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九十九章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翻看着李田生前留给自己的《吴子兵法》钱明光心神俱静,认真的体悟兵法中的每一句话,感受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

  这一刻的他,仿佛彻底融入到了兵书的海洋中,吴起所留下的传世兵书更是让钱明光受益非凡,尤其是李田在兵书上的标示和心得,钱明光只觉一扇新的大门为他敞开。

  现在的他,胸怀十万甲兵!

  若能给他三千铁骑,定可建功立业,大败匈奴。

  渐渐的,在攻读兵书之时,钱明光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不久前河西之战的点点滴滴,恐怖的是,钱明光竟然对河西之战有了质疑,他居然想批评霍去病的用兵方针。

  随着通读兵书,钱明光认为,霍去病这一次河西之战实在是打的太冒险了,尤其是最后的皋兰山之战,完完全全就是死局,是兵家之绝境。

  如果不是霍去病麾下的汉军将士战力惊人,意志坚韧,只怕霍去病早就死在了河西,河西之战也免不了会全军覆没,嗯,这也是将军存在的问题,他的用兵太过于冒险,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不顾一切,用现代的话来说,霍去病打仗,那玩的就是个心跳。

  电脑桌前正襟危坐的钱明光放下了手中的兵书,脸色很是凝重。

  将军的用兵太冒险了,一次还好,但两次三次总免不了会阴沟里翻船,必要时刻,我要和他好好谈谈,纠正一下他的错误,行军打仗岂是儿戏,但凡有一点失误都可能导致大军覆灭。

  看看现在的钱明光,他已然彻底沉浸在了自己大汉振军校尉的身份中,全然忘记了他曾经是个现代人的事实。

  他早就把霍去病当成了霍去病,这句话可能是个病句,但应该这么理解,钱明光从没有把历史上的霍去病和现在的霍去病联系在一起,他只知道现在的霍去病是他的顶头上司,是他的将军而已。

  纵然史书上霍去病每一次大战都是大获全胜,可钱明光早就在潜意识里忘记了那些胜利,他只知道,想要覆灭匈奴,在前方还有很多未知的凶险和磨难。

  自己身为将军的下属,将军若是出错,他必要好好提醒,不然生出大祸那可就为时已晚。

  呵呵,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钱明光居然还想着要去纠正霍去病,如果霍去病是一个你说什么他就听什么的人,那这些话李田早就和他说了,还轮得到你,但钱明光

  你越来越有李田的风范了。

  又是看了一遍《吴子兵法》后,钱明光将竹简放在了电脑桌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钱明光拍了拍自己的脸,在他的右眼上还有着一道极为清晰的乌眼青,不用问,蒙恬打的,除此之外,钱明光的身上也有着数十道淤青,可想而知,他到底被蒙恬揍得多惨。

  也不知道这钱明光是挨揍有瘾怎么的,自打他知道黄小伟家那个比较沉默的年轻人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上将蒙恬后,他当即便要去找蒙恬讨教几手武艺,蒙大将军也乐得和他玩玩,然后就把他狠狠的揍了一顿。

  蒙恬原以为自己出手狠一点,钱明光以后就不会再来找自己讨教武艺,说老实话,蒙大将军不愿意教导钱明光,关键原因就是蒙大将军瞧不上以前的钱小胖,虽然钱明光不再是钱小胖,可钱小胖以前干出的那些缺德事儿还是让蒙恬对他很是不爽。

  但让蒙恬没有想到的是,被自己第一天揍得很惨的钱明光,第二天居然顶着那一身的淤青,又来了,笑呵呵的跟他说。

  “蒙大哥,得罪了。”

  然后直接挥拳向自己冲了过来。

  蒙大将军没二话,又是一顿狠揍。

  可

  第三天。

  “蒙大哥,讨教了。”

  第四天。

  “蒙大哥,麻烦了。”

  第五天。

  “蒙大哥”

  “明光,不用说了,我教你习武。”

  五天之后,蒙恬无奈的注视着面前这个被自己揍得满身淤青,但还是坚持着来要自己讨教武艺,或者是找揍的钱明光,蒙恬很是无可奈何答应了他的要求,也没法不答应,因为他没猜错的话,自己要是不答应的话,这个钱明光会一直缠着自己。

  但当时的蒙恬又忍不住问了一嘴道:“明光,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教你武艺吗?难道大汉就没有能教你的将领吗?”

  为什么?钱明光当然知道为什么,事实上找蒙恬来教导自己武艺,也是霍去病告诉他的。

  别看现在的钱明光在周兴孙铭等人的*下已经算是个高手了,可他还差的太远,别的不提,周兴是什么人,孙铭又是什么人,所谓什么样的老师就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

  周兴和孙铭都不过是大汉的一名军司马,属于低级将领,简单来说,只是俩个打了多年仗的老兵。

  老兵,又怎能跟名将相提并论。

  皋兰一战,钱明光能杀掉三十几名匈奴人,跟他自身的武艺有关,但还是得益于他当时的疯狂。

  那一刻的钱明光因为疯魔,极大了激发出了自己身体的潜能,如此才有了那么辉煌的战果,可在不久前回到现代家中的时候,他曾和霍去病简单的进行了一次交手。

  这次交手,俩人都没在意,只把他当成普通的训练而已,可令钱明光自己和霍去病没有想到的是,那一次,钱明光连霍去病十招都接不下,就被打倒在了地上。

  被打倒在地的钱明光当时很懵,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按理来说自己应该挺厉害的啊,他都能一个人单挑五十多个飞车党,武艺大概和霍去病不分伯仲才对,可我怎么这叫哪门子的不分伯仲,十招就被干翻了

