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花沾>第一百三十三章 猎杀
  许果带了一根长棍,走在田间,他像当时跟随山子一样,走在草长莺飞的大地上。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天空高远,他心情舒畅。难得有这样的好时光,拿着一根棍子就能这样快乐。

  许果坐在田野上,拿出口袋里的甜杏仁,又取出那罐啤酒。啤酒打开,放在半块砖头上。砖头老旧,不知谁丢弃在这里。不管谁放的,不管这砖头的经历,能放啤酒就好。那罐啤酒,放在砖块上,啤酒口部,刚刚起了冷气,单是那几丝冷气,就足够清凉。

  甜杏仁,脆而不硬,香而不腻。在嘴里嚼,清香绵存。

  许果是来打兔子的,他拿棍子打兔子。他以为自己能打棍子打到兔子,别人也以为他能拿棍子打到兔子,为什么?因为他确实能拿棍子打到兔子。为什么打兔子?因为要吃兔子的肉。

  在田间,许果又体味到了人生的某种沧桑感。过去的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自有各自的前程或者处境。在以前,许果没这种感觉,今日下午,却感触很深,似乎他年龄稍大,似乎老了,过去的那些人,在他的记忆里,有些远去,有些陈旧。

  相当长的时间,许果专注饮食,可能会因为吃到喝到什么东西,快乐一整天,小孩子心态。

  他逐渐意识到,饮食的那些快乐,在他心里,有些淡。他想成立家庭,在此之前,要有好的恋爱。他只身在乡村,截止到昨天,他跟一个女孩儿谈恋爱,谈了八天,他们也拥抱过,也接吻过,一起吃过饭,是女孩儿给做的饭,一块儿看电视,一块儿喝过一次红酒。

  八天,在许果的感觉系统里,这八天,他们是有感情的。肯定的,人跟人相处,总会产生感情,似乎人跟任何人都会产生感情,这差不多是一句废话。人当然跟任何人都可能产生感情,但毕竟,人能与他人有一面之缘,是不容易的,世界上有大量的人,自己见不到。所能见到的人中,能拥抱,能一起看电视,也应当珍惜。

  当然海面上、陆地上乃至太空中或者外星上,有奢华的爱情,有富贵的生活。可许多时候,华丽的存在,都很远。

  朴素、略显粗糙、透着浓浓人情味的生活,地方的方言,地方的习俗,这些,恐怕只有当地的人,在某些时刻,会比较深地体会到。因为这一份体会,对待生活,多了许多珍惜。

  许果是来用棍子打兔子的,可他没有见到一只兔子。在田地里,许果望着天空,天上的白云中,也没有像兔子的。

  林苔还没有给许果回复,浅雨村文化节要举行一周呢,一周之内,每天都有。但林苔能不能来,还没有给许果一个确切的回复。

  人和人关系的远近,联系与不联系,有时真会营造一种沧桑感。不光是许果和林苔之间的关系,许果和其他许多人的关系也是,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营造沧桑感。远远近近,像大幅的画,有沧桑感、距离感。

  许果喝完那罐啤酒,一罐啤酒不至于醉,但他有醉的意思。田野里不见兔子,许果十分想杀生,但无兔子可杀。

  他站起来,在风里走,迎面走来一个女孩儿,许果惊讶,不知是谁。走近些,更为惊讶,居然是林苔。

  “我听村里人说,见你拿根棍子来打兔子,打到几只兔子?”林苔问许果打到几只兔子。

  许果说:“一根棍子,没有兔子。”

  田野里的风,吹在林苔脸上,林苔头发飘动,她长发披肩,在风里站着,看着手持棍子的许果。

  许果望下天边的白云,说:“这样,你在这儿站着,我去看看那边有没有洞,洞里有没有兔子。”

  林苔则说:“我刚到村里,你不回去请我坐坐?你打不到兔子,我就在这儿一直等着你吗?”

  许果听林苔如此一说,想想也是。一个人总是无聊,许果有林苔这样一个灵巧的朋友在身边,不管将来能不能结婚,在一起的时间,总归是高兴的。许果的开心,不言自明。

  往家去的路,都是土路,河里的路,没有像村子里一样,已经硬化。河里的土路,有些比较窄,有些道路,虽宽,却弯曲且陡,道路不是很好走。但这土沟沟,生长许多植物,有苍翠的地方,有野花丛生的区域,放眼一望,绝对是大好河山。

