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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填坑吧祭司大人>第四十八章
  凤歌想起林翔宇说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说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子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说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小屋,小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小的铁傀儡,不得不说,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子是身子,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xiumb.com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子,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说加个炉子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子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说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说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说:“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能自然是能的,”赵元看着她,“只不过,这只东西,倾我全家族之财力才做出一个,虽然姑娘救我性命,但是这个,不能白送。”

  “不白送不白送要多少钱”

  “只收你个成本价,白银五千两吧。”

  五千两,那是凤歌一百个月的生活费,八年多啊,想想就好可怕。

  可是,如果错失了这个机会,万一北燕的人把这东西给买走了呢

  凤歌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东西给买下来,没钱怎么办没钱想办法弄钱啊。

  她对赵元说,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五千两,请他务必将这铁傀儡留着。

  转头出门,她就对关林森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梁晶晶和黄雕,现在能掏出五千两银子,我还认识的人,就只有他们了,不然”她看着关林森,“你今天晚上就得去打家劫舍,抢钱庄也好,抢王宫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把五千两银子凑出来”

  “遵命。”关林森丝毫没有反抗这个不合理命令的意思。

  两人先去了云来客栈安顿下来,凤歌留在客栈内,关林森出城,往梁晶晶他们可能过来的路迎上去。

  凤歌在客栈中焦急的等待着。

  天,渐渐的黑了,关林森还没有回来。

  西夏宁亲王李云清,是当今西夏符太后年轻时流落大恒,与大恒国人生下的儿子,符太后最后得到西夏先帝的深情,不在乎她的过往,将她和李云清一并迎回宫,封为贵妃,后生下嫡子李云阳,又母凭子贵晋升为后,顺带着将与大恒人生下的李云清也封为了宁亲王。

  当时西夏朝廷上下为之哗然,多少老臣哭天抢地,认为这等血统不纯之人被封王,必会觊觎帝位,进而乱了夏国正统。

  不过西夏与大恒不同,西夏皇帝想要干什么,大臣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整个西夏是没有人能拦得住她的。

  所以,李云清就这么顺利的长大了,算下来,他今年应是弱冠之年,比起他的皇帝弟弟大了那么三岁。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堂堂宁亲王爬屋上梁,还不惜扮成丫环模样藏身。

  凤歌将玉佩收好,望着关林森:“找到钱了吗”

  关林森点点头:“找到了梁晶晶和黄雕,不过,他们一时也拿不出五千两白银,只能拿出三千两给我们。”

  他们也是初来乍到西夏地面,毫无根基,这么多伙计也是需要吃饭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三千两,已经是不错了。

  关林森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有些不快,凤歌笑道:“无妨,我又找到钱了。”

  “今日好好休息,明日,咱们去宁亲王府拜访。”

  西夏,一直在北燕与大恒之间来回倒卖兵器,相当的富有。

  西夏宁亲王,皇帝的一母同胞兄长。

  因此,宁亲王府,自然也是雕梁画栋,处处都透着富贵逼人的气息。

  站在门口的侍卫高大威武,铠甲齐整,颇有向日金鳞次第开的气势,看着就比寻常巡街士兵要高贵几分。

  凤歌换了一身华贵的衣服,叫了小轿,关林森跟在一旁,穿得一身齐整精神的新衣。

  在宁亲王府门口,关林森上前递了拜贴。

  “恒国璇玑才女戈凤”守卫的士兵茫然的看着这张贴子,又看了看那顶很普通的二人小轿,隔着厚厚的轿帘,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出穷酸二字。

  宁亲王府门口的送礼队伍,比起丰县的律王府门口的盛况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各种上门来招摇撞骗打秋风的,想要混一官半职的,就想捞一笔就走的,门口侍卫见过太多太多,他根本连替凤歌递名贴的兴趣都没有。

  “什么璇玑才女,没有听说过,你们要想见王爷,看,门口这么多人都是来排队的,你们拿着礼单,在这等着,排到了你们就进去,该不该让你们见王爷,由内府里管事的说了算。”

  竟是把她当成来打秋风的小把戏了。

  凤歌挑起帘子,微微皱眉,关林森微微躬身一礼,瞬间消失。

  门口的士兵见那顶小轿总停在门前不走,宁王府门口宝马香车,来来往往,乘轿的必是八抬大轿,马车也是由四匹毛色一模一样的骏马,这种青布二人小轿,简直就是降低了宁王府往来宾客的档次。

