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四十四章过够了的日子
  一万大汉精骑的吼声直入九霄,惊得对面的三万匈奴精锐骑兵都不由心生俱意。

  旷野上,霍去病拨动着胯下战马的缰绳,目视身后的大军来回走动,一声声压抑人心的话语从他的口中传出。

  “自白登之围已过去了七十九年,我们和匈奴人也打了七十九年,七十九年间,我大汉将士在边关浴血奋战换来了什么?”

  “换来了无数百姓冤死与匈奴人的刀下,换来了城破人亡,换来了几十年忍气吞声的黑暗!”

  霍去病牟然回头,看向了正前方注视着自己的匈奴骑兵,还有那站在皋兰山最东侧山峰之上的浑邪王,注视着这些匈奴蛮子,注视着这些自己做梦都想宰掉的人,霍去病那明亮清澈的双眸,在一刻迸发出了熊熊的火焰。

  “大汉初立,高祖不幸战败,所以大汉,这个泱泱大国,竟要像匈奴人年年缴纳岁贡,还要将皇室的公主嫁给他们匈奴的单于为妻子,如此我们才能换来和平。”

  霍去病横剑向天,痛心疾首到了极点,“身为大汉的军人,不能拿起自己的武器保家卫国,相反,还要靠女子的牺牲来祈求和平躲在女人的身后苟延残喘,而我们这群本应征战沙场和匈奴人血拼的人却只能躲在城墙之后,眼睁睁的看着她们一个个被送入那苦寒之地,从此一去不回。”

  “这种日子,我霍去病过够了!”

  话语落必,天地又一次陷入了宁静,清风吹来,吹散了将军眼角留下的那滴泪珠,吹尽了三军将士的疲惫。

  霍去病高高的仰起了自己的脑袋,直面眼前的三万匈奴骑兵,再次持剑向天,高声大喝。

  “曾经的屈辱,必将洗刷!”

  “新的历史,将由我们执笔书写!”

  “对,今天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会死,也包括我在内,但若是我们不去死,难道让我们的父母妻儿去吗?我们躲了七十九年,我们忍气吞声了七十九年,但今日,我们要讨回所有失去的一切!”

  霍去病横剑指向远方整齐列阵的匈奴骑兵。

  “只要能击溃眼前这些匈奴人,我们就能活下来,我们就能活着回到长安,我们的父母妻儿就不会在饱受战火的袭扰,你们”说到这里,霍去病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愿意相信我吗?”

  大汉精骑鸦雀无声,很快,一个声音响起。

  “勇冠三军!”

  周兴执着那杆霍字大旗,在军列的最前方声嘶力竭的吼出了这四个字,这四个字也正是汉武帝对霍去病的最高赞赏。

  “勇冠三军!”

  “勇冠三军!”

  一万精骑山呼海啸般的高呼声响起,这就是他们回应霍去病的答案。

  听着耳畔边响起的勇冠三军四字,霍去病的眼眶不由红肿了起来,直面三万磨刀霍霍的匈奴骑兵,冠军侯轻笑一声。

  “以寡迎众如何?以疲击逸又能如何?两年前,我创造了一场奇迹,今日,我也绝不会就这么倒下。”

  呢喃过后,冠军侯那洪亮的声音再次回响在天地间。

  “现在,我问你们,谁愿随我霍去病一战!”

  战马上的李田,第一个轻轻伸出了自己右手,放于左胸前,神情激昂道。

  “李田,愿誓死追随将军!”

  很快又是一人的吼声响起。

  “张太戍,愿誓死追随将军!”

  紧接着一道接着一道,极为洪亮的声音惊雷炸响!

  “我等愿誓死追随将军,誓死追随将军!”

  到了最后,这气吞山河的声音,让在场的所有匈奴人都不由为之色变。

  听着那山呼海啸的声音,霍去病放声大笑,“好,来人,拿酒来!”

  很快,霍去病的手中,和所有大汉精骑的手中都出现了一碗美酒,但这酒却是兑了水的,应该说大部分都是水。

  霍去病端着酒,苦涩一笑,“这酒,是临行前陛下赠予我的,很可惜只有那么一坛,没有办法让所有兄弟都喝到,所以我只好将这酒倒进了附近的一条泉水中,今日,我便于众将士痛饮此酒泉!”

  “干!”霍去病端着碗中的酒水,率先仰头喝下。

  一万大汉精骑同时将碗中的酒水饮入喉中。

  将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霍去病豪迈的擦了擦自己的嘴角,同时将手中的大碗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啪嚓。”清脆的瓷碗破碎声此起彼伏,一名接着一名大汉精骑喝干了碗中的酒水,将手中的瓷碗摔成了碎片。

  破釜沉舟,碎碗明志,若此战不胜,所有人就将如这地上的碎片般,破碎消亡。

  喝干了临行的酒水,霍去病拨转马头,正对前方已经快要按耐不住,要像他们冲来的匈奴人,这时,冠军侯突然将自己持剑的右手放于左胸前,最后一声高喝响起。

  “汉家儿郎!”