  要说钱明光也真够可以的了,居然拿现代的小混混和霍去病比,那些混混欺负个老头老太太和女人小孩还行,遇上正儿八经的成年人他们都得群殴,更别说是你这个刚从战场上走下来的人了。

  但最重要的是,钱明光,难道你忘了,你那天对阵那五十多个飞车党的时候,你可是足足打了两三个小时才解决了他们所有人,如果那天在场的是霍去病,赵小菲又怎么可能回不了宿舍。

  钱明光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霍去病却是马上就想明白了,一句话,火候还不到家,本事还没练到位。

  仔细想想,进入河西之前,钱明光甚至连霍去病三招都接不下就被干翻,这次能接十招已经是有了很大的进步。

  因为钱明光在皋兰山一战所取得的重大战果,竟让霍去病误以为他的武艺已经非常高强,若不是今天的这次交手,待来日在上了战场,钱明光搞不好就会因为这不到家的武艺而不幸战死。

  道理很简单。

  钱明光能随时随地都进入疯狂状态吗?不能,他是人,又不是游戏人物,按个大招横扫全场这种事情最不可能在人类的身上出现。

  看来,得找个厉害的人**他的武艺了,霍去病瞧着被他一脚踹翻在地的钱明光,心中暗暗想到。

  被霍去病打到在地后,钱明光不好意思的从地上站起,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钱明光极度脸色难看和不解道:“将军,我,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快就倒下了,要不然我们再来一次吧,这次我绝不会就这么快的倒下。”

  霍去病挥手打断了钱明光的话,抱起双手,脸色凝重的注视着他道:“明光,再来一次就不必了,原因你也能猜到,不管再来多少次,你也只会跟刚刚一样,这样吧,从明天起你就去找蒙大哥讨教武艺,他应该能教你一些实用的东西。”

  钱明光楞了一下,“去找蒙大哥?我跟他好像不太熟啊,他会愿意教我吗?”

  霍去病淡淡一笑,“当然会,前提是你得拿出自己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只要你让他看到了你得优点,我相信蒙大哥一定会教你的。”

  末了,霍去病收去了脸上的笑容,目光沉重道:“明光,你必须去,不然下一次,你很有可能就回不来了,懂么?”

  钱明光微微思索过后,很快下了决断,只见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嗯,我知道了将军,我会去找去求蒙大哥教我的。”wWW.ΧìǔΜЬ.CǒΜ

  就这样,钱明光去找蒙恬挨揍了去得到蒙恬的认可。

  综合武力来讲,蒙恬毫无疑问是黄小伟他们这群人中最为骁勇善战的一个,霍去病也不是他的对手,不然霍去病也不会让钱明光去找蒙恬,而不是他自己亲自来教导钱明光。

  蒙恬的勇武,霍去病不止领教过一次,这可是一个能硬抗李元霸三锤的男人啊,虽然被打的很惨,但这已经从侧面印证了他的武力,具体来说,蒙恬大概只比卢胡王和张太戍弱上那么几分,对啊,弱上那么几分,可最为难的是,他还是一名智勇双全的名将。

  不谈武艺,只论兵法蒙恬都可以完爆卢胡王和张太戍,俩个加在一起也没用。

  要知道,蒙恬不仅是被他的老父蒙武*的很出色,在现代他还虚心接受过那位老枭雄曹孟德的指点。

  恩,不过这一点蒙恬就做的不如霍去病好,说曹操,曹操到,这句话用在霍去病的身上也非常适合。

  而蒙恬用兵就没有曹操那种神出鬼没的特性,这位大将军还是擅长排兵布阵,和敌人正面硬刚。

  这也没办法,身为大秦帝国的军方第一人,蒙大将军手里握有整个大秦的兵马战将,他手中的三十万北方军团更是大秦最骁勇的兵马,他不需要跟霍去病一样搞什么长途奔袭,只需充分利用自己的才智,两军对垒时,在将整个北方军团一股脑的压上,如此雄厚的力量,匈奴焉能不败。

  家底厚实就是不一样。

  自从蒙恬答应了教导钱明光武艺后,虽然钱明光每天还是免不了要挨揍,但蒙恬是真的再认真教导他,和李田一样,他也被钱明光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头给折服了。

  蒙恬不会知道,他只是抱着随手*之心教导出的钱明光,在日后究竟会给他带来多么巨大的回报。

  因为在蒙恬的*下,这几日钱明光虽然还是不能在霍去病的手中走下十五招,可他的进步真的蛮大了,因为有很多东西和招式他都会,都记在了心中,但却还没有能来得及融会贯通,只要多给他点时间,钱明光一定可以再次爆发。

  估计在第二次河西大战结束后,钱明光的武艺大概就能和霍去病打平了。

  所谓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不管蒙恬是抱着什么心态在教导钱明光,他终究是种下了因,而钱明光,也必将会在未来回报他。

  只不过蒙恬大概是看不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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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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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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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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