  “喂,你们要不排队,就马上离开,别挡在这。”门口的士兵走下台阶,粗声大气向着小轿大喝了几声,那两个轿夫是临时雇来的,见状想抬起轿子走,凤歌平静地说:“你们要走便走,莫动轿子。”

  那两个轿夫为难道:“姑娘,这宁王府门口的侍卫凶得很,他们真的会打人的”

  “料想他们也不敢打我。”

  “姑娘,你这又是何必呢,民不与官斗,何况这可是宁亲王。”

  正劝着,那个侍卫不耐烦的过来了,看他一脸凶神恶煞,手中握着腰刀大踏步地过来,那两个轿夫早就吓得跑到一旁躲了起来。

  “放肆你竟敢藐视王府”

  轿中的凤歌冷冷道:“怎么宁王府你说了算”

  “小丫头,赶紧滚开,老子不与妇孺计较”

  “我不与下人一般见识。”

  凤歌说完,当真就不出声也不搭理那个侍卫。

  王府门口这么多人看着,那侍卫若不做些什么,只觉得脸上无光,他拔刀出鞘,一刀劈下,轿栏应声而碎,连着罩着轿笼的青布,也化做碎片。

  凤歌站起身,纷扬的碎布在她身旁落下,刀锋刮过带起的风,拂起她垂在胸前的发丝,飞扬起,又轻轻落下。

  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个侍卫。

  “你还不走”腰刀未入鞘,那侍卫横眉怒目的瞪着她。

  此时,王府的正门忽然开了,李云清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来:“不得无礼”

  门口侍卫跪成一片,连着那些前来送礼的人也忙不迭得跪下。

  站在凤歌面前的侍卫不知怎得惊动了主子,慌乱趴在地上。

  李云清走下台阶,走向凤歌,凤歌淡淡一笑:“你家的门,好难进。门口的侍卫连通传这活都不想干了”

  “来人,把这失职失礼之徒拖下去,杖责二十”李云清吩咐左右,一旁早有人将那侍卫给拖了下去,李云清十分客气的对凤歌说:“姑娘何必与下人动气,请进。”他伸出右手,请凤歌进门。

  宁王府的正门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走得,这个坐着青布小轿来的姑娘到底是何来头,竟然可以从正门而入不由得门口的那些排队等着进门的人低声议论纷纷。

  凤歌却没有动,她指着地上轿子的碎片:“坏了,要赔。”

  李云清忙点头:“赔赔赔。”

  “你们过来。”凤歌看着那两个缩在墙角的轿夫。

  轿夫连看一眼宁王府门前的侍卫都觉得胆战心惊,何况是看着宁亲王本人,这简直是这辈子都没想过的事啊。

  而宁亲王还命人递来了五十两银子,说这是赔轿子的钱。

  方才他们还觉得这个小丫头就是找死,现在觉得这个小丫头就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五十两银子,足够买三顶这样的小轿,他们甚至都可以开个铺子,不需要再这样风里来雨里往的替人抬轿子赚钱,忙千恩万谢的拿着银子离去。

  正门洞开,凤歌莲步轻移,腰背挺直,眼不四顾,裙上明珠禁步微微轻动,她身量虽不高,单这么几步,硬是生出了鹤立鸡群的出众贵气。

  甚至有人猜测这姑娘莫不是郡主县主之尊,也有人从她的面相上猜测,莫不是当今太后在大恒国的亲人,一通胡猜之后,又继续排着他们的队。

  被李云清引入宽阔的风雷阁,坐在那里品茶的关林森起身,向前迎凤歌。

  凤歌笑道:“辛苦了。”

  阁中并无其他人,想来是关林森到来之时,已被李云清摒退。

  李云清亲手为凤歌斟了八分满的碧玉雪芽茶,凤歌还以一礼谢过。

  “咱们都这么熟了,也不用假客气,说吧,找我做什么”李云清开门见山,他绝不会天真无邪的认为凤歌是来找她喝茶的。

  凤歌笑道:“怎么说得这么生分,好歹我们昨天也是患难见真情,我没把你给卖了,你还好好的在这里做你的宁亲王,难道不应该感谢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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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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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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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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