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三十一章两个老网红
  黄小伟抱着小婉儿在太监的带领下,行走在鸟语花香的唐宫内,走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金砖玉瓦的宫殿,黄小伟来到了武则天居住的清明宫。

  显然,女皇早早的就得到了黄小伟来此的消息,离着老远黄小伟便看见武则天带着几名宫女太监,乖巧的站在宫殿门口,满面笑容迎接自己的景象了。

  武则天虽然已经四十多了,但这个女人依旧是如往日般的漂亮,头戴凤冠,脸上画着淡淡的妆容,微笑的立身于这唐宫之间,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哪里,就已经很善心悦目了。

  黄小伟抱着小婉儿来到了武则天的身前,不轻不响的咳嗽了一声,摆了一下自己逍遥侯的威风。

  武则天急忙俯身微笑道:“臣妾参见侯爷。”

  黄小伟嗯了一声,随即将小婉儿放在了地上,牵着她的小手一步步走进了武则天居住的深宫内,一代女皇赶紧在一旁陪着说话。

  “侯爷上次一别,我们已是两月未见,不知侯爷最近在忙些什么?”武则天随口的一句话,却让黄小伟愣在了原地。

  两月?这里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震惊过后,黄小伟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这种事他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秦始皇那个时候,不正是这样吗,前脚走,等再过几天回去,那里就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唉,这古代的时间和现代的时间真是没有半点谱啊。

  想到这里,黄小伟索性站住了身,缓缓蹲了下去,凝望着眼前粉条玉琢的小婉儿,黄小伟笑着道:“在这里要听姐姐的话,知道吗?我过两天就接你回家。”

  小婉儿乖巧的点了点头道:“婉儿会的。”

  “真乖。”黄小伟笑着揉了揉小女孩儿的脑袋,武则天也在一旁道:“侯爷,您就放心吧,婉儿姑娘在我这里待得很好,我对她可比对我自己的孩子还要好呢。”

  黄小伟不冷不热道:“你要是敢对她不好,我早就平了你们的大唐了。”

  武则天尴尬的笑了笑,“您说的是。”

  黄小伟此行就是来送小婉儿的,对于唐朝他也没什么好感,打算过一会儿要走,小婉儿被武则天的贴身宫女抱走去练字了,这也是黄小伟特意嘱咐武则天的,一定要让她好好教导小婉儿,什么琴棋书画,舞文弄墨该会的都得会。

  比较奇怪的是,以前的黄小伟属于主张那种孩子什么都不用学,天天都玩的人,现在居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由不让人大跌眼镜。

  当然了,到现在为止,黄小伟也还是抱着那种想法,可如果是人家小婉儿主动要学呢?黄小伟总不至于摆出一副凶恶的神色道:“学什么学,你现在的主要任务就要玩。”

  真羡慕黄小伟以后的儿子啊,摊上这么一个好爹。

  但没用,人家小婉儿的全名是上官婉儿,虽然年龄还小,可也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玩,什么时候该学习,再加上天天跟曹操那个大诗人,大文豪混在一起,文学造诣成直线上升的趋势。

  咳咳,虽然老头平常挺不着调的,但在教育孩子这方面,曹操还是很有心得的。

  生出的那些儿子个个文武双全,虽然人口基数摆在那里,但能生,生的还多,这也是一种本事。

  相比较刘备就惨多了,两个姑娘,一个唉人家老曹是都不知道该选谁当继承人好,刘备却只有那么一个,选都没得选。

  结果就那么一个还被他拿来收买人心了一次,搞不好阿斗同志就是被他摔傻的。

  别说,刘备卖草鞋,刘禅是草包,看样儿父亲的职业对儿子的未来是有很大影响的。

  你看,曹老板就不同了。

  长子曹昂,常年跟随曹操南征北战,是一位很好的统率型大将,也是曹操最满意的继承人。

  曹昂本身还是一位大大的孝子,即便是被自己那个色中饿鬼的老爹曹操坑了一把,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掩护曹操逃出了宛城。

  那句“父先走,儿断后,”曹操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要掩面而泣,这个时候,刘备就会出来安慰他,恩,确实是安慰,他一般都是这么开导曹操的。

  “我说阿满啊,你现在是不是很后悔自己当初睡了张绣的婶婶,结果导致自己的长子和虎将战死啊?”

  曹操一个劲儿的点头。

  刘备继续道:“那既然如此,我教你一招,你以后肯定就不会在后悔了。”

  曹操赶紧问:“啥招儿啊?”

