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节,天气却依旧寒冷。平静的湖面上,闪着波光粼粼。两个孩子欢乐的追逐着,忽然一声尖叫声传入男孩儿耳中,“啊~~翔哥哥,快来帮帮我。“女孩娇滴滴的坐在地上,不时用小手按压着脚踝,翘起粉嘟嘟的小嘴,一副委屈的样子。那少年迅速跑到女孩身旁,安慰道:”小莹,你没摔伤吧?“女孩斜视着双眼,嘴角浮现出一丝狡猾的笑意,趁少年不注意,一下子站了起来,一把抓住少年的衣袖,口中还嚷嚷道:”翔哥哥,我抓住你了,你输了。“少年一怔,呆呆的注视着女孩,急忙说道:”这可不行,你耍赖,再来一次,再抓到我就算你赢。“”为什么不算,都说好了,我抓住你,你就给我买糖葫芦吃。你说话不算话,我一会儿就告诉轩辕伯伯去,哼!“说完曹莹一撇头,撅起嘴来,一副气呼呼要转身离去的样子。”好了好了,小莹,我错了,等等我给你买糖葫芦吃好不好。“曹莹偷偷地捂嘴一笑。
不一会儿,天边的阳光就已变成了夕阳,天地之间一下就暗了下去,只留西边天地一片血红。一切显得十分宁静,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笃笃,噼啪“的声响,那是不远处山坡上的矿工和他的几个徒弟在忙碌的声音。对面的一座小山包上,坐着两个小孩的身影,这两个人就是轩辕翔和曹莹,此时的曹莹,手上正拿着一串糖葫芦吃的不亦乐乎。两个小孩就这么坐在山上,伴随着远处的夕阳缓缓的落下,连那一缕血红也黯淡下来,举目不远处有一处湖水,湖中心有一小岛,听这儿的人说,这个岛叫做湖心岛。天地转暗,惊起了许多鸟禽,一时间雀影点点掺杂在落日的余晖之中。一阵风吹过还能听到风吹竹林沙沙作响的声音。
“翔哥哥,你说咱们千灯镇是不是最漂亮的地方。“正吃着糖葫芦的曹莹,突然幽幽地一问,打破了这宁静。
“当然了,咱们千灯镇多美啊,我一辈子也不想离开这儿。“轩辕翔回头看着曹莹,一脸激动地说道。只见曹莹微微一滞,便低头不语,拿着糖葫芦的手也垂了下去,轩辕翔急忙问道:”怎么了,小莹,我说的不对吗?“
“没有,我也觉得咱们千灯镇好美,可是…可是,昨天我偷偷听到我爹爹跟我娘说什么,成都城西有一座峨眉山,还有一个门派叫做峨眉派的,爹爹想要把我送到那里去。“曹莹始终低着头,眼睛死死盯着手中的那串糖葫芦。
“啊!曹伯伯真这么想?那岂不是要再也见不到你了。“一时间轩辕翔也变得忧伤起来。天空也骤然暗淡,仿佛远处的夕阳也随着悲伤起来,一时间天上血色更浓,天空传来阵阵鸟鸣,更显出一分忧伤之情。琇書網
突然,两人身后来一阵呼喊:“小翔,小莹,太阳都落山了,还不回家吃饭!”轩辕翔轻叹一下,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回道:“知道了,娘。”说罢,一把拉起地上的曹莹,向镇中走去。夕阳西下,天地渲起一抹血色,两个孩子的身影逐渐消散在其中。
千灯镇地处成都城与中原之间,这里四周群山环绕,只有西面和东南部有官道与外界相连,因为地处西南,交通闭塞,镇上的人只知道西面官道通向成都城,至于东南官道,好像是通入群山更深处,没有人清楚,因为从来没有人走过。这小镇四周的山水滋润着这个民风淳朴的小镇,在小镇西部官道边上的山上有一座“天香茶林”因为这里盛产的“天香茶”是数一数二的好茶,所以免不了有什么富贵人家的家仆来此订购茶叶,甚至朝廷每年也会来运走一批,千灯镇因为这个,也显得更有活力。千灯镇民风淳朴,还有一个传统,每到傍晚小镇上每一户都会挂起几盏灯笼,传说这是为了让夜晚在山中能找到下山的路。因此一代代传了下来,所以小镇也因此得名“千灯镇”
“爹爹,你知道峨眉派在哪里吗?”轩辕翔此时正坐在家里,手上胡乱扒着几口饭,脑中回荡着却全是刚刚和曹莹的对话,这才一字一顿的问了出来。
听了这话,父亲微微一怔,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的神态,用筷子打了一下轩辕翔的头,“臭小子,问这个干什么,快点吃饭,等会儿出去把柴劈了。”微微顿了顿,又道,“在你娘面前,不许提“峨眉派”三个字,知道吗?不然我可要打死你这个臭小子。”
“哦,知道了,爹“轩辕翔听了,不情愿地回答道,也不知道回答的是前半句还是后半句。
父亲微微皱了一下眉,瞅了一眼轩辕翔,心中似乎明白了什么,便道:“这个峨眉派,在成都西南的峨眉山上,你曹伯伯外出贩商时正巧赶上峨眉收女弟子,便想把小莹送上去。“
“爹,你怎么知道的。“轩辕翔一脸诧异。
“你曹伯伯告我的,…….还有,峨眉派只收女弟子,你…别想的。“父亲瞥了一眼轩辕翔,看出轩辕翔的心思,才加了后面一句,”臭小子,去叫你娘来吃饭。“轩辕放下手中的碗筷,踱步走到娘的房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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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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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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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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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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