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点点头。
嫦曦无声地站起来,出去了。
沈润从外面进来,与嫦曦擦身而过,沈润已经习惯了司浅和嫦曦在晨光的房间里进进出出,他为自己习惯了这件事感到厌恶,同时也为自己的心大感觉到恼火。针对此事晨光是屡说不改,他除了说她没有别的办法,目前为止,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不得不告诉自己心胸宽阔一些。
他没有看嫦曦,径直走进内室,晨光病怏怏地靠在枕头堆里,脸雪白雪白的,让他有些担心。
他走过去,手摸在她的额头上试了试温度,好在已经退热,他将油纸包放在她手边的茶桌上。
晨光抻长脖子将油纸包打开:“蜜饯金枣?宜城的蜜饯金枣很有名么?”
沈润敏锐地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别的意思:“难道有人送过你蜜饯金枣?”
晨光不说话,拿了一颗蜜饯金枣开心地吃起来。
沈润瞅了她一眼,看在她吃得挺高兴的份儿上,没有追问,在她毛绒绒的脑袋上摸了两下,问:
“好些了?”
晨光点头儿。
沈润望着她。
房间内变成了沉默。
有时候沈润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他不想和她总是谈论国事,毕竟他们不是单纯的代表国与国的关系。可是其他的事,他不知道该怎么谈起。过去在容王府时在他还什么都不知道时,他们可以自在的交谈,没有忌讳,可是随着他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本应该话题更多了才对,事实却是,他们之间能说的骤然减少。
这是为什么呢?是害怕踩中对方的戒备呢?还是自己心里有了防备将言语缠了里三层外三层呢?
晨光正在啃金枣,觉察到他的目光,歪头看了他一眼,不解地问:
“小润,你看着我做什么?”
沈润移开目光,淡声道:“没什么。”
晨光望了他一会儿,啃着金枣,低下目线。
她不是不知道两个人之间的气氛生疏又紧绷,好像在暗处揣了一颗爆竹似的。已经缔结婚约的未婚夫妻,相识了八年,曾经做过两年的夫妻,这样的两个人居然是这样的气氛,这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是没有办法。
晨光知道。
沈润亦知道。
至少现在为止,他二人谁都没有得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
任由这种气氛膨胀,有朝一日会否突然恶化,谁知道呢,这个问题不在他二人的考虑范围内,因为比这个问题更重要的事太多太多了。
如同被坚固的气泡包裹着的两个人却亲密无间地挨在一块,佯作无事地说说笑笑,这感觉真奇怪。
“小润,我们出去晒太阳吧。”晨光吃了两颗金枣便不吃了,用湿帕子擦了擦手,兴冲冲地提议。
沈润看了她一眼,在屋子里干坐着的确没意思,他答应了。
晨光生病未愈,即使外面炎热,还是要穿得严实些,沈润替她拿来了薄披风。
晨光没有下地,提着裙摆站起来,站在了榻上,伸手去接披风。
沈润拿着她的披风转身,正巧看到她的一双小脚穿着罗袜在裙摆下露出一个尖,他走过来,将披风抖开,双手绕到她身后,给她穿起来,系着前面的系带。
沈润身材高大,晨光则娇小,她也不拒绝,乖乖地让他穿,给了他一种错觉,她就像是一个乖巧的瓷娃娃。他莫名的就觉得有些心软,唇角勾起了笑。
“你笑什么?”晨光低头,望见了他唇角的笑容,疑惑地问。
沈润没有回答,他很快系好了披风的系带,突然从榻上把她打横抱起来。
晨光愣了一下。
沈润抱着她走出房间,来到庭院里,庭院中阳光正好,风和日丽,沈润走到树荫下,将软绵绵的晨光放在铺了毯子的竹榻上。
“鞋子鞋子!”晨光鼓着脸道。
他突然就把她抱出来,她还没穿鞋子。
沈润这才想起来,望着她缩在长裙下的一双小脚。
火舞走过来,手里提着晨光的绣鞋,跪在软榻前,给晨光穿上。
晨光满意地在地面上踩了踩,高兴起来,温暖的阳光斜射,落在她的身上,将她也照得暖洋洋的,她惬意地眯起猫一样的眼睛。琇書網
沈润坐在她身旁,看了她一眼,阳光照得她剔透晶莹,如虚无一般,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他将她看了一会儿,从心底涌起的是一股他亦形容不出的滋味,这些滋味里包含了一阵难以抑制的鼓噪。他的手不觉握在她身后的靠背上,倾身向前,在晨光因为他的动作怔愣狐疑的时候,他的另外一只手抚上她的脸颊,将她的脸转过来,触碰了她软嫩微白的嘴唇。
沈润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征服权利比征服女人有意思,女人根本就不用他去征服,女人会主动送上门来,只要他随便使一个手段,不管对方是为利还是为人,从此都会对他死心塌地,任他摆布,这个过程中的满足感并不强烈。
沈润也不喜欢别人的嘴唇,谁知道对方前一刻都用那两片嘴唇做过什么,想想就觉得不自在。
在晨光身上,他打破了太多的常规,做出了许多连他都觉得不可思议太不像自己的事情。
金枣的味道,很甜,并没有觉得不自在。
晨光生气地推开了他。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亲我的嘴!”她用手帕蹭着嘴唇,眉毛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讨厌?”沈润被推开,凉凉地看着她嫌弃的动作,淡淡地问。
“讨厌!”她坦诚地回答,眉毛还在打皱。
“讨厌我亲你?”
“讨厌!”晨光生气地瞪了他一眼,像一只弓着腰炸毛的猫。
“讨厌我?”他继续问。
“不讨厌。”她扁着嘴唇,不高兴地说。
沈润就笑了。
有些时候,他会觉得,晨光在某些地方很像他,不是现在的他,而是遇见她之前的他。
他沉默了一会儿,垂眸,将目光落在她的手上,然后他将她的手执起来,放在掌心,停顿了片刻,他的五指缓缓地穿进她的指缝,最后紧紧地扣住她的手。
晨光诧异地望着他缓慢的动作。
这触感,有些奇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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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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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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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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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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