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也别问了,那是秀城南宫家三房的四公子,囚车上的人是南宫家买来做活儿的,我也就知道这么多。”琇書蛧
着怕她再问,收拾起碗赶紧走了。
从麟城往北走是往边境去的道路,一路上再无大的城池,有的只是一个个民风质朴的镇子或村落。
连续四晚上,南宫申发现每次投宿都会遇到之前在茶摊上碰见的那几个人,这让他觉得有点可疑,毕竟连续四一直碰面,是个人都会怀疑对方是不是在跟踪自己,可若是跟踪,又有哪一个会大张旗鼓地跟踪,不仅穿着富贵,还携着女眷和婢仆,还正大光明地出现在他的眼皮子底下。
于是南宫申想他们大概跟自己是同路。
可是这一路往北边去并没有什么值得游玩的地方,这家人究竟要去哪里,径直往边陲去是去干什么,南宫申觉得自己不弄明白心里的疙瘩怎么都解不开,但他又不敢太冒失。
南宫家虽是雁云国的大族,可苍丘国同样士族如云,且他们来到苍丘国的土地上虽比起从前生意更好做,但在朝堂这一块他们明显落了下乘,几大家族的敕封全都是有名无实,苍丘国根本就不打算让他们进入权利的中心,他担心一个不留神会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于是在第五晚上,在沈润和晨光坐在桌边等待上材时候,已经吃上聊南宫申见他们下了楼,想了想,站起身走过来,对着沈润拱手一礼:
“这位公子,在下南宫申,来自秀城南宫家,排行第四。”
这是想让沈润自报名号的意思。
沈润和晨光站起来,沈润客气地回了一礼:“我姓郑,家住丰城,南宫公子有礼。”
他用的是“我”,而不是谦称,语气淡淡的,并不失礼,但却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在听到秀城南宫家时反应也不大。
丰城郑家,南宫申是生意人,对名流富贾王孙贵族了若指掌,丰城郑家是苍丘国本土商族,亦是赫赫有名的望族,家族不仅商业兴旺,与苍丘国朝堂上的关系也是盘根错节。富贵之气是装不出来的,南宫申看着眼前的人,一下子就认定了这二人是丰城郑家的公子姐,登时热情起来。
“原来是郑公子,失敬失敬。”他含着笑,眼光瞥向乖巧地立在沈润身旁的晨光,即使面纱遮面,阅人无数的南宫申也能立刻判定这必是一位绝色倾城的大美人,“这位是……”
沈润刚想回答这是我未婚妻,晨光却先一步开口,嗓音甜糯:
“我是妹妹,这是我哥哥。”着,手轻拉了拉沈润的衣袖。
单是那只嫩白的手就足够撩人了,更不要娇甜的嗓音。
南宫申骨头一软。
沈润的脸刷地绿了,冷冷地看向晨光,晨光亦回望他,甜甜一笑,轻唤:
“哥哥。”
这个女人!
南宫申立刻新开了一桌,热情地邀请沈润和晨光吃饭,生意人能发财最重要的就是人脉,富贾贵族不管结交多少都不嫌多,对此一掷千金更是常态。
晨光欣然接受。
沈润的脸色依旧不好看,南宫申感觉到沈润的不悦,以为他是在责怪自己总看晨光,谁家的哥哥都不愿意有男人总盯着自己的妹妹瞧,他也不觉得奇怪,只定了定神,对晨光以礼相待。
地方的客栈里没什么好菜,掌柜的命厨房尽力拾掇了一桌子菜,南宫申热情地邀请沈润二人入座。
“两位一直往北,这是打算去哪里?”他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我奉家父之命,准备往赤阳国去,谈一桩买卖。”
一直往北走到头再往西拐确实是苍丘国与赤阳国的边境。
南宫申当然不会追问对方是去做什么买卖,这么秘密的事问了只会惹恼对方。
“我要去丹城看望表姑母!”晨光回答,语调真,在见南宫申望过来时,仿佛又有些后悔自己出口太快,不好意思地别开眼。
这姑娘……真可爱。
南宫申在心里想,原来哥哥是去赤阳国做买卖,顺便带妹妹去探亲。
“南宫公子,南宫公子也要去赤阳国吗?我看到南宫公子带了那么多大车那么多人,那些人都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被装起来?”晨光歪着头,好奇地问。
她的好奇引来了沈润的斥责:“你问这么多做什么?没规矩!”
晨光便委屈起来,蝶翅般的睫羽沮丧地垂了下来。
南宫申见状连忙打圆场:“不妨事,不瞒郑姑娘,我是要带那些人去北山林场,那些人是买来去林场里做工的。”他对此并不讳言。
“去做工为什么要关在大车里,还有人看守,他们不愿意去做工么?”
南宫申微微一笑:“他们都是囚犯,都是犯了重罪的,官府将他们卖给我们,不派人看守,万一人跑了,我们就损失了。”
沈润是第一次听囚犯也可以买卖。
晨光歪头想了一下,望向南宫申时,单纯的大眼睛里闪烁起了浓浓的兴趣:“林场是什么样的地方?很大吗?”
沈润心想她扮演蠢笨无知的富家千金演得还真像,想当年他就是被她这一脸真无邪给骗了,往事不堪回首。
南宫申因为晨光无邪的眼神心口发软:“大,很大,北山林场的大在三国中也是数一数二的,每年出产的木材至少占总量的四成。”
“原来是做木材的地方啊,那里有很多大树么?”
“当然。”
“有很多鸟么?”
南宫申被她逗笑了:“当然樱”
晨光两眼放光,立刻扯住沈润的袖子:“哥哥,我还没看过林场呢,我要看林场!”
“别闹!”
“我要看嘛!我要看嘛!”晨光双足乱跺。
“不行!”沈润牙都酸了。
“你不依我,等回家我就告诉父亲,叫他打你!”
“你……”
“郑公子,若郑公子时间不紧张,可以随我一道去北山,让令妹看一看北山林场。”南宫申含着笑。
“南宫公子你人真好!”晨光冲着他嫣然一笑。
南宫申感觉自己的心口被撞了一下。
沈润的面皮有些僵:“让南宫公子见笑,她被家里惯坏了。”
“无妨,女孩家难得出一次远门,觉得好奇在所难免。”南宫申眼角带着笑意,看了晨光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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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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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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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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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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