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他的脚边,却堆满了密密麻麻的尸体,他的七千白袍军,为了保护他全都死光了,若是没有这七千舍生忘死的白袍军,陈庆之恐怕早就死的不能在死了。
想起那些为自己一次次挡下马刀羽箭的士卒,陈庆之的眼角不禁留下了一行清泪,上一世,他带着他们攻城略地,铸就了无数辉煌,可这一世,他却带着他们走向了毁灭,但陈庆之不后悔。
面对着成吉思汗的问话,陈庆之苍白的脸庞,露出了一丝苦笑,还说什么?他是在问自己会不会投降吧。
陈庆之仰头凝望那浓烟滚滚的苍天,“名师王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可惜啊,他并没有发挥出自己真正的能力。
陈庆之不如武将般骁勇,他真正厉害的还是自己那个智慧的大脑,但这场大战,更多意义上还是一场两方力量的硬悍。
他只有七千人,没有任何的有利条件可以利用,就是在城外血战,野战,呵呵,再者七千破十万,说来很好听,可他当年的对手又怎么能跟成吉思汗这种人杰相提并论?
陈庆之拔出了自己的长刀,不屈的向成吉思汗冲去,但他的身体实在是太羸弱了,乃至于在冲锋的时候,还不慎摔了一跤,这让他看起来竟是那般的狼狈不堪。
“哈哈哈,”看着陈庆之摔倒的模样,战马之上的蒙古铁骑都发出了不屑的嘲笑声。
“闭嘴!”成吉思汗一声怒叱传来,随即重重的一巴掌甩向了自己身旁笑得最大声的儿子拖雷,拖雷被父亲打的立刻收住了笑容,所有的蒙古铁骑也赶紧闭上了嘴。
成吉思汗瞪了儿子一眼,扭头重新看向了又一次向自己冲来的陈庆之。
望着陈庆之那踉跄的身影儿,成吉思汗止不住地摇头叹气,武掉天王冉闵,是一位有血性的汉子,他宁死不降,成吉思汗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连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也是如此?
可以将这理解为是他的迂腐吗?呵呵,陈庆之迂腐?简直就是笑话。
那又该怎么解释呢?唉成吉思汗发现了,汉人身上的这种精神,真不是自己所能理解的,说来,这也就是他们教育的成功吧。
精忠报国,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传达了上千年,这是否也就是自己和汉人之间的区别?
汉人的孩子,从小都会上学堂,接受教育,而自己的孩子呢?每日驰骋于辽阔的草原上,与野狼搏斗。
确实,同龄的汉人孩子是绝对无法战胜他们蒙古的孩童,就连成年的汉人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军队不是自己蒙古铁骑的对手,但成吉思汗的心中有了一个疑问。
武力真的就能决定一切吗?
若真是如此,恐怕都不用自己动手,汉人早就被其他的游牧民族消灭干净了吧,远的不提,就说说北宋,如狼似虎的金兵攻破了他们都城,就连两任皇帝都成了俘虏,可他们终究还是挺了过来。
而且最后,他们没有灭亡,反而是大金先灭掉了,纵然这里有着自己出手的缘故,可假如没有自己,南宋就一定会亡吗?
两方一旦真的再起刀兵,输的就一定会是南宋?为什么总感觉金人失败的可能性会大一点!
想到这里,成吉思汗不由心头一颤,没搞错吧,那群在自己眼中只会舞文弄墨的汉人,竟会有那么大的力量!
成吉思汗如果知道,日后他建立的大元,一个横跨了亚欧大陆的超级帝国,在短短的九十八年后也将面临毁灭,恐怕就会明白一个道理。
游牧民族行军打仗或许是一顶一的好手,但是他们却无法像满清那般,知道该如何正确的统治这片中华大地。
无论是大金还是大元,建国初始,国力强盛,可没等过上个几十年,便会开始走下坡路。
不可否认,那些游牧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寿命都很短,到了最后,也就是今天,所有那些在历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游牧民族都渐渐走上了融合这一条路,与汉人通婚和亲,成为一家人。
因为他们的文化和中华民族相比,太过于薄弱了。
三千六百年前,当一块龟壳之上,被人刻下一种奇特的符号后,中华民族的文明便诞生了。
此后,龟壳被竹简所代替,奇特的符号被赋予了文字的称呼,先辈将他们一生的所见所闻都写在了上面,传给了后人,渐渐,竹简便换成了白纸,印刷术的出现,更是使得文明大肆传播。
正如成吉思汗想得那样,他们的孩子,小时候在大草原上驾马奔驰,锻炼他们自己那强健的体魄,汉人的孩子则是呆坐在学堂里,学习着一些绕嘴的文词儿。
拳头在大,也只是莽夫!
