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大约170平米,橡木嵌板的墙壁、砖石砌成的壁炉,带有浓厚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风格。
林风作为公司的大老板,下面人对他的很多习惯都已经形成了潜规则。
比如,林风喜欢喝茶,几乎梦龙和风行所有的高层办公室里也都有茶具。
林风喜欢抽雪茄,他在公司的几个办公室里,行政都准备了最好的雪茄保湿箱。
林风出行喜欢住好一点的酒店房间。
梦龙和风行的总裁办每年的预算里,都有专项费用,用于林风的出行……。
姚晓光等人将他送到酒店后,就赶回公司忙去了。
林风到了酒店房间后,虽然房间内的设施环境很满意,但不知怎么回事,总是心绪繁杂,难以平静。
窗外,黄浦江浩荡迸流。
隔江对岸,浦东的陆家嘴此时已然成型,沪上的标志性建筑东方明珠塔、金茂大厦等建筑屹立在江边,风光迷人。
…………
林风泡了个热水澡,解了解乏气,本来想睡一会,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打开房间里老式的留声机,旁边酒店准备的一张40年代旧沪上的老唱片,居然是《金嗓子周璇》。
林风将唱片放进留声机,充满旧时代沪上韵味的旋律立刻在房间中飘荡……“柳媚花妍莺声儿娇,舂色又向人间报到,山眉水眼盈盈的笑,我又投入了爱的怀抱,像凤凰于飞在云宵……”。
林风穿着舒适的花格长睡衣,在老式维多利亚风格的房间中,听着这种平时只在民国时期电视剧里听到的老乐曲,忽然有种被岁月扑面袭来的感触,有种想喝酒的感觉。
他打开房间的酒柜,拿出一瓶12年银盒芝华士,打开倒了半杯,让酒店送了一桶冰块上来。
林风平时很少喝威士忌这类洋酒,或许今天在魔都,一切都有些乱吧。
其实是他的心乱。
坐在沙发上,听着周璇的老歌曲,看着窗外的涛涛黄浦江,林风开始认真的思索,该怎么去面对这座城市,和那个人。
说句实话,扪心自问,林风真的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这个问题。
甚至说,他怕!
此刻的林风,已经完全不同于前世。
他以预知未来的“睿智”和“果断”,成功的在所有人面前树立起了近乎神话的,无所不能的形象和地位。
甚至包括在叶薇语面前。
前世的他,真实的他自己:那个饱受挫折、什么都失去,仅剩下倔强的自信的“林风”,已经被深深的隐藏在了这层包装出的形象下面,不为人知。
有时候林风自己都会迷惑,究竟是他本身真的这么厉害?还是只是因为重生所带来的对未来的了解……。
林风重生以来,一直在努力,开公司,赚钱,希望改变前世的命运。
到现在为止,他做的似乎还不错。
但林风的内心深处,依然充满惶恐。
他怕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所知的未来,而随着他的事业越来越大,未来被改变的也越来越多,他最大的优势正在渐渐消失。
他怕自己的内在,实际上依然是个缺乏成功因子的普通人,德不配位。
所以他在居移气养移体,努力让自己适应如今的阶层,也在加强学习,希望提升自己本身的管理和素质。
他也怕,前世的感情失败,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让他丧失了爱的能力。
如今这一世重新拥有了叶薇语,但与前世相比,虽然两人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很多,但前世时两人相依为命、相濡以沫,共同奋斗,吵吵闹闹,大喜、大悲、大恸……,种种经历,也全都没有了。
再也不会有为了买人生的第一辆车,熬夜在各大汽车论坛混,了解各种车的参数、优劣,每到周末两人跑到各大4S店看车,好容易贷款买到车后,每个月算着扣掉车贷、房贷,计算着油费、吃饭、买衣服的钱来生活的那种苦中作乐,却充满希望的人生……。
当然,他们现在有了新的经历,也有新的目标,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奋斗和实现。
但这种改变,却又让林风没有了预判和掌控。
说起来可笑,林风重生回来,因为存有未来的记忆,而对一切都有掌控力,这种掌控一切感觉,让他一路飞黄腾达。
却因为这样,他惧怕一切不存在于未来的变化,因为他无法掌控!
他掌控的越多,越痛恨一切他无法掌控的事。
而文馨,偏偏是林风最大的一个心障,是个他无法掌控的人!
在前世,虽然事业有些不顺,但林风的人生,在文馨最后一次出现前,也堪称令人羡慕。
林风自己是IT公司高管、投资人;老婆是投行高管,两人有房有车,事业成功(外人眼中)家庭美满。
林风也始终意气咄咄,总觉得自己是没有抓住机会,否则就算不能成为马老板、小马哥,至少也不会比程维、傅盛差……。
这一切的自信,都在他决意离婚奔赴魔都后,被打碎了。琇書網
原来不是什么,都是只要他想,就能得到的。
他以为自己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文馨应该感动莫名,投入他的怀抱。
却没想到文馨被他这种鲁莽暴烈的做法吓坏了,作为有着自己的独特的道德标准和爱情观的女人,她无法接受林风的自作主张。
可以说,这件事对林风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大到让他怀疑自己。
林风开始想,自己真的是自己一直以为的那么好吗?
每次在叶薇语面前意气飞扬的畅谈若是有机会便如何如何时,叶薇语总是默默笑着听他说。他哪里来的自信?
他草率的离婚,自以为文馨会感动,自以为就算事有不遂,回过头来叶薇语还是会等他,他又是哪里来的自信?
好吧,现在重生回来,林风重新出发,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年轻才俊,一路高歌走到今天。
但他内心深处的创伤、前世挫折而产生的不自信,依然存在。
这就是林风的心障!
因为这个心障,他甚至不敢向叶薇语求婚,就是担心有一天万一文馨出现,他无法确定自己会怎样反应。
他不想再次伤害叶薇语,如果不能去除这个心魔,他无法给叶薇语一个今生的承诺。
因为这个心障,他很可能会在未来某个时刻,没有记忆中的未来可以参考时,丧失一贯的决断和自信,而一败涂地!
这个心障必须化解……,而化解的关键,就是文馨。
解铃还须系铃人。
林风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滩江景如画,仰头饮下杯中的烈酒。
拿出手机,按下了几个熟悉到刻入骨髓的数字。
电话响了两声就接通了。
“喂,林风?”
声音清雅温柔,一如当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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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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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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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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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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