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七章舍服知成而止
  匈奴人于汉人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身体素质的差距,匈奴人,一群天天在草原上放牧食肉的家伙,因为过于良好的伙食导致他们一个个长的都五大三粗的,就拿高不识和仆多来说,俩人的身高都超过了一米九,大概维持在一米九三左右,很是高大威猛,身上的肌肉更是没得说,贴身的铠甲穿在他们身上都显得有些小了。

  赵破奴,即便是这位从小生长与匈奴的汉人,可他的身高也只有一米八三左右,身材相比于身旁的仆多和高不识也是显得瘦弱了许多,但有一人,正是站在赵破奴身旁的那位大将,他的身材与高大的匈奴人相比,竟完全不落与下风,身上的肌肉甚至比仆多,高不识二人还要发达。

  要不是知道他是正儿八经的汉人,恐怕在那缕大胡子,和凶神恶煞的面目衬托下,这位老兄是匈奴人的概率可能更大

  在赵破奴身旁,一员身形雄伟,面容粗狂,身披战甲,腰系两把长柄大刀,脸上蓄着一大把比匈奴人还有厚重的胡子的大汉,站在赵破奴身旁,冲刚刚转身的霍去病一个抱拳,粗声粗气道:“将军,末将已经安排好麾下了巡夜的士卒,将军稍后可去查探。”

  大汉说这话的语气可能恶劣了一点,但凭良心说,他没有丝毫要跟霍去病找事儿的想法,对于霍去病他也是很钦佩,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取得那么奇迹般的战果,饶是他这种五大三粗到了极点的人,也不得不对霍去病发出一声赞叹。

  而他之前说话的语气之所以那么恶劣,完全是因为他这个人本来就是这样。

  他从来不知道温声说话,小声说话是什么概念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家伙刚参军的时候没少被人欺负,只因为他跟人随便打个招呼,那发出的声音也跟要和人拼命差不多

  大汉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六左右,也就是说他的身高比蒙古人还要高大,至于身材,那也是相差无几,除了大汉那凶神恶煞的脸庞,和高大威武的身躯,最引人注目的大概就是他腰间系着的那两把长柄大刀,这两把大刀中每一把的重量都达到了四十斤左右,俩把加在一起,那可就是八十斤。

  遥想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足有八十二斤,此人的双刀竟然也达到了八十斤,可想而知,光是论力气,这家伙就不弱于关二爷,而他的形象也很适合武将这个角色,恩,还是属于那种没脑子,就会乱打乱杀的,可要是这么以貌取人的话,那可真就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这个人可是霍去病看中的啊。

  而且,他还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号。

  振武校尉,双刀大将——张太戍

  对于张太戍说话的语气,霍去病表示自己已经习惯了,平淡道:“恩,有劳张校尉了,本将稍后会去查看的。”

  张太戍跟霍去病一个抱拳,“诺。”

  在张太戍身旁,也就是站立与最右手边,一名和赵破奴身材相仿,但跟张太戍,仆多,高不识,这些常年在边关饱受风吹雨打,脸色已然转为黑黄的人不同。

  他的面容虽也呈土黄色,但却颇为白净,称得上相貌堂堂,脸上有着两缕淡淡的胡须,身形显得比较瘦弱,最关键的是,此人身上有一种儒雅的气质。

  光是站在那里,便和身旁那四个五大三粗的将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在他的身上还能感觉到沉稳二字,神色平淡的站在张太戍身旁,一句话也不多说。

  中郎将,李田,霍去病跟刘彻要的五名随军出征的低级将领中,算是级别最高的一人。

  李田参军三载,已然位居中郎将一职,在大汉的军制中算得上是中高级将领,因为他是长安京军中,北军的一员。

  在汉代,兵马分为三个部分,边防军,京军,还有郡军,边防军顾名思义,防御边关,郡军,同样是地方士兵。

  可在汉代,因为长安本身地处与西北地区,距离匈奴人盘踞的大漠戈壁草原,相距甚近,再加上匈奴人多为骁骑,行军速度甚快,万一他们突破边关,则长安危已,各地郡兵相离太远,可谓远水解不了近渴,如此,汉朝皇帝便设立了京军,专门负责拱卫大唐长安。

  在京军中又分为南军和北军,南军也就是羽林卫,自汉武帝时期,兵源数量已达一万五千人,专门负责保护大汉皇帝的生命安全,北军不同,他们属于驻屯军,而且一旦前线发生战事,开往前线的兵马总是会从北军中挑选,此次霍去病这一万精骑,就是从二十万北军中挑选出来的。

  北军和南军中的兵源补充,皆是从地方郡兵中挑选,如此,也就导致,京军上下皆为骁勇善战的士卒,而能在京军中爬到中郎将这个职位,还只用了短短的三年的时间,除了李田本人的优秀,恐怕也和他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m.χIùmЬ.CǒM

