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六十七章精明的刘备曹操
  不得不说,匈奴人卖东西真是太便宜了,刘备的一块金锭,居然买了他们部落中五匹最上等的骏马,这五匹马虽然不是汗血宝马,但也是一等一好马,除此之外,秦始皇还买了好几件上好的貂裘,众人拿到貂裘,立刻披在了身上。

  西北苦寒,寒风常年肆扰大地,尤其是一年中最为寒冷的冬季,将狂风比作割骨的利刃也毫不夸张,在这种气候下即便是夏季气温也不会太高。

  黄小伟他们来大汉的时候,并没有穿羽绒服,只是简单地披了一件外套就出发了,因为他们没有想到这里的春季竟然会这么冷。

  在等待的时候,几人早就冻得不行了,这会儿人手两三件貂皮披在了身上,在毛茸茸的貂裘覆盖下,黄小伟几人感受到了浓浓的温暖,而这也导致黄小伟几人离远了看跟个毛人似得,

  初步算了一下,黄小伟他们一共买了二十几件上等的貂皮,这里面有老虎,有野狼,种类繁多,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猛兽。

  但他们买的实在太多了,就算是一人两三件也用不上这么多。

  其实主要是秦始皇和蒙恬张罗着要多买点,他们寻思着姜明月和卜香莲生完孩子后,应该能用得上,黄小伟的爱好是凑热闹,所以他也跟着给东方晴买了几件,搞不好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

  哎,还真别说,黄小伟这次凑得热闹真叫他凑对了,因为此时的现代,东方晴,姜明月,卜香莲三女已然驱车前往了医院做产检,黄小伟同志只要回去,立刻就会知道那个天大的好消息。www.xiumb.com

  不光是买马和买貂皮,热情好客的匈奴人还特意给黄小伟他们杀了两头羊,三只鸡,几人美美的坐在帐篷里吃着烤肉,喝着马奶酒,要多滋润有多滋润,那名匈奴牧民简直就是他们当成活祖宗拱了起来。

  而且在黄小伟他们吃饭时,帐篷里围满了匈奴人,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全都满脸笑容的伺候黄小伟几人,呵,这笑得,要多灿烂有多灿烂,一阵阵的嘘寒问暖。

  什么饭菜够不够吃啊,用不用再给您杀几只羊,哎,您腿是不是疼了,我给您按摩按摩吧。

  比如说刘备曹操,现在正一人拿着一只鸡吃的那叫一个欢,完事儿还有两名年轻貌美的匈奴女子给他们捶腿

  这一切斗只是因为那个匈奴牧民在吃饭时给曹操倒了一杯酒,老头丢给了他一块金锭,当做赏钱。

  要说这哥们也是个碎嘴子,你就老老实实闷头伺候几位土财主不就得了吗,可他居然在曹操给了他打赏后,疯了一样的冲出大帐,手里拿着金锭向部落的民众们,高声大喊:“土豪,有土豪!!我刚刚给他倒了一杯酒,他就给了我一块金子,还是十成金的。”

  呼啦啦,就因为这个匈奴牧民的一句话,一群又一群抱着发财梦的匈奴民众涌入了大帐开始伺候黄小伟几人。

  这曹操刘备真是够精明的,走哪儿都不忘带着黄金,今儿如果没有这些黄金开路,他们五个不是继续躲在小土丘后面挨冻挨饿,就是被匈奴人已间谍的名义抓到牢房里吃牢房。

  不过刘备曹操身上带钱这很好理解,毕竟是有钱人,但他们随身带的居然不是现代的纸币,而是黄金,这就有点吓人了。

  要知道,现在的有钱人出门兜里连钱都懒的揣了,从来都是刷卡,更别提是拿金子了,死沉死沉的,哪个有钱人能那么傻?这个世界上有一百种炫富的方法,他们为什么要用那种最累,还最容易让人嘲笑的方法。

  可刘备曹操这俩个有钱人就这么做了,不是因为他们傻,也不是因为他们要随时随地的炫富,相反,从这更能体现出俩个老头的精明,目测,对于经济学刘备曹操研究的也很透彻。

  他们清楚的明白,不管何时何地,不管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黄金白银,永远都是最好的流通物,也是全世界各地人民都认的,而纸币别看现在那些什么美元炒的那么高,但是在几百年后一张废纸和一颗金子的价值大家还是能分得清吧?

  说来,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全球旅行让他们深刻的看清了纸币和黄金的差距,以前他俩出门也是拿票子的。

  由于俩个老头去的地方有很多都是一些人迹罕至的无人地带,在哪里居住的老百姓,别说认人民币,美元都不认,他们能接受的只有以物换物或者金子!