  刘备淡淡道:“很简单,把你那条已经抬不起来的软蛇剁了吧,这样你以后肯定就不会在后悔了,因为你已经把那个罪魁祸首干掉了啊。”

  没意外的话,一般刘备刚说完那句话,魏蜀两方的老大,也就是俩个槽老头子,便会爆发一场大战。

  其实,刘备和曹操打架也很有意思。

  如果把俩个人都放在壮年,恩,曹操肯定打不过刘备。

  孟德公比较傲人的战绩,好像也就是杀了一家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然后可能是因为脸上挂不住,也可能是想出名,所以说了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保守估计,曹操当时可能真的挺想出名的,所以借着这个机会,老头整了一出幺蛾子。

  客观的来说,曹操同志的走红方针很正确,再加上之前敢于刺杀董卓,虽然失败了,但至少全天下都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叫曹孟德的家伙。

  提起他,大家伙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曹孟德,嘿,这人有点意思,明明是个敢去杀董卓的大英雄,怎么后来又干了那么不是人的事儿?

  最有意思的是,还说出了这么一句臭不要脸的话,嗯嗯,去瞧瞧,看看这位爷到底是副什么德行。

  于是戏志才来了,郭嘉来了,一大票慕名想要瞻仰一下曹老板尊荣的人才全来了,来了,也就在没有走过。

  仔细研究一下就可以发现,曹老板貌似就是个网红,还是那种大师级别的网红,知道该如何正确的炒作自己。

  曹老板决定走老路,先是给自己树立一个正面人物的形象,但那时候正面人物太多,敢和董卓正面刚的人也不少,虽然下场一般都是一张地府终身游的门票。

  也就是俗说的竞争力太大,风险还特别高,于是曹老板想了一天,便有了主意,他先去找人借刀,意思很明显,借王允的嘴告诉全天下人,老子要去杀董卓了,你们就瞧好吧,也就是所谓的宣传。

  还是正反两派一起宣传,看看,人家曹老板可没花一分钱,就得到了这么多的广告效应,牛逼吧。

  在那个年代主要打广告的方式就是通缉令,以其上的金额来确定这个人的价值。

  曹老板挺值钱,赏千金,封万户侯。

  很值钱,特别值钱,曹老板没去之前估计已经算好了一切。

  所以就自杀而然的刺杀失败了,最后成功逃走,跑路的时候,顺道还捡了个陈宫。

  曹老板有了点名气,可这还不行,因为那时候比他名气大的人可是一抓一大把。

  袁绍,公孙瓒,袁术,那个不比他威名赫赫。

  所以,为了能确定让自己成功走红,曹老板觉得光是树立一个正面人物的形象还不成,不能老是走前辈的老路,他要创新,必须创新,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网红路。

  于是曹老板在塑造了正面角色后,又来了个反面,按照曹老板的打算,他觉得,要想走红,必须要塑造一个亦正亦邪,很具有枭雄气质的形象。

  曹网红成功了。

  完事儿也就有了后来的一幕幕。

  不过当时曹老板也可能是真没想那么多。

  只不过是碰巧想杀董卓,然后碰巧失败,逃命的时候碰巧看见了吕伯奢,又碰巧觉得人家想杀他,他碰巧就给人家来了个灭门,杀完之后陈宫正常质问他,曹老板碰巧就把那句日后名扬天下的话,说了出来。

  不管曹操到底是有心还是无心,他真的是在那以后,红遍了整个大汉。

  暂且不提曹操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一切,毕竟人家正儿八经的火了,带来了很丰厚的收益,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人才。

  你就像刘备那样的就比较惨,他也会炒作,恩,他也炒出了名声。

  见谁告诉谁,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大汉的皇叔,再加上这位穷皇叔,生活比较落魄,早年还是编草鞋的,现在摇身一变,居然也成了个芝麻大点的诸侯,所以引来了众人的兴趣。

  刘备很好的根据自身情况,找好了走红路,大概是自黑外加不要脸,顺便在来上几回宣传炒作,他也不大不小的红了一次。

  但他好像属于那种越炒越惨的。

  名声越来越大,地盘特么越来越小,这上哪儿讲理去。

  凭啥你曹阿瞒弄了个反面人物的形象,过的那么滋润,老子堂堂一个正面人物,妈的,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被曹操打的最惨的那几年,刘皇叔都得去给刘表当看门狗,被曹老板虐的那叫一个体无完肤啊。

  如果曹操真的是一个网红,但肯定是属于骨灰级别的网红,当然了,比他更早的那也有,网红存活于各个时代,因为大家都想出名啊,出名随之而来的就是钱和利,不过有的时候也会引起反面效果,比如说被人喊打喊杀。

  曹老板除了杀了十几个老弱妇孺外,还真就没啥傲人的战绩了,杀董卓那不算,谁知道当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弄不好这个老网红就是为了搏名声,要踩着董卓,或者是蹭个热点火上一把。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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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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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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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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