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超凡贵族>第144章 子爵
  特尼斯子爵在维克多领盘桓了两天,把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了,该了解的事情都了解了,于是踏上了归途。

  “特尼斯,维克多子爵非常不错。不仅风度翩翩,还周到得体,以他的年纪,真的很难得。”

  薇妮骑着马与特尼斯的马车并肩而行,这两天,维克多以领主的身份招待了他们,尽管吃的是野味,睡的是窝棚,但他既不矜持傲慢也不谄媚殷勤,平淡从容的气度令特尼斯等人心折,尤其维克多还体贴的命令手下制作了一辆双轮马车,供特尼斯子爵代步。这让薇妮对维克多的印象大好。

  所谓的马车,不过是在两轮板车上面加装了一副座椅,板车虽然颠簸却胜在轻巧,就算遇到路障,几名强壮的士兵也可以轻松地抬过去,很适用于目前的路况。这样的两轮板车原本是农夫用来运送粮食,干柴,甚至是粪便的运输工具,换在以前特尼斯子爵是万万不会乘坐的。

  然而,人马丘陵之行让特尼斯看到了许多,也改变了许多。因为蚁灾的关系,黑堡镇以外,整个人马丘陵都变得渺无人烟,到处都是被破坏的农田,残破的村庄,道路被雨水冲垮也没有人修缮,荒芜的景象让特尼斯大为触动,这绝不是在王都中看看报告就可以体会到的。另外,特尼斯没想到骑马赶路也会如此辛苦,更没有想到铺满树叶的窝棚自己睡的很舒服,还有烤地鼠肉居然很美味。

  “去人马丘陵!回来以后你就发现一切都不同了。”这是临出发前,政务大臣对他说的话。此时,特尼斯才明白政务大臣为什么会要求他争取这次的出使任务,不是为了政治资本,而是为了自身的成长!

  这一次出使拓宽了眼界,发掘了自身坚韧的品质,特尼斯很满意这份收获,但他惊叹而又困惑的是维克多子爵的变化。

  维克多不认识特尼斯,特尼斯却见过维克多。在王都的时候,特尼斯参加过索菲娅侯爵举办的宴会,那时的维克多刚刚被册封为男爵,虽然他努力想表现出贵族领主的风范,特尼斯却可以看出他的苍白与柔弱。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维克多的出身与血脉,注定了他是大贵族的收藏,就好像精致的水晶花瓶。

  随着王后与索菲娅侯爵的决裂,王都贵族圈中盛传,索菲娅侯爵为了获得约克家族的支持,把她最心爱的宠物送给了西尔维娅夫人。而西尔维娅确实非常宠爱维克多,竟然把紫蔗酒,雪糖,咖啡统统置入维克多的名下。西尔维娅喜爱俊美少年的传言已经成了王都贵族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许多有心人在动这方面的脑筋,可月精灵血脉十分罕见,其中的少年就更稀少了,除了维克多以外,还有一位就是博瑞王国彼得大公的长子,雷蒙.彼得。彼得公爵实力雄厚,本身又是强大的黄金骑士,所以没人敢打雷蒙的主意。

  总之,关注维克多的人非常少,就连特尼斯也认为维克多还是那个精致的花瓶,也是约克家族的傀儡。现在,特尼斯已经不这么想了。

  两天的相处,维克多给特尼斯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身体强健,思维敏捷,那怕住着窝棚,吃着野菜,也有种自然高贵的气度,这份从容大气让特尼斯明悟到,维克多子爵是那片领地真正的主人,他绝不是花瓶,更不是傀儡!

  “维克多子爵很奇怪,他和传闻中完全不一样!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特尼斯轻轻地说道。

  “很强大。”罗蒙骑士在旁边说了一句。

  薇妮有些惊讶,自从见到纳尔森以后,罗蒙一直沉默寡言,轻易不开口,没想到他会给出这样的评价。薇妮细眉一挑,说道:“你认为那个凶暴战士就是维克多子爵的底气?他也就是力气大了点,我都能打败他!”