  如此,也就让俩个老头养成了一种习惯,出门什么都不可以不带,但必须带上几块金锭,跟秦始皇出门什么都可以不带,必须带上玉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吃饱喝足后,五人就被一名看样是匈奴部落中一位村长打扮的人带到了一处崭新华丽,据说是招待外宾最好的帐篷中休息,这也跟刘备曹操一口气拍下了五块金锭有关系,也正是那五块金锭和那个匈奴村长的缘故,导致这诺大的匈奴王庭,居然没有一个匈奴士兵来盘查黄小伟他们几人的身份。

  就在黄小伟他们五人美滋滋的躺在匈奴人的帐篷里睡觉时,远方的霍去病正一刻不停的驾马朝这里奔袭而来。

  一望无际的漠南大草地上,天边那火红色的太阳将整片青绿色的大地照耀的格外刺眼,突然,远方的大地尘土飞扬,马蹄阵阵,战马的喘息声,与士卒的挥鞭声交相而至,那些刚刚冒出绿芽的嫩草,顷刻间便被马蹄践踏成了一团草浆。

  一队不足千人的汉军精骑快速驾马冲刺于这片草地之间,马蹄踩在了松软的土地上,留下了一行重重的蹄印,红色的汉字战旗与霍字大旗已经告诉了我们来人的身份。

  霍去病自打率领着精骑离开了汉军大营后,便一股脑扎进了沙漠之中,粗步估算,他已经奔袭了一百余里,乃至于都来到了水草丰茂的草原。

  这一路霍去病没有任何停留,率领八百精骑策马狂奔,奔向不知道在哪里的敌军

  是的,霍去病不知道自己的敌人在哪里,也不知道他究竟要去哪儿说的明白点,霍去病是在碰运气,是在瞎猫撞死耗子看自己能不能撞上匈奴人。

  但不要光凭这一点,便认为冠军侯是一个空有一腔热血,却头脑简单的愣头青,因为他这一战,打的就是突袭战,打的就是遭遇战。

  长途奔袭,寻敌决斗,霍去病此行完全就可以用这八个字概括。

  怎么说呢,他的做法,在兵法上来看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因为很快,有两位大汉将军便做出了和他一般无二的举动,但他们却迎来了彻彻底底的惨败。

  说来,霍去病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把自己的首战交给那虚无缥缈的运气来安排。

  虽然他的部队中有很多匈奴人,但他也只是从那些匈奴降卒的嘴中大概知道了在大漠深处有着数座匈奴人的大中型部落,可具体方向就连那些匈奴人也说不出。

  不是他们耍滑头,而是就们实在没法告诉霍去病一个准确的方位。

  游牧民族跟农耕民族不一样,城池就是城池,它不会动,永远就停在建成的那个地方,可游牧民族属于流通人口,一般今年哪里的水草特别茂盛,他们就会搬到哪里,一年少说也要搬上他个五六回,这让那些匈奴降卒如何告诉霍去病匈奴部落的具体部位。

  霍去病也是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没说什么,在认准了一个方向后,便如离弦的弓箭般,一路狂飙。

  别看他表面上很镇定,一路上还不时跟自己身旁的将士们聊天,但霍去病的心中同样很没底。

  他不敢保证自己此行一定能找到匈奴人的部落进行突袭,他也不敢保证,不会遇到大批前来围剿他的匈奴骑兵。

  搞不好就有那种实惠的匈奴人,看他们人少好欺负就专门来打他,而且还是那种一打一个准儿的

  在刚刚过去的四五个小时里,霍去病亲眼见到了数十名匈奴人的斥候在远方窥探他们的行踪。

  每发现一次匈奴人的斥候,霍去病的心情便会不免沉重一分,他很害怕会遭到匈奴人的围剿,注意,霍去病并不是在担心自己会不会战死。

  事实上,他非常自信,他相信哪怕有超过一万名匈奴骑兵来围剿自己,他也能带着人冲出去。

  霍去病真正担心的是自己这次会不会无功而返。

  与卫青面前夸下海口,率领八百精骑乘兴而来,带着不足百名的败军而归这是霍去病最怕的。

  如果他这次没有取得任何战果,反而是损兵折将,那卫青日后只怕再也不会放他单独统兵了,霍去病又将进入漫长的等待。

  可能在他二十多岁时,卫青或许会在给他一次机会,可那样一来,至少就是三年的时间。

  对于冠军侯而言,三年太长了。

  所以,霍去病只能寄希望于此战,希望他此行能有所斩获,给卫青,给陛下,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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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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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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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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