那些孩子们学习的不是什么绕嘴的文词儿,而是一种比任何东西都要来之不易的财富,那是由无数中华先辈,炎黄子孙的智慧所凝聚而成的财富,他就像一个符号,自打我们出生便烙印在了我们的骨子里。
他叫做,种族的文明。
正是这种东西,才让我们从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与磨难之中爬起。
哪怕是日后满清入关,他们让汉人剃发易服,想要将这天底下所有的汉人都同化为他们满清的子民,可到了最后,究竟是谁同化谁呢?
是满清彻底被汉人所同化,而不是他们同化我们。
成吉思汗凝望着狼狈爬起的陈庆之,这一次,他没有在选择劝降,而是拿起了自己的长弓羽箭,对准了陈庆之,让自己的敌人体面的战死,是对他最好的尊重。
“嗖。”羽箭横空,重重的刺中了陈庆之的胸膛,在羽箭的巨力下,他居然直接横飞了出去,倒在了由自己白袍军将士所组成的尸山血海之中。
陈庆之的口中不断溢出着鲜血,原本就苍白的脸庞,此刻更是再无半分血色,但这个文人,这个就连快跑几步都会跌倒的书生,居然顶着穿心之痛,又一次的站了起来。
陈庆之的身形瘦弱,远不如狄青等人,但他却不比任何人差,就算是死,他也要站着死!
陈庆之很傲,但他的傲从来不体现在表面,只在他的心中,这样的人,远比那些傲在了表面的家伙要可怕的多,因为他陈庆之浑身上下两百零六块骨头,皆为傲骨!xiumb.com
陈庆之目视对面那些连绵不绝,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蒙古铁骑,一声大吼:“庆之虽死,但战魂永存!”
稍后,一声比之前更为嘹亮的咆哮声响起:“汉之战魂,生死不灭!”
吼出了这句话,陈庆之便轰然跪在了地上,死去。
成吉思汗注视了陈庆之的尸体好一会儿,在这个书生的身上,他好像看到了冉闵,他们居然是那般的相像。
成吉思汗沉默了,那双睿智的双眸,也开始变得黯淡了起来,可很快,他便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率领手下的士卒,继续去其它的战场助战。
而他这一次的目标,也变成了两晋军。
大唐雄师在对阵那二十多万由败军所组成的天险前,不仅没有前进一步,相反还被打的节节败退,纵然他们在人数上站着很大的优势,但他们的敌人是一群完全没有任何感情的傀儡。
他们只知道挥刀砍人,心中没有丝毫属于人类该有的情绪。
唐君已经有了败退和不支的迹象,不是他们的战斗力不够过硬,实在是敌人过于可怕了。
武关的主将,张文凌,在不久前就战死了,就连大唐的玄甲重骑,也是伤亡了不少,因为在对付他们,那些突厥柔然还有大顺军,居然疯狂到要拿一百条性命,换他们一个人!
在这种已然不能用疯狂来形容的攻击下,唐君发生溃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刘仁轨见作战不利,当即下令,全军后撤三十里,退到东谓桥边,随后整军再战。
在刘仁轨下达命令后,几十万大唐雄师,开始有条不紊的后撤,而那些败军却也没有咬的太死,只是适度追杀。
刘仁轨驾驶着战马一路朝着东谓桥跑去,在哪里,还有乐进的三万魏军,这三万人一直没有出动,乐进很好的执行了曹操的命令,在不久之后,也正是乐进的按兵不动,从而让他拿下了一桩天大的功劳。
三十多万唐君一路狂奔到了东谓桥才停了下来,刘仁轨立刻下令,前军列阵,中军后军,原地休整,二十分钟后,中军与前军交换任务,待一个小时之后,全军再战!
刘仁轨也是接过了士卒递过的水壶一饮而尽,喝过水后,刘仁轨伸手擦了擦胡子上的水珠,向周围的士卒询问道:“胡国公和英武公在何处?”
士卒拱手道:“回将军的话,小人也不知,要不然小的现在就去找找?”
刘仁轨点了点头,这名士卒便离去了。
过了不到五分钟,正当刘仁轨又打开水壶,刚要喝一口的时候,只见之前离去的那名士卒惊慌失措的跑了回来,大声喊道:“将军,不好了,国公他们没有撤出来,现在被敌军包围在了二十里外!”
“啪。”刘仁轨手中的水壶掉落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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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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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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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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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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