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程大夫妇虽然从没进去过烈焰城,实际上却作为了烈焰城耳目的角色。wWW.ΧìǔΜЬ.CǒΜ
火舞留在了飞龙客栈,由她看押程三娘。其他人上路,由程大带路,前往烈焰城。
秦朔听说火舞要单独留下来看押程三娘,立刻说:
“让火舞姑娘一个女儿家呆在这种荒村野店,不好吧?”
他虽然知道火舞身手不凡,可还是觉得扔下她一个人在这儿不妥当,他不放心。
晨光瞥了他一眼,直接无视了他的话,低声对火舞交代几句,火舞点点头,应下。
晨光就带着司浅离开了。
根本没人听秦朔听话,就连火舞都没有看他。
秦朔摸了摸鼻子,十分尴尬。
沈润看了秦朔一眼,秦朔表现得太明显了,很明显,他被火舞给迷住了,看他那魂不守舍眼珠子都快黏在火舞身上的模样就知道了。
“火舞订亲了么?”于是沈润问晨光。
“没有。怎么?”
“秦朔好像看上火舞了。”
“秦朔这个年纪还没成亲吗?”
“以前他家给他选了个未婚妻,那姑娘还没成婚就死了,后来他家又给他挑了几个,他死活不愿意。薛翀说他心里有人了,看他现在这个模样,那人八成是火舞。”
晨光想,原来秦朔喜欢被扔进湖里。
“先不说火舞能不能看上秦朔,火舞她离不开我,是不会去龙熙国的,你让秦朔死了这条心吧。”
“又没让你们分开,你可以跟她一块来龙熙国。”沈润不以为然地说。
晨光默了片刻,看了他一眼:“你想说的其实是最后这句吧?”
“你要让我等到什么时候?”沈润问。
“什么?”
“你要一直这样么,我在龙熙国,你在凤冥国,高兴了你就过来玩玩?”
晨光不由得往四周看了看,这里是荒漠,他们骑在骆驼上,烈日当空,空气干燥,连嘴唇都快裂开了,在这种环境下谈论这种事是不合时宜的。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吧?”晨光道。
沈润却不理会,看着她,接着先前的话继续说:
“所以,我立后纳妃生几个儿子你也无所谓么?”
晨光看着他,荒郊野外,她嫌气闷没有遮面纱,只用长长的兜纱遮盖住头发,防止被晒伤。她嘴唇朱红,听了他的话,停了一会儿,弯起朱红色的嘴唇,嫣然一笑:
“得不到最好的就退而求其次去养一群次品过活,这是无能者的行为,若还能为此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就更可笑了,你若愿自贱身价,我又能说什么呢?”
她用无奈的语气道,然后拉拉缰绳,催促骆驼迈开大长腿,向前奔跑,不再与沈润的骆驼并行,好像不屑与他为伍似的。
沈润的脸刷地黑了。
他瞪着晨光潇洒飘逸的背影。
他原是想拿话刺激一下晨光,谁知反而被她将了一军,她竟然挑衅他!
这个女人真让人火大!
最好的?
她还真敢说。
晨光,你给我等着瞧,你看我能不能得到你!
从飞龙客栈出发,走了七天才到达传说中的烈焰城。
烈焰城建在一望无际的绿洲上,比想象中还要雄伟,那是一座真真正正的城池,或者说,那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王国。
烈焰城的城墙甚至比凤冥国还要高,都可以与赤阳国的城墙并肩,城墙是由沙漠中最坚固的巨石垒成的,城墙外是一条宽阔的人工护城河。城楼上有不少带刀的士兵,个个凶神恶煞,走来走去,正巡逻。
城门的吊桥放下来,几个带着大刀的壮汉正在城门口把守,有几个同样一脸凶相看着就像土匪的人物正排队站在城门前挨个接受检查,看样子是新入城的人。
晨光等人站在远处的沙丘下,仔细观察烈焰城的情况,虽然看不清细节,可是单看到高耸入云的城墙,众人的表情就凝重起来。
“我可算知道什么叫‘固若金汤’。”晨光说,“若是城里边可以种吃的,这座城从外面围个三两年都困不死,死的反而是围城的那个。”
她说出了人们的心理话,烈焰城的易守难攻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他们低估了土匪的统治能力,看来想象中的乌合之众并非乌合之众这么简单。
“这烈焰城里,还有什么你知道的没有说?”晨光扭过头,问程大。
晨光的人虽然砍掉了程大的双臂,但是这一路来晨光对程大却还是很好的,不吝吃不吝喝,没有虐待他,还给他骆驼骑,虽然依旧是捆着的,但至少没让他光着脚在沙漠里被拖着跑。
本来把晨光想的极坏极坏的程大因为七天的俘虏生活逐渐放松了警惕。
“小的从没进过烈焰城,知道的那点都告诉夫人了。”他很识时务,自被俘虏以后就称晨光“夫人”,自称“小的”。
晨光点了点头。
“辛苦你了。”她说,“放心吧,你娘子正在那边等你。”
程大一愣。
旁人亦没反应过来。
在晨光话音刚落时,司浅从后面拧断了程大的颈骨。
程大软塌塌地耷拉下脑袋,扑通摔在地上,瞠大双眸,死不瞑目。
秦朔等人目瞪口呆。
这类事情若是在他们手里做出来,是很普通的,可是一个女人心平气和地下这样的命令,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倒地变成一具尸体,她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别人看着却觉得惊悚。
沈润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
他努力去接受这一点。尽管开始时他亦很难接受,他不接受一个女人可以做到铁血无情,但是他也明白,正是因为手辣心狠,她才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上。
所以接受或者不接受其实并不重要,她就是她,不管她做什么,她都是她。
他这样说服自己。
晨光认为他们人数太多,建议分成两批入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她让沈润他们先行,她和司浅随后,双方在城里汇合。
沈润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司浅一眼,对晨光说:
“你让他先走,我和你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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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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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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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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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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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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