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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水墨田居小日子>第52回
  汉代谚语有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

  男耕女织,是当代小农最基本的生活方式。除非男人不顶用或者出外服兵役,女人便成了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下田劳作等体力活必不可少。

  山里人家轻松许多,因为远离世俗,不受赋税徭役之苦。

  来自不同地方的纺织娘们心思巧妙,使出拿手绝活,粗布麻料,绫罗绸缎皆信手拈来。不过后者成本高,迁居至此不过短短十年,顶多人身一套,不敢多做。

  山谷里的每一个姑娘都懂得纺纱织布,绣缝嫁衣裳。嫁人以后,除了日常所需,她们还要在儿女成年之前裁出一套新净名贵的衣裳在成年礼上穿,寄托着父母的一片期望与祝愿。

  整座山谷里,除了如婷玉、苏杏,其余人等尽皆有之。wWW.ΧìǔΜЬ.CǒΜ

  自从她俩在这儿住下,当地人给她们做了好几套素净衣裳,一年四季都有。只是无人敢代替其父母送赠那一套意义深重的成年服饰,她俩也不要求。

  如婷玉原有一套,因祸事被烧毁家中,从此只字不提。

  苏杏一直到后来才知道这种习俗,她是现代人,听着新鲜,不在乎有没有。

  她一直跟在如婷玉身边,人前哑口无言,人后谈笑风生。两人一起混的时候,人们常常见到如此一番景象。

  一人面容冷淡,专心治病。

  一个在旁边端坐案前,认真倾听病患的畅所欲言,一支红木狼毫笔时不时蘸一下墨,书写利索。

  给自己人治病,婷玉只收日常用品当酬劳。若是够用了,便让大家给苏杏讲一下各自故乡的风俗习惯,或者人生路上的各种见闻来代替。

  在外边也是这样,要么给钱,要么详述各地风情。

  苏杏随身携带一本a4的白纸笔记本,不敢显露出来,用一个麻质的挎包包着边缘,然后在上边奋笔疾书。一开始不大适应,习惯了就好。

  当代有纸,质量与现代天差地别。

  她不敢将古代的纸带回现代扬名立万,也不敢在古人面前显摆现代的纸张。尊重历史,但不影响历史。知道太多的她尽量当好一名合格的旁观者,见证历史,见证未来,一一记录下来供后人翻阅考证。

  如果未来还有后人的话……

  一天午后,苏杏正在笔记归类,婷玉忽然说:“我收了三个徒弟。”

  苏杏怔了下,“哦?资质如何?”

  “尚可。”都是接触过药材或者家中世代行医的孩童,一点就通。

  “那以后我怎么找你?”

  闻音知意,两人相处久了,有些话不言而喻。如婷玉抬头望了一下天,眉宇轻舒,好半晌不曾说话。

  苏杏也不在意,继续手头上的工作。

  “我的玉佩,你用那什么……呃,拍一下,试试能否穿越。”

  穿越?某人一拍额头,眼神亮了。

  “诶,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拍什么玉佩,拍她本人就够了。但见对方已经把玉佩拿出来……得,拍就拍吧,毕竟背景经常变化,难保不出岔子。

  玉佩是婷玉最珍爱的宝贝,一直随身带着,无论走到哪里她都找得到人。哈哈,身在历史中有些得意忘形了,浑然忘却挖掘自己的技能,幸亏有人在旁边提醒。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死离别。

  苏杏心里清楚,如婷玉收徒是为了找接班人,意味着她随时会离开山谷。巫医族消失世间百余年,依旧被人一眼认出,这是如母的疏忽。

  血淋淋的教训让婷玉意识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让她放弃医术是不可能的,放弃了,等于辜负母亲一番苦心栽培,辜负祖上的血脉,辜负她与生俱来的天赋。

  那她做人还有什么意义?嫁人生子这个念头,早在父母惨死的那一刻消失殆尽。

  所以,她不打算长居山谷,也拒绝去未来生活。

  从苏杏口中得知,未来的世界根本没有巫医族,意思是她灭族了。技能逆天,不为世人所容,何不洒脱一些,像孤魂似地游离世间,看尽人生冷暖苦痛……

  冬至,寒风呼啸,大雪纷飞,街道,屋宇,铺上了厚厚的雪层。在现代人眼里,古朴雅致的屋宇,一片片飘飞的雪花,如诗如画,充斥着浓厚的传统文化气息。

  天气太冷了,尽管宵禁令已经撤消,傍晚时分,整个街道依然是空荡荡的。

  雪夜里,两个身披厚重斗篷的人缓缓走来,踩在雪地上嘎吱嘎吱的响,长及地的篷衣在身后拖出痕迹来。四只大狼狗跟前跟后,仿佛一点都不冷,兴奋极了。

  苏杏缩在灰蓝色的宽厚斗篷里,一张小脸冻得红彤彤的,目光贪婪地打量眼前这片鲜活的古迹。街道两旁屋门紧闭,透出一丝温暖的烛光给街道添了几分暖意,个别酒肆教坊传出一阵阵的乐曲与欢声笑语。

  两人时走时停,一个东张西望,一个目视前方,各怀心思。

  今天冬至,她们吃过晚饭却不投宿,一直往前走,不知不觉已经走过很多地方。从路边透出的灯光映照之下,可以看见一些大商铺的门前,墙根之下,蜷缩着一个个饥寒交迫的乞丐。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哪个年代能够十全十美。

  两人脚下不停,继续赶路。

  像这种人,如婷玉一向视而不见。因为母亲曾经说过,“求生意志强烈的人,知道在哪儿找人抱成团共度难关……”能力有限,她们只救想活下去的人们。

  而那种地方,要么在丢荒的破屋里,要么在残旧的破庙中。窝在墙根下的人,基本上是听天由命了。

  “苏苏,你回去吧,我想单独走走……”站在一座破庙前,婷玉忽然说。

  苏杏往里边看了一眼,里边有火苗闪动的影子,两个瘦弱的小孩子正胆怯地躲在一堵破墙边偷偷往外看,像在担心两个不速之客来驱赶他们。

  “好,那你自己小心。”苏杏点点头,“让小福、小禄陪你,我过几天来接它们。”

  “嗯。”

  苏杏弯下腰,摸摸小福小禄的脑袋叮嘱几句,便带着小寿小全转身往另一边走了。四下无人,约百步之外,亮光微闪,一人两犬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她刚离开,庙前纹丝不动的女子瞬间泪盈满眶,“父亲,母亲……”垂下眼眸,心里一阵悲怆。

  站了有半个时辰,她身影方动,进入破庙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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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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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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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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