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付礼等人总算出现,他们分头去打探烈焰城的内幕去了,赶过来时见沈润周围躺了一圈尸体,付礼等心惊胆寒,在他们不在的时候陛下遇袭,他们这是护驾不力。
沈润倒没有在意,他们不在他和晨光单独呆上一会儿,感觉还不错,也就没有去怪罪付礼他们出去打探消息打探了这么久才回来。
烈焰城内的基本情况差不多都打听清了,和猜测中的一样,在烈焰的外城,人们在进城之后都是为了居住和吃食争斗。
外城区域用来饲养牲畜和种植作物的土地很少,用来建造房屋的土地和用料同样稀缺,这就造成了争斗。已经占领房屋和土地的人们聚成团伙,人越多,越能抵抗外来者的抢夺。而没有土地和房屋的流浪者们同样会聚成团伙,人数越多,争抢到土地和房屋的可能性越大。
在外城,每一天都会发生以食物、房屋、土地为战利品的斗争,每一场斗争都会死人。
不会有人制止这样的争斗,因为在这座城里,胜者为王,败者送命。
“每三年会有一伙人被允许进入内城,就是凌雾庄的人。”司浅对晨光说,“只要凌雾庄的首领可以带人镇守凌雾庄三年,就可以进入内城。所以在这外城中,凌雾庄才是最大的势力,凌雾庄拥外城最多的土地、最华丽的屋舍、最丰富的食物。每一天都有去挑战凌雾庄的人,也有想加入凌雾庄的人,但凌雾庄的人数限制是一百人。能进入烈焰城的都不是泛泛之辈,极少有人能守住凌雾庄两年以上,但是听说现在的凌雾庄庄主马上就要满三年了。三年前,又加了另外一条规则,就算没加入凌雾庄,只要能在外城中活着超过三年,也可以进入内城。”
这意思是,一般人在外城活不过三年吗?
晨光没有言语。
付礼接着司浅的话继续说:“公子,天快黑了,夜里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属下回来的时候已经寻过了,有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今晚可以暂时住下。”
沈润看了一眼渐黑的天色,点了点头。
晨光也没有异议,在跟着沈润往前走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月亮好像是红色的,看起来有些诡异。
一行人向付礼说的那个地方去,沈润很自然地牵起晨光的手往前走。
晨光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她歪着头,望向远处稀疏的杂草地。
“怎么了?”沈润疑惑地问,顺着她的目光望去。
在晨光的视线里,一个蓬头垢面比乞丐还要肮脏的青年正缩在角落里啃着一根焦黑的骨头,狼吞虎咽地啃着。然后,另外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突然奔跑过来,一下子抢走了青年手里的骨头。青年自然不依,两个人打斗起来,拳打脚踢,最后是青年被打倒在地,被狠狠地踹了几脚。
抢走骨头的人扬长而去。
青年浑身是伤,在杂草堆里滚了两下,突然抱住头大哭起来。
晨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轻声开口,说:“像野狗一样。”
沈润不明白她这话的意思,以为她是被人性残酷的一面给吓到了,才想说几句软语安慰她,晨光突然弯起嘴唇,微笑起来。
“有意思!”她饶有兴味地说。
沈润:“……”
她的心思真难猜。
付礼所说的还算干净可以落脚的地方不在房屋聚集区里,而是在偏僻一些的地方,大概是新建的,所以看起来还算干净。
日落时分,二十来个汉子正蹲在院子里烤火兼烤全羊,肉汁和油脂经过炭火这么一烤,散发着极美的香味,一群汉子蹲在院子里坐在门槛上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ωωω.χΙυΜЬ.Cǒm
肉香味引来不少流浪者,流浪者自知寡不敌众,不敢凑前,只能远远地嗅着香味聊以慰藉。
汉子们吃的正香的时候,不速之客的到来打断了他们的聚会,并将正沉浸在畅快和喜悦中的他们引向死亡之路。
晨光和沈润站在院子外头的街道上。
按烈焰城的规矩,司浅带头把屋子里的人给收拾了,把还算干净的房屋强行空置出来。
随着夜幕降临,烈焰城内气温骤降,晨光心想,难怪说在烈焰城中不容易活过三年,单是这冰冷的气温就有可能冻死许多人。
这里是兽城,对于人来说,是地狱。
一件带着体温的鹤氅披在她身上,晨光微怔,看了沈润一眼。
她也不矫情,干脆地收下了,沈润玄力深厚,他不怕冷的。
付礼和司浅把还算干净的屋子给收拾干净了,晨光走进低矮的石头房子,虽然不怎么样,可好歹有遮挡,又有温暖的火盆,比露宿好多了。
这地方不可能有床,都是石头垒成硬邦邦的通铺,上面铺着羊皮毯子,都是别人用过的,晨光自然不会要,她裹着沈润的鹤氅,坐在墙根底下的小石墩上烤火。
付礼等人在院子里继续烤刚宰的羊肉,沈润和晨光坐在屋子里,让沈润不悦的是,司浅为什么也要赖在屋子里?
他看了司浅好几眼,司浅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将一只水囊递给晨光,道:
“主子,这是从城外边打的水。”他知道她嫌这烈焰城里太肮脏。
沈润沉着脸看着司浅,他是什么时候去打的水?
晨光摇摇头。
沈润见晨光拒绝了,心情方才好转,对晨光笑说:“饿了吧,这种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外头正烤肉,呆会儿你将就着用些。”
“我不……”晨光想拒绝,还没说完拒绝,付礼已经用叶子包了两个烤羊腿进来,先奉给沈润。
沈润接过来,用叶子包好羊腿的骨头,正想要递给晨光,晨光霍地站起来,离得远远的,捂住口鼻,一脸不舒服的表情。
沈润吓了一跳。
“这几日殿下不能沾染荤腥,会引起不适。”司浅开口,平声解释。
沈润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却蓦地想起一件事,因为行程匆忙他没有留意,听司浅说却突然想起来,自从进入沙漠,一向喜欢吃肉的晨光再没动过荤,连肉干都不肯吃。本来他没在意,可是现在想想,素来喜欢肉食的晨光竟突然不染荤食,这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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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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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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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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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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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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