  这一刻,一万骁骑,不管是谁,都和霍去病一般,右手放于胸前,神情而又肃穆的缓缓道出了霍军的四字军魂。

  “虽死无憾!”

  事已至此,那便无需再说了!

  “杀!”霍去病双目凌起,两腿一催马腹,追风立刻长蹄横空,载着他的主人,冲向了匈奴战阵。

  “杀!”

  一万大汉精骑,驾马扬鞭,长吼啸嘶,舍生忘死的向着眼前三倍于他们的匈奴人发起了进攻,刹那间,一万汉军便好像席卷而来的洪水般,追随着霍去病直扑匈奴战阵。

  冲锋的瞬间,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是那般的疯狂和无畏,就像霍去病不久前说的那样,靠和亲换来的和平,靠女人的牺牲来苟延残喘,这种日子,他们也过够了!

  三尺寒芒出剑鞘,斩尽胡狗并蛮敌!

  飘扬的汉旗跟随着执旗手们的冲锋而在风中猎猎吹动,长戟大刀也在汉军骁骑们的手中闪烁出了刺眼的寒芒,就已此战,拉开匈奴覆灭的大幕!

  山峰处,浑邪王看着山脚下,尘土飞扬,悍不畏死,冲向他麾下精锐的汉军们,心中早已震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仅仅是一万人马,竟然敢于向他手中的三万精锐主动发起进攻,这个名为霍去病的汉将,还真是够有胆色,也够不简单的啊。

  可你仍旧要死!

  年过四十五的浑邪王,注视着离他麾下大军越来越近的霍去病等汉军骁骑,那高高扬起多时的大手,终于落下。

  “传令折兰王率军一万正面攻杀汉军!”

  “传令卢胡王率军七千从左右两翼围杀汉军!”

  “传令休屠王率军八千从后方堵住汉军的退路!”

  浑邪王站立于山峰上,捏紧了自己的拳头,“本王率五千精锐坐镇后军,誓要全歼这伙汉军,一个不留!”

  “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在浑邪王大手完全落下的那一刻便再次响起。

  山脚下的匈奴军阵中,折兰王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身旁的一万匈奴精骑,脸上有着一道道浓密大胡子的他,手中弯刀指向已经冲到了自己面前不远处只有三百多米的霍去病,大声道。

  “进攻,进攻,消灭这些汉军!”

  一万匈奴大军,弯刀扬起,驾马冲出了军阵,和迎面赶到的霍去病与先头大汉骁骑杀成了一团,碰撞的一瞬间,冲刺于最前方的匈奴骑兵和大汉骑兵中,上百人战马的马头碰撞在了一起,一同被掀翻在了地上,霍去病则是在和眼前的匈奴骑兵刚一碰撞,手中的长剑便猛然挑起,结果了一名匈奴骑兵的生命。

  “轰轰轰!”战马的崩腾声响彻云霄,山峰之上的浑邪王看着身披鲜红战甲的汉军骁骑和他麾下身着粗布麻衣的精锐骑兵,在碰撞的一刹那出现了短暂的停顿后,很快,两者便融为了一团,在皋兰山的旷野上展开厮杀。

  人吼马嘶之声,金铁交际之音,不绝于耳。

  “随本王杀!”

  河西四王中,当属卢胡王最为年轻,也最为骁勇,刚刚过了三十五岁生日的卢胡王,身体强壮,两臂孔武有力,挥舞着自己掌中的金刀,亲自率领左侧的三千五百匈奴骑兵在折兰王的一万骑兵和霍去病的大军厮杀成了一团后,从左侧冲上,很快便攻入了汉军的左翼,甚至一路突进到了中心的位置。

  就在骁勇善战的卢胡王也率军进攻后,休屠王所率领的八千铁骑也从后方赶来,冲到了汉军骁骑的最后方。

  这一刹那,两万五千匈奴骑兵,和一万汉军在这处旷野之上展开了厮杀。

  乱军中,霍去病手持利剑,驾驶着追风宝马,一剑劈死了眼前驾马而来的匈奴骑兵,鲜血洒在了他那张英俊的脸上,让其看起来是那般的勇猛而又让人心生畏惧。

  混战中,只听冠军侯一声大喝。

  “赵破奴,仆多,李田,张太戍,高不识,率领本部兵马,随本将进攻折兰大军,不必理会其余二王!”

  脸上挂着一丝血迹的赵破奴,听到霍去病这条军令,当即便愣在了战马上,手握染血宝剑向霍去病所在的方向,不可置信的大吼道:“可将军,现在是匈奴人在进攻啊,我们若是将所有人马都压在了折兰王上,那左右两翼和后方的匈奴人该如何应对?”ωωω.χΙυΜЬ.Cǒm

  霍去病在乱军中左劈右砍,一句疯狂十足的话语从他的口中吼出。

  “放屁,仗打到了这个份儿上,还分什么进攻和防守,我们若是想要活下来,只有进攻,进攻,在进攻,用我们的锐气,彻底打垮他们!”

  “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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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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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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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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