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润挑了半,最后捡起来压在最底下的一只纸鸢,纸鸢的图案是一丛色彩鲜艳的月季花上面落了两只白头翁。
晨光看中了一只大孔雀,想要拿去放,沈润却将她的大孔雀夺走放下,一手提着白头翁纸鸢,一手拉起她往外走。
“孔雀不比这只好看!”晨光很怀疑他的眼光是不是有问题。
“这个好。”沈润道。
晨光想大孔雀比那两只鸟好看多了,不过是他想放纸鸢,图案自然由他来选,她就没有坚持要放孔雀。
沈润拉着晨光的手,没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爬上了一个安静人少的山坡,从山坡上隐约能看到被水雾笼罩的云龙湖一角。
“我好像看到然居了。”晨光有了发现,笑。
沈润笑:“下午我们去然居。”
一阵劲风吹来,正是放纸鸢的好时机,沈润将白头翁放飞,名家制造,很容易飞起来,一眨眼的工夫,纸鸢便被强风托起,飞上空。
晨光握着线轴,白头翁突然飞起来,她手里的细线一下子就绷紧了,纸鸢飞起带来的力道很大,仿佛在拉她似的,她只觉得脚下一轻,差点被带飞起来。
晨光吓了一跳。
沈润急忙从背后抱住她,帮她握住手里的线轴:“还真有人能被风吹起来!”m.χIùmЬ.CǒM
她太瘦了。
晨光撇嘴,她又不想被吹起来。
眼看着白头翁越飞越高,线也越放越多,渐渐的,纸鸢变成了一个黑点,在湛蓝的空里翱翔。
“飞得好高啊!”晨光被阳光晃花了眼,眯起双眸,笑盈盈地道。
白头翁飞稳了,沈润也不再放线,只帮她拉着线轴,他在背后环着她,将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弄得她发痒,咯咯地笑起来。
纸鸢飞起来之后就没什么乐趣了,晨光靠在他身上,歪着脑袋,看着空中那个飞得一晃一晃的黑点。
“画上面那两个鸟到底是什么鸟,是麻雀吗?”她觉得无聊,就问他。
“那是白头翁。”
“白头翁和牡丹花?”
“是月季花。”沈润无奈地道。
“画工真差,我还以为是牡丹花。”
也只有她会把那么明显的月季花看成是牡丹花。
沈润也没拆穿她,笑:“白头翁和月季花合在一块被称为长春白头。”
“长春白头?”晨光微怔。
“嗯。”他轻轻地应了一声。
“什么意思?”
“常春永在,同偕白首。”他在她耳畔低声回答。
温热的气息令她脊背一僵,手一滑,落了线轴。
沈润接住了她掉落的线轴,稳住了正在飞翔的白头翁。
晨光一时无言。
过了一会儿,她软塌塌地笑着,:“润,你是长寿之相。”
“真的?”
“真的,我替你卜过了。”
大多数时候她都像个神棍,沈润并不太信她卜过了:“我能活到几岁?”
“反正会活到耄耋白发,儿孙满堂。”
“那岂不成了一个老头子。”
“嗯。”晨光大大的笑着,他变成老头子一定很好玩。
“笑什么?”沈润扯她的脸,“那个时候你也是老太婆了。”
晨光笑:“才不会,我会花颜永驻!”
“你会变成老太婆!”
“我不会!”
沈润在她耳边笑着唤:“老婆子!”
晨光被唤出了一身鸡皮疙瘩,转身去打他,沈润躲的时候手里的线轴就掉了,上飞得正稳的白头翁纸鸢晃了两晃,又被风一吹,倒头栽下来,也不知道掉哪去了。
晨光捏着拳头去打沈润,他笑着躲闪,一把握住她的双腕,又蓦地搂住她的细腰,抱着将她举了起来。
晨光双脚离地,没忍住,哈哈笑,笑够了才发现纸鸢不见了:“啊呀,白头翁掉了!”
沈润含着笑,轻轻地:“无妨,只要在一块,掉了就掉了。”
晨光望着他琥珀色的双眸背着光,如清澈的潭水,深不见底,认真望时,幽亮的潭水深处仿佛有两团能把人牢牢吸住的漩涡似的。
她怔住了。
她想,他的是画上的那一对白头翁。
白头翁不见了,还是要找回来的,两人估摸着方向,钻进一个树林里,找来找去,终于在池塘边的一棵树上发现了挂在枝头的白头翁。
晨光很高兴,抓着沈润的摇晃:“在那里!在那里!”
沈润却望着碧波荡漾的池塘发怔。
这里离云龙湖很近,这处池塘大概是云龙湖的分流死角,池塘边花红柳绿,一阵风吹过,粉红色的花瓣纷纷扬扬,盘旋落下,如一场花雨。
“你看什么呢?”晨光疑惑地问。
沈润笑出了声,转头,望向她,和煦的眸子似明秀的湖水,泛着点点光亮,却遮不去深深的幽暗,他弯着嘴唇,轻声问:
“那一年,你在这里抱住我遇见你我很高兴呢,你是认真的么?”
晨光呆住了,环顾四周,回忆了好一会儿,如果不是他出言提醒,她已经忘了这里曾是她在离开龙熙国前跟他一块堆雪饶地方。
十几年了,她几乎忘了她过什么,只记得她和他堆过雪人。
他问她的那句话她也早就忘了她当时是在什么心境下的。
不过……
她沉默了一会儿,忽地弯起美丽的眉眼,对他笑:“遇见你,我很高兴呢。”
沈润望着她的笑眼,突然放开她的手,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抱得紧紧的!
他的举动太突然,他抱得太紧了,她差一点就不能呼吸了。
……
树林外就有去然居的码头,沈润捡回了白头翁,压根就没有回去还给徐秀曼的打算,自己收了,牵着晨光的手乘船前往然居。
还是原来的包厢。
泛着湿润香气的紫笋茶,以及,十分熟悉的蜜汁火腿。
曾经她最喜欢吃这道菜,蜜汁火腿几乎承包了她的整个少女时期。
可是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怎么吃了。
这算不上喜新厌旧,人总会在某一个时间段突然失去曾经的喜欢,没有缘由的失去,甚至本人都未察觉,直到许多年后重新回忆起,才发现,啊,原来那个时候我是喜欢过的。
如今,剩下的,只有印象深刻的回忆。
人生不过就是一盘蜜汁火腿。
晨光吃掉了一盘子,心满意足。
不过,味觉似乎变了,她记得她曾痴迷这道菜,现在却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会痴迷。
毕竟,她早就不是十六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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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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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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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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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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