  林苔还没有吃晚饭,许果也没有,午后的天,一直是淡淡的灰,远处的薰衣草,一直是淡淡的紫。许果问林苔想吃什么。林苔只说了句不知道。

  他们走上一条土坡,土坡有些弯,只是有些弯,不至于很曲折。他们不急,路要慢慢走,因为路旁的那些植物长的不错,路上的风景好,慢慢行走,不辜负路上的好风景。

  来到坡顶时,顶上没人,这坡顶上的土地,一周之内,能见到几个人就是新鲜事儿。如今全国进行城镇化,青壮年劳力都去了城市,乡村里有一些留守儿童,也有一些留守妇女。老龄化的社会,乡村中,也有很多老人。在小的乡村中,种地不赚钱,而且苦,种地,一直就是苦的,一直以来,好多人想摆脱农村,拔掉农民的外衣,成为市民。少有人种地,河里不见种地的人,人这么少,乡村有些凋敝。

  许果来到乡村,花了几万块钱,轻松买下一座院子,院子不错。这个院子,原来住着两口人,妈妈带着女儿,女儿上了大学,大学毕业,找到份好工作,接妈妈去了城里。家乡的房子,今年的时候,卖给了来到浅雨村的许果。许果喜欢这个有些古色古香的院落,在这里住着,他十分安心。m.xiumb.com

  晚饭点了蜡烛,饭是家常饭,蜡烛是平常的蜡烛。红烛漂亮,烛光晚餐吃得幸福。

  林苔和许果谈文艺,谈旅行,林苔的精神世界,如同一片明丽的狂野,许果在其间驰骋多久都不嫌累。

  林苔刚从外地过来,她在那里教初中,那些孩子,都是零零后,有人调皮可爱,有人稍显成熟稳重,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跟孩子们相处,林苔体会到了那种快乐,许果从林苔的讲述中,感受到了林苔的那份满足。

  许果已经没有太多兴趣去读书、去到其他地方漂泊,在浅雨村的这份安定,他满足。他的心已不像过去那样奔放,有了许多收敛。

  林苔的心还没有得到某种安定,她还爱好旅行,喜欢到世界各地走走,在全国跑跑,领略不同地域的风光。

  天气热,外面的空间像火炉一样,许果不愿意出去。昨天晚上和林苔一起吃的晚餐,饭后,林苔去了县里的宾馆,宾馆不豪华,干净就好,林苔住进了一家干净的宾馆。

  现在正午时分,太阳大,气温这么高,许果无精打采。地瓜走进他家,许果是把这个院子当家的,虽然买下这个院落时间不长,但他已经认可这个院子,把这里当家。

  地瓜带来了猪肉,说中午烤肉吃。中午天气热,但许果见到肉,也产生了吃烤肉的想法。地瓜带的猪肉,是猪肉串。许果以前没钱买羊肉,就买猪肉,吃猪肉烤的串,今天,地瓜也弄来了猪肉,说要跟许果吃一吃。许果说吃一吃就吃一吃。

  将来一生,跟谁厮守终生,许果心里还没有想清楚。有女孩儿,在读大一,许果比她大七岁,有女孩儿,学历甚高,许果自叹不如,有女孩儿,跟许果距离远,山南海北,见个面都很费劲,所以许果不知道为跟谁结成连理,他想结婚。

  林苔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她是教师,温柔优雅,读过许多书,识文断字,当然,在学校教别人识文断字。

  许果有一个梦想,就是建立自己的生态系统,有书房,有荷塘,有私人动物园,有文化公司等,他还没有实现。

  地瓜和许果吃肉的时候,谈到了自己的理想。地瓜的理想是有好多牛和羊,牛羊可以卖钱,有了钱,吃肉喝酒不成问题,温饱之后,能拿着话筒唱唱歌,人生足矣。许果发现地瓜就是喜爱唱歌,喜爱唱歌喜爱得厉害,地瓜的嗓门也好,他唱的歌,人人爱听,都夸他在音乐方面有天赋。地瓜不以为然,说一般一般。

  后天将要在浅雨村举办浅雨村文化节,到时候有各种节目演出,还有各种美食供应,一年之中,村民们难得有这么快活的时候。浅雨村文化节,一直举办得很有品位,这一次,估计要超越以前所有的文化节,吃着肉的许果和地瓜,谈及此次的文化节,都是充满期待。

  地瓜问昨天来的那个美女是谁,许果就向地瓜简单介绍了下林苔。地瓜说,那个女孩儿不错,可以搞一搞。他又说,今天吃的猪肉,是野猪肉,是昨天地瓜进山里猎杀的。许果第一次吃野猪肉,居然没有吃出来这猪肉是不是野的。

  地瓜爱猎杀动物,野味一直是地瓜舌尖上最美妙的回味。地瓜爱野味,像爱唱歌一样爱野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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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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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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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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