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禄山,他的前半生比较悲催,父亲早早的就死了,好在母亲长得不错,还是突厥族里的女巫,父丈夫死后改嫁给了突厥的一位将军,原本叫康阿荤山的他,也跟了自己继父的姓,成了个安禄山。
三十岁前,安禄山一直在边疆地区厮混,也就是范阳这一带。
表面上是个商人身份,可却是个不安分的流氓商人,偷鸡摸狗,强买强卖的事儿做的都数不清了。
但因为体格粗壮,天生的好勇斗狠,再加上还有个一起长大的兄弟,叫史思明,同样也是个好勇斗狠的主儿,兄弟俩凑在一起,让安禄山前三十岁过的令人没有敬,只有畏。
可好景不长啊,在他三十岁这年,安禄山因为偷羊,而是偷得还是个大户人家的羊,结果被人一顿暴打。
正儿八经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由此就可以看出来,他不是什么好人,过的也不咋地,要不然也不至于去偷。
流氓混混好勇斗狠一辈子,也不可能上得了什么台面。
但好在的是,就在安禄山当时快被人打死的时候,他人生中的一位贵人,时任范阳节度使的张守珪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看见安禄山长得体型高大,在十几个人的围攻下还还暂时没被打死,还能站得起来还手,张守珪立刻起了爱才之心,简单的询问了几句话后,张守珪就把安禄山收到了自己的帐下,和史思明一块,做了一个捉生将。
按现在的话,捉生将就是侦察兵,专门复杂探查地形抓舌头的,由此安禄山也就踏上了军旅。
这大概是张守珪这辈子犯下的最大错误,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当日收下的那个被打的鼻青脸肿,但却仍目光凶狠冲向敌人的这个大汉,在日后究竟会为大唐带来怎样的灾难。
如果张守珪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只怕当日,他不仅不会去管被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安禄山,说不定还会亲自操刀向前,砍了安禄山的人头,以绝后患。
可那又能如何?没了安禄山,还会有张禄山,山,历史就是历史,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和发生改变。
对于安禄山这种天生喜欢好勇斗狠的人来说,军队是他最好的家,一进入军队,安禄山便如鱼得水,凭借着自己的胆量,凭借着自己的勇猛,再加上作为一个地头蛇对四周地形的熟悉,安禄山和史思明很快就在范阳军中崭露头角。www.xiumb.com
每逢作战必有斩获,且多次靠着地形以少胜多。
客观的说,安禄山是一个会打仗的人,只不过因为他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导致没有人会用名将二字来形容他,可实际上,他的领兵水平确实很高。
三十岁进入军中,没过两年在张守珪的提拔下,安禄山就成了左骑卫将军,又过了两年当上了平卢将军。
到了天宝元年,四十岁的安禄山就成为了平卢军节度使,手握一军,成为了当地的最高军事长官,手握数万精兵。
看看安禄山这从军十年的履历吧,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在和平年代,能用十年时间就爬上一方节度使的人,几乎是没有。
可安禄山就创造了这个奇迹,即便安禄山自身的性格就是个狡黠奸诈,凶狠毒辣,善揣人意的家伙,同样,这种人在朝堂上也是最吃的开的,可这并不能成为他爬升速度这么快的原因。
事实上,真正导致安禄山能这么快就成为一方节度使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的出身!
不错,胡人,安禄山是个胡人,这也是他为什么能爬的这么快的原因。
事实上,在当时的大唐朝廷,只要是胡人将领,升迁速度都非常快。
看看这个时代诸位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都是什么人吧。
三镇节度使安禄山,河西节度使哥舒翰,还有那因恒罗斯一战兵败,而被囚禁在长安的高仙芝,再加上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以及朔方节度使郭子仪。
这几位手握重兵的节度使中,除了封常清和郭子仪是正儿八经的汉人外,那安禄山,哥舒翰都是正儿八经的胡人,高仙芝也有高句丽血统。
但说来可笑,就是这些胡人将领,却最得李隆基的信任,李隆基信任安禄山和哥舒翰,甚至超越了封常清和郭子仪这俩个忠心耿耿的名将。
知道原因吗?很简单,一句话。
李林甫的一句话。
因为担心汉人将领入朝立功后跟自己抢夺权利,所以李林甫特意重用那些不通教化的胡人将领,主要是胡人都没什么文化,只会打仗,非常容易控制。
所以他就经常跟李隆基说,说这个世界上胡人是最为忠诚的一个种族,只要他们认定了你是他们的主人,那他们一生都会对你忠心耿耿,绝不会反叛,忠诚度远超一般的汉人。
李隆基信了,非常相信,在李林甫这位奸臣的劝诫下,晚年的李隆基大肆重用胡人将领,但却对汉人将领保持深深地戒心。
可他又换来了什么呢?李隆基的大肆重用换来了一个造反的安禄山,换来了一个临阵投降,将二十万大军送给了安禄山叛军的哥舒翰。
而被他重重提放的那些汉人将领又是怎么回报他们陛下的呢?
