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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荣凰>第三百四九章 司晨的心思
  沈润被司晨以天晚了她要休息为由给赶走了,走的时候眼神中有些小失望,这点失望不仔细看倒是看不出来。

  司晨其实知道沈润说的是什么事,第一次他提起时她还不太确定,但他用那种眼神多看她几次,她也就明白了他指的是什么。

  他在试探她,没有明说大概是怕她若说不记得了他会很尴尬。

  司晨记得他,虽然她记性不太好,但毕竟那是她罕见的出手救人,救的还是一个充满了好闻气味的少年。凤冥国闭塞,早年只有龙熙国皇族踏进过,那少年在长大之后的相貌和幼年时比较也没太大的变化,那是在她还没走出圣子山之前遇见的唯一一个异类。她还记得在晨光的怂恿下,她给那个重伤的少年喂了许多血,以确保他能够活下去,她的血是作为圣品的存在,他的确该感谢她,没有让他在幼年时夭折大漠。

  司晨不知道晨光是否记得,她们从来没有针对这件事讨论过,司晨也懒得问。她不知道晨光在看到龙熙国二皇子的画像之后突然改变了主意选择这一位作为和亲对象,是不是因为想起了那时在沙漠里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却还强撑着要与狼群同归于尽的倔强少年。在和亲之前,司晨甚至还想过,晨光之所以改变对象也许是因为想要拿曾经的恩情挟制沈润,让他对她更俯首帖耳。

  然而晨光没有。

  她从始至终都没有提这件事,司晨也说不清楚她是否记得。按理说,司晨记得的事情,晨光是不可能忘记的,可素来卑鄙阴险的晨光居然没有利用这桩事大做文章。

  司晨自己并不想提这件事,她救他是因为心血来潮,可不是因为内心善良。之所以没把这件事拿出来,是因为她有傲气,她认为她在和沈润的事上已经有胜算了,并且胜算越来越大,她犯不着把那桩微不足道的小事拿出来提一提,莫名的丢人,她的高傲不允许。

  司晨不知道晨光对沈润这个人是怎么想的,虽然她们是一个人……不,她们不是一个人。

  晨光喜欢沈润,说不准是认真的喜欢还是当成好玩的玩具一样去喜欢,不过,以她们未来要达成的目的看,认真喜欢是不可能的,她们只想从对方身上索取,却不能真正地给予对方任何东西,从这一点来看,晨光的喜欢大概就是喜欢了一个长久一点的玩具。

  司晨自己对沈润感觉不多,或许受晨光的影响,偶尔她会对他柔和一些,但若明确地问她是喜欢还是讨厌,她只能说他的气味会引诱她,至于他这个人,她感想平淡。

  但是有一点司晨却很兴趣,那就是,她觉得沈润这个人擅长伪装,他自尊心强,却不桀骜,为了达到他想达成的目的,他可以变换成各种模样。

  他是一个几乎没有本我的人,他可以变成各种别人喜欢的样子,他擅长压抑自己去扮演各类角色。在朝臣面前,他可以做一个励精图治的贤明君王,受人爱戴;在部下面前,他可以做一个赏罚分明的仁厚圣主,让人追随;在女人面前,他可以做一个情意深重的完美情郎,引人沉沦;在过去时,即使他不甘心,他也能在他的父亲面前扮演一个聪慧孝顺的好儿子,在他的兄长面前扮演一个不争不抢的好弟弟,在他的弟弟面前扮演一个豁达宽容的好兄长。他以此为乐,并会在他的伪装被对方认可并深信不疑的时候沾沾自喜。当时机成熟,他脱去伪装变成与伪装截然相反的凶恶时,对方不可置信的眼神大概是最让他得意的。

  层层伪装包裹住他,被包裹住的本我几乎已经融化掉了,司晨突然想去狠狠地扯碎他的伪装,让他再也拾不起穿不上,她想看他在面对自己掩藏在伪装下那早已融化了的本我时狼狈不堪的样子,他大概会瑟瑟发抖,那个时候,他将会用怎样绝望的眼神去看她。

  司晨知道现在的沈润是着急了,在晨光隐去之后,这段日子,他用各种体贴的手段来讨好她,她知道他急于俘虏她的心,他不想她拒婚,所以他迫切地要在战事结束前俘获她。

  作为男人的他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女人心里的冷酷薄情。

  即使是晨光,也不会答应这桩婚事,她和她都是在拖着他。她们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凤冥国,就像他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放弃龙熙国一样。

  人都爱幻想,幻想自己的与众不同,女人们幻想着会有男人为了自己放弃天下,那会让她们芳心澎湃;男人们自然也会幻想有女人愿意为了他们放弃所有,不管是身家还是性命,通通都交付给他们,这会让他们热血沸腾。

  然而幻想终究是幻想,当幻想的浪潮退尽之后,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

  他们都是只会索要不会去付出的人,所以他们的喜欢都不是认真的喜欢。

  ……

  两日后,郑书玉从内城中平安退了出来,脸上带了一道老长的伤口。

  “臣按照殿下的计划,入城就表明臣是凤冥国人,凤冥国想要背着龙熙国与烈焰城和谈,结果第二天,真在朱建七家里搜到了通知龙熙国的书信,朱建七当时都傻了,他大概以为天降横祸。钱嵘真是个暴脾气,在正堂里和孟虎吵了起来,都抄家伙了,雷将军跟他们干了一架,负了伤,孟虎大怒,把两个人全关进大牢,我替孟虎拦了一下子,伤了脸。孟虎就说,原本不想让我活着回去,但他是个讲道义的,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想要招安可以,这是他们拟定的契约。”郑书玉咧着嘴笑,将一封丝绢递给司晨。Χiυmъ.cοΜ

  司晨草草地扫了一眼就搁下了,说是契约其实是单方面的狮子大开口,她原本也不想招安,再说她也没钱。

  她看了郑书玉一眼,两天时间就能挑拨双方大打出手,虽然马匪脾气暴烈是一方面,可不得不说,郑书玉确实有两下子。

  司晨喜欢他这种文能架桥拨火,武能战场杀敌的人才,因为凤冥国太弱,只会逞凶斗狠行不通,不管是她还是她的属下都必须要能夹缝里求生存,擅长忍辱退让,隔岸观火,坐收渔利。

  她的眼里多了几分和气,看着郑书玉说:

  “好好的一张脸,倒是给毁了。”

  郑书玉摸摸脸上的伤,嘿嘿笑说:

  “臣是男人,又是军人,这点伤算什么!”

  顿了顿,他又正经起来:“殿下,臣这两天粗略打探过,那朱建七和钱嵘在内城里势力不小,朱建七是文人,本身就奸滑,钱嵘算半个他的人,两人穿一条裤子,这一回都下狱,这两个人不会消停。这内城虽然人多,也不能小看,可说到底马匪就是马匪,破绽太多,太好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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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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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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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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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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