎子这次似乎是找准了目标,一路撒着欢的跑了过去,凤歌的眼睛紧追着它,看着它进入军营,左转右转,然后不见了。
然后,她就听见一阵疯狂的吠叫,一道黑影如闪电一般向着戈壁滩上跑,几十个醉熏熏的北燕人大叫着:“烤狗肉、狗肉火锅、狗肉汤”跟着虎子狂奔。
本来只是想让它利用天赋找出关押那些女子的营帐,没想到它意外的还使出了一招“调虎离山”,干得漂亮,相信它身为一只黑狗应该可以在黑夜中顺利甩掉那些已经醉得连直线都走不了的北燕人。
凤歌带着十个西夏男人,悄悄从后面接近北燕人的营帐,有一处帐帘上明显缺了一块,门前还有狗刨过的痕迹,看来这里就是关押那些女子的地方了。
此时北燕人正忙着吃喝玩乐,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北燕人,连个看守都没有。自家亲人就在眼前,那十个男人早已按捺不住,想要冲进去将她们救出来。
不料此时,竟然有人挑帘进去了,帐内传出女子的惊呼。
同为女子,凤歌怎能见她们被北燕人肆意凌辱,她身后的那些男人们更不能。
“下令吧”
“快下令吧”
凤歌匆匆扫了一眼远处的北燕人,很好,过来的只有一个人,十个人还收拾不了他一个不成
她抬起手,刚想下令,意外发生了。
方才那个进去的人,竟然很快就出来了,他在门口还遇上了两个也想进去的北燕士兵,那人一左一右的揽着这两个北燕士兵的脖子,又唱又跳的把他们又给勾到火边上去了。
这算是哪一出凤歌在脑子里转了几圈,也没想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还有那个人的身形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可惜离得实在太远,看不清到底是谁。
整个东方大陆上,最爱喝酒的是北燕人,高兴了喝,不高兴了也喝,庆祝喝,悲伤了也喝,男人女人能喝。
不过最善酿酒的却不是北燕人,而是西夏人,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西夏的土地更适合各种水果与粮食的生长,当农作物大丰收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出各种方法保存,并最大限度的进行利用。
酿酒,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西夏人并不像北燕人那样热爱喝酒,但是他们的酿酒技术在整个东方大陆认了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
但是西夏人自己却不喝,因为这些液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哗啦啦流淌着的白银啊。
果酒卖给大恒国,葡萄美酒夜光杯,恒国少年戏娥眉。
烈酒卖给北燕国,醉争酒盏相喧呼,北燕铁骑满天飞。
西夏人的追求不仅仅是成为美酒供应商,他们为了打造兵器,而创造出一种可以让火焰变成如清澈湖水般湛蓝的助燃剂,那是酒中之精华,名为“酒精”,这项技术一直秘而未宣,是西夏铁匠们之间最高等级的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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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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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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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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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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