  他是当朝九卿之一,李太常之子,(太常是官位)太常虽然是掌管庙事,一般不参与政治,可他乃是九卿之首,如此,李田能凭借着三年的军龄,便成为大汉的一名中高级将领也是情有可原。

  可就像张太戍那样,不要以貌取人,如果李田仅仅只是一名靠着老爸的关系,走后门上位的将领,那霍去病是绝对不会用他的,而且事实上,在这五名将领中,霍去病最为倚重的便是李田。

  因为他是一名难得可贵的战略性人才,眼光长远,善于从全局思考,这种人,正是霍去病需要的。

  霍去病的目光这时也正巧落在了沉默寡言的李田的身上,冠军侯轻轻一笑,发问道:“李将军,我军粮草还能在维续几日?我军进入河西之后又该如何面对那些藩国之敌?”

  李田思考了一会儿,站出身,轻轻拱手道:“回将军的话,末将刚才算了一下,我军现有粮草大概还能维续两日,可因为沿途陛下都命州郡准备好了粮草,所以在进入河西之前,我们还不需要担心粮草,至于在进入河西之后”

  李田抬起了自己那张平常普通的脸庞,盯着霍去病,轻轻的吐出了四个字。

  “取之于敌。”

  霍去病笑了,跟他想的一样,事实上,也只能这么做。

  李田继续道:“而对付那些藩国之敌,末将斗胆想向将军提六个字。”

  “哪六个字?”霍去病的语气不免加重了几分。

  之前关于粮草的问题,霍去病已经做好了打算,说得难听点,就是去抢

  真正让他比较头疼的还是他该如何面对那些匈奴人的附属国,河西之地,在汉朝便已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其内的匈奴人属国,也就是中大型部落,没有十个也有八个,而且他们本身的力量便很可观,要是每一个都打,那自己麾下的将士恐怕会伤亡很多。

  但好在,李田从整个大汉全局考虑后,给他提了一个意见,也就是那六个字。

  “舍服知成而止”。

  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只打该打的,不打听话的,将力量都集中消灭与那些顽强分子!

  霍去病听到这六个字,眼中当即便泛出了一抹精光,“不错,就这么办。”

  李田的眼光很长远啊,只因他比霍去病更了解河西,要知道河西虽然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但他们中的民族矛盾也非常尖锐,发生大规模冲突的事情并不少见,包括和匈奴人之间的争斗。

  李田的这条建议,之所以让霍去病一口采纳,正是因为他的独特性,在汉代,因为汉武帝的思想教育工作干得很好,所以导致大汉的将士都非常痛恨匈奴,到了战场上也是拼了命的和匈奴人厮杀。

  可这也导致汉军将士对于那些匈奴人之外,只是生活在被匈奴人管辖区的少数民族也没有什么好感,他们表面上可都是匈奴的附属啊。

  以往大战发生,都曾发生过不止一次汉军将领攻打匈奴属国,并将其移灭的事情,因为那些藩属国也曾出兵帮助过匈奴攻打大汉的兵马。

  霍去病一开始也没打算放过那些藩属之敌,毕竟,他们都是敌人。

  最最要的一点,那就是霍去病在李田这“舍服知成而止”这六个字中还听出了其他的意思。

  分化,瓦解。

  李田这六字方针,不止是为了避免霍去病大军在途经那些匈奴人属国时发生不必要的战斗,还可以瓦解匈奴人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同盟,因为匈奴本就与当地的藩属国关系不好,这些年他们之间的争斗也不再少数,之所以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斗,完全是各藩属国迫于匈奴人那强大的武力,不敢妄动,实际上,匈奴和当地少数民族可谓是积怨已久。

  可以预想,待大战一起,匈奴人必定会和以往那样要求藩属国出兵参战,但

  一个本就是因为你的淫威才屈服与你的人,会在你的敌人来打你时,且那个敌人还表明了只要你听话,我就不打你的情况下,来帮你吗?

  分化!

  李田此计,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还能让大汉在当地赢得民心,且彻底将河西地区少数民族和匈奴之间的联盟斩断,霍去病何乐而不为。

  如此也就有了不久后,霍去病过部落而不战,诛顽敌而不屠众的事件发生,乃至于日后,浑邪王率众归降,都是因为这六字。

  又与众将简单的商议了一些事情后,霍去病便让他们退下去了。

  空无一人的帅帐中,霍去病轻轻呼唤,“周兴。”

  很快,周兴步伐坚定的走进了帅帐中,拱手抱拳,“将军。”

  霍去病淡淡道:“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回将军的话,正在休息。”

  霍去病微微挑眉,“之前事情太多,本将都差点把他给忘了,走,跟我去看看,不能让他过的这么舒服。”

  睡觉?

  你还想睡觉。

  美死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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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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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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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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