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春园的花魁平常看不到,只有在折花之夜,才能够在花街的街道一睹其芳容。
今夜的花街人头攒动,马车已经挤不进去了,人们不得不将马车停在花街的牌坊外,步行进入,热闹的场面就像是节日时的庙会。
晨光还以为他们来的很早,到花街街口时马车已经进不去了,只能弃车步行。
花街里自然是男人最多,但也不乏有贵族公子带领亲信丫鬟前来,一部分人戴着面具掩盖真容,这类人通常都是身份显赫之人,既可以尽情地追欢卖笑,遮盖住容貌也避免了遇见熟人尴尬,花街里的人对此见怪不怪。
沈润大概是寻欢客里最尴尬的一位,因为晨光正在他身后跟着他。
花街两旁,脂粉香浓的少女甩着帕子过来迎客,沈润一面微笑表示自己还算感兴趣,一面又不动声色地躲闪,避开少女们的投怀送抱。
路上时晨光已经对他说过了,让他去倚红楼,那个时候沈润就知道,她来花街不是过来玩的,她是因为有事情才来的。今晚是熙春园的小花魁拍卖初夜,花街里人山人海,她在今天来也不会引起注意。
沈润来到倚红楼前,倚红楼的老鸨一看穿戴就知道是有钱,谄媚地笑,热情迎接,将沈润领到三楼一间雅致的包厢,唤来三两个身价不菲的姑娘,其中一个姑娘怀抱琵琶,稍显年幼,另外一个姑娘与她年龄相仿,穿着鲜艳的彩裙,长袖如蛇。被这二人簇拥进来的那个姑娘约莫十六七岁,杏面桃腮,春媚动人。
三个人娇娇柔柔地请了安,怀抱琵琶的姑娘跪坐在包厢一角开始奏琴,身穿彩裙水袖的姑娘走到中央,和着琴音独舞,身姿绵软,有如融化了的膏糖,小小年纪眉眼间已经显露出风情,如同一朵刚刚绽放的玫瑰,娇艳欲滴,芬芳诱人。
稍微年长一些的姑娘姿色最为美丽,她挨着沈润坐下,提起酒壶将酒盏斟了七分满,双手捧起,含着媚笑,递给沈润,娇声说:
“公子请用。”
沈润接过来,但是没有喝,他将酒盏放下,温声笑问:
“你叫芙蓉?”
他的嗓音低沉动听,虽然面具遮面,可这一身的风流气度,阅人无数的芙蓉已经知道,面前的男子必是一位出身高贵的美男子。
虽然不知道如此高贵的美男子为何没有点倚红楼的花魁,而是选上了她,可是毫无疑问,现在是她最幸运的时候,也许过了今晚,她就能钓得贵婿,飞黄腾达。即使不能,能与这样的美男子一度春宵,她也是不枉此生。琇書蛧
这般想着,芙蓉越发的温柔小意,用一双含情脉脉的眼望了沈润一眼,仿佛能掐出水来,她柔媚地回答:
“是,奴家花名‘芙蓉’。”
“在倚红楼多久了?”
“奴家八九岁时就被卖到倚红楼来了,如今也有七八年了。”提起自己的身世,芙蓉眸光微暗,但是她没有露出伤感的表情,反而是笑笑。
沈润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摩挲着桌上的茶杯,倚红楼的茶叶再昂贵在他看来还是有点粗陋,他喝不下去,只能用手摆弄茶杯。
芙蓉见他突然不说话了,心里微慌,心想是不是自己说错了话哪里得罪他了,这么想着,不由得凑得更近,伸出纤纤玉手伸向他的腿,在口中娇声唤道:
“公子……”
然而手还没有落下,就听身旁的公子突然问:“最近,可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
芙蓉感觉在他说话的那个瞬间,从他身上散发出一瞬的凌厉,让她的指尖就像触了雷电似的,重重一震,痛得发慌。但是那阵凌厉一闪即逝,等她想去追寻时已经没有了,她不禁怀里刚刚自己从内心地涌出来的那股恐慌到底是不是一阵错觉。
她不敢再在举止上放肆,但又想留住他,因此开始心急,听他问有没有新鲜有趣的事,为了取悦她,她绞尽脑汁地去回忆,将最近的花街出现的她认为新鲜有趣的事都说了一遍。
可其实沈润对花街里边的事并没有兴趣,哪家的公子和哪家的公子因为姑娘械斗、对面花楼里的花魁做了奇怪的梦,那之后花楼里本来没有开放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全部开放、有南洋商人带着琳琅满目的商品走街窜巷兜售,倚红楼里从南洋商人手中买了一只面相凶恶的长毛猫用来镇宅,这些事在女人听来新奇又有趣,沈润听了半天没听到有趣的,腻烦起来。
芙蓉见他目露不耐烦,越发慌张,心想可不能得罪好不容易上门的贵客,努力回忆有趣的事情,突然眼睛一亮,笑说:
“还有一件事,公子听了一定觉得有趣,熙春园前几日新买了一批姑娘,其中一个姑娘花似的容貌,可惜性子太烈,被熙春园的妈妈几次狠打,她也不怕,一次又一次往外逃,有一次她居然在大白天寻到机会跑了出来,结果被熙春园里的恶犬发现了,那条狗在后面追,那姑娘在前头跑,跑着跑着,狗往前一扑一口咬住了那姑娘的裙子,公子猜怎么着,只听刺啦一声,那姑娘的裙子被咬去大半边,露出半个屁股,整条花街的人都看见了,公子说是不是很有趣?丢死人了,要是那个人是奴家,奴家一定会哭晕过去的。”
“后来呢?”沈润问。
想起后来的事,芙蓉却觉得浑身发凉,眸光微暗,小声说:“那姑娘也是真烈性,因为狗咬破了她的裙子,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突然转头,像疯了一样,活活的把那条恶犬给咬死了。”
沈润微怔,皱了皱眉:
“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二十几岁,好像是赤阳国那边来的,虽然年岁大了些,可真是貌美。对了,听说那姑娘还是位奇人,卖她的人说,她手心的正中间有一颗红痣,还可以为熙春园旺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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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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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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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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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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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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