拼死一战,最终被李隆基赐死的封常清。
四处救火,险些累死的郭子仪。
表面上看来这是因为李隆基晚年的昏庸所导致的,可实际上,是有人制造了这一切。
一只黑手,无形间一只黑色的巨手笼罩了整个大唐帝国,他慢慢地,一点一点的将大唐推入了黑暗的深渊。
这只黑手,早在安禄山当上平卢节度使的那一天,便出现了。
今天,是安禄山荣升平卢节度使的大喜日子,安禄山很高兴啊,特别高兴。
辛辛苦苦,打拼了十年,他这个胡儿终于是出人头地了,以往那些他需要仰着头看着的人,现在全都需要趴在自己的脚下。
瞧瞧府里的库房,堆满了礼物,再看看左右手这俩个美人,全是地方富豪送来巴结他的。
“妈的,咋老安这些年的钱没白花啊,朝廷里那些酸秀才还算个人,知道拿钱办事儿,得,不亏!”脑满肥肠,满脸胡须,双目细小的安禄山左右拥抱着两名娇滴滴的宠妾,高兴的放声大笑。
这些年,为了一股劲儿的往上爬,安禄山也不知道是付出了多少金银财宝。
李隆基登基后,指定了一系列完美的官员考察制度,而这也成为了安禄山晋升速度奇快的一个原因。
前几年,御史中丞张利贞被封为河北采访使,安禄山拼了命的拉拢他,不光是给他送金银财宝,手底下的人也一个没放过,等张利贞回长安复命的时候,上到他自己,下到随从,每一个人的腰包里都揣的鼓鼓囊囊的。
也正是因为这些金银珠宝,让安禄山换来了一个营州都督,平卢军使的位置。
随后的几年,只要朝廷上面下来了人,下来了前来监察地方官员的御史,安禄山都是拼了老命的给那些人送钱,如此,也就换来了这个一方节度使的宝座。
现在是天宝年间,不再是开元年间了,官场很快就堕落了下去,贪污受贿成风,官员们已经养成了收钱办事的习惯。
“哈哈哈,咋老安现在也算是封疆大吏了,特么的,谁能想到我这种混混有朝一日也能如此,美人,你们说是不是啊。”安禄山搂着两位宠妾,笑眯眯的问着,脸上的肥肉都扭成了一团。
“呵呵呵。”轻灵的笑声响起,两位身披薄纱,体态婀娜的宠妾,趴在安禄山的怀里,甜滋滋道:“大人天资威武,封疆大吏算什么,大人有朝一日定能封侯拜将。”
“好!说得好!来,喝,大喜的日子,咋们多喝点!”安禄山对宠妾们的吹捧很是受用,在宠妾们的伺候下,端起酒杯,大口喝着,喝到正酣时,堂外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安禄山放下酒杯,眯眼一看,原来是他的儿子,他最喜欢的大儿子安庆宗来了。
二十多岁的安庆宗迈着大步,走进了正堂,一旁正在献舞的舞女全都停了下来,安庆宗皱眉摆手,让她们都退下,随即向安禄山恭敬的施了一礼道:“父亲。”
安禄山哈哈大笑,“庆宗来了啊,快快快,坐下坐下,陪为父喝几杯。”
相比于自己父亲的脑满肥肠,横竖都快一边宽了,安庆宗长得倒是十分清秀,而且为人沉稳,这也是他得安禄山喜欢的原因。
看了一眼自己父亲身旁那俩个妖艳的宠妾,安庆宗皱紧双眉道:“父亲,您才刚刚荣升平卢节度使,不应将时间都放在”
“得得得,庆宗啊,你就别跟你那死去的娘一样,没事老是唠叨我了,爹都这么大岁数了,不得把人世间该享受的东西都好好享受享受啊。”安禄山求饶的摆了摆手,可以看得出,他真的非常喜欢安庆宗。
安庆宗无奈的点了点头,“好吧父亲,是儿多言了。”
安禄山噗呲一笑,“好了,说说,找为父有什么事儿?这个时间你不是都再大营训练兵马吗?”
安庆宗拱手道:“回父亲的话,府外有人要见您。”
“谁啊?”安禄山心不在焉的问。
安庆宗摇了摇头,“儿也不知道,只见此人全身披着黑袍,看不清模样,但此人不一般,他刚刚随手就杀了两名曳落河,儿在旁边看的清清楚楚,现在他已经被府内的勇士们包围在了府外,儿来询问父亲,是不是见一见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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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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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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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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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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