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轻轻的摇了摇头道:“你找人写的那封信虽然笔迹很像我弟弟的,可有个称呼弄错了,他从来不管我叫姐姐,而是嫂子。原因很简单,当年我们姐弟从乡下来,快要饿死了。是三江收留我,当时他还算不上什么大混混,刚刚因为伤人罪出狱,连自己吃饭都没有问题,却给我们吃的。”
我第一次见到三江的时候,是因为他要诬陷夜场的小芙偷他东西,简直是不要脸到了极点。可万万想不到,三江竟然有过这样的事情。
罗红整个人似乎都陷入了回忆之中:“记得有一次,我看街边的一双鞋很好看,他竟然打碎了玻璃,抢了那双鞋给我。随后被人抓进号子里,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傻,他说什么都值得。”
我坐在他身边,看了看罗红,轻轻的要了摇头道:“你说的三江,简直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其实,他有今天全都怪我。”罗红叹息了一声,无奈的摇摇头。
“当年他砸的那家店的老板是个富二代,对方就想在看守所弄死他,我去求对方。对方让我陪他一个月,我为了三江只好那么做了。万万想不到,小江知道这件事之后和我断绝了关系。后来他出来之后,性格大变,心狠手辣,最终混的有模有样。最后亲收将那个富二代砍成了十多段后,再次的和我在一起。只是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变了,我虽然好了他,但他整天打我,动不动就让我滚,甚至还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人上床。”
她停顿了一下,最终说出了我的失误:“自从那件事之后,小江也很少和我接触,就算是碰到我给我短信,也只叫我嫂子,而不是叫我姐姐。”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道:“看来,你是绝对不能帮我对付三江了。”
罗红坚定的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这辈子我是还不了欠你的东西,下辈子希望能够还给你。”
我沉默了下来,其实这件事并不怪罗红,可是,难道怪三江吗?
是的,就是怪三江。
因为,他不够强,所以才不能保护自己的爱人,所以才会让自己的女人忍辱求荣。我拳头用力的握紧,我要变强,变得更厉害,至少我不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落到这种下场。
罗红艰难的坐了起来,泪已经成行:“我其实也后悔,也多次想离开他。可没想到的是,直到前一段时间他跑路之前找到我,才告诉我实话,他知道自己没有好下场,所以想伤我的心,让我好心甘情愿的离开他。”
我沉默下来,三江在我心里就是个彻头彻尾i,卑鄙无耻的王八蛋,我恨不得杀了他。可他竟然能做出这种有情有义的事情,简直让我有点不敢相信。
可最终,我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谁天生,都不是坏人。可谁天生都有作恶的潜质……”
我知道罗红不会帮我对付三江,索性站起来说道:“不管怎么样,你我想见都是有缘,以后还是不要见面的好了。”
罗红微微的皱了皱眉头,最终突然说道:“求你一件事,给我女儿起个名字吧!”
我沉默了半晌,最终说道:“我不是孩子的亲人,所以我没有资格给孩子起名字,不过这个孩子和我投缘,而我也不希望她走老路,所以我想了个莫要的莫,只是女孩子叫莫不好听,如果你愿意,她的小名就叫做沫沫吧!泡沫的沫。”
很显然,我这个名字并不好听,可毕竟是小名字。罗红最终点了点头道:“那好吧!我的女儿就叫做沫沫。”
我笑了笑,站起来离开了这里,临走的时候我还看了看沫沫,不管这个孩子以后吐槽名字有多不好听,但至少是亲自抱过她的男人取得。
我离开了医院,就准备找个车回江春市,可突然看到前面气势汹汹的来了七八个人,手中拿着刀就向着我冲了过来。碰到这种情况,我根本就不用想,转身就跑。
我虽然和老鬼学了一段时间,可对面手中刀光闪闪,我就算能够打倒几个人,可必然身受重伤。更为主要的,我不知道又没有其他人,还是跑吧!
后面喊杀声越来越小,可我根本不敢回头,撒丫子开跑。我一边跑一边想,到底谁要杀我,霍三还是齐四,亦或者是三江?我立即否定了三江,他在省城根本没有这么大势力。
过了两个弯道,我终于看不到后面的人了,不由得弯腰大口大口的喘气,心里想着还好老子体力好,要不然真够呛。
可我抬起头,却看到前面和左面,又气势汹汹的来了一批人,显然是不怀好意。我转身想跑,可现后面的人已经追了上来,我近乎是没有机会离开。
我深吸了口气,身子调整到最佳状态,这场硬仗是避免不了的了。
正在准备动手的时候,远处突然开来了七八辆面包车,随后从上面下来了几十个气势汹汹的男人,他们手中拿着铁棍,片刀等武器,冰冷的盯着那些人。
我正在迟疑,一辆黑色的捷豹轿车缓缓的行使了过来,门缓缓的打开了,一只大脚缓缓的迈了出来,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家伙明明有着一双四十三号的大脚,却穿着红色的袜子。
一个大个子慢慢的从车里钻了出来,他扫视了周围一圈,骤然骂道:“你们******想不想混了,连我的兄弟都敢碰?”
那些人显然认识这个大个子,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可为一人大声喊道:“浩哥,这是我门坤哥要的人,你不给面子吗?”
这个人正是我刚来省城时候,见到的浩哥。他看了看我,突然指着那说话的人骂道:“你是不是傻逼呀!这是我兄弟,他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告诉宁坤,别说是他,就算是他老子来,我也不给面子。动我兄弟的人,就是动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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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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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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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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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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