  罗蒙淡淡地瞥了薇妮一眼,说道:“我说的是维克多子爵。”

  “什么?!”特尼斯和薇妮异口同声的低呼。

  “维克多子爵身上有种味道,和那些操控虚空元素的大骑士一模一样。”罗蒙沉默片刻,低声道。

  特尼斯悚然动容,罗蒙和薇妮不同,他在王都禁卫军中任职,有着丰富实战经验,多次参加三王国与撒桑帝国的战争。因此,他对白银骑士非常熟悉。

  特尼斯却不敢相信罗蒙的判断,他压低声音问道:“维克多子爵是白银阶大骑士?这怎么可能!?他可是觉醒了月精灵血脉!”

  “维克多肯定不是骑士!”罗蒙摇头,又说道:“但我的感觉不会错,他目光扫过来的时候,给我非常大的压迫感,就和白银骑士一样。薇妮,没有感觉到吗?”

  “呃。”薇妮只顾着欣赏精灵族的精致容貌了。

  “精灵血脉的风行天赋!”特尼斯眸光闪动,低声笑道:“原来如此,维克多子爵的变化源于自信!我说呢,蔷薇女王怎么会那么肤浅?”

  “风行天赋是什么?可以和白银骑士媲美吗?”薇妮好奇地问道。

  特尼斯解释道:“风行是射手天赋,本质上和白银骑士元素操控差不多,有强有弱。但风行有个致命的缺陷,持续时间远远比不上斗气运转的时间,也就和圣武士的神术差不多,不会超过两刻钟。不过,维克多子爵能给罗蒙压迫感,他天赋觉醒的程度应该比较深。”

  罗蒙和薇妮同时松了一口气,骑士斗气运转的时间至少超过三十个刻钟,而且斗气恢复速度也很快,有了这种优势,风行就不足为虑了,他们是绝不相信穿上铠甲后自己会抵挡不住弓箭的射击。

  “两位,不要把维克多子爵的事情外传。我觉得他更有投资价值了。”特尼斯向家族的两名骑士低声吩咐道。

  王都贵族大多会秘密交好一些地方领主,这符合家族的利益。由于维克多与西尔维娅的关系,特尼斯本来就打算交好维克多,现在维克多又展现出自身的潜力和自信,让特尼斯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投资机会,在对方最弱小的时候,投资成本低回报大。特尼斯决定,关于维克多的事情不向上汇报。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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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多把玩着手中的印鉴,印鉴不大,通体用精金打造,颇为沉重。维克多很想把这个印鉴交给布索,让他打造出可以切开蚁人首领筋腱的小刀,但这只能是个想法。这个印鉴代表了冈比斯王国子爵领主的身份。

  特尼斯子爵的到访是维克多第一次和王国中枢贵族面对面的接触,也是第一次将成建制的炼金民兵展示给其他贵族,以维克多目前的实力,已经不需要再藏着掖着了。

  在维克多的陪同下,特尼斯子爵调查了领地中蚁人的情况,并重新确定子爵领的边界。特尼斯子爵还大致估算了领地的产出,册封完维克多子爵爵位以后,他委婉的表示,今年维克多需要向王国上缴30000金索尔的年金。

  维克多大吃一惊,询问后得知,子爵领需要上缴领地中两成的物产和15000金索尔,如果没有上缴足额的物产,他就需要缴纳两倍的年金,而年金是由领地面积和爵位决定的。

  特尼斯子爵暗示维克多可以找约克家族帮忙,维克多表面不动声色,心中暗怒,他这是受了池鱼之灾,王国显然把他当成了约克家族的傀儡,明明是砍向约克家族的一刀,却落在了他的头上。

  无奈之余,维克多也只能拿子爵爵位来安慰自己。爵位对于宫廷贵族来说不值钱,对维克多这样的封邑领主却具有重要意义。

  男爵可以册封勋爵,子爵可以册封男爵和勋爵。维克多现在是子爵,他既有土地又可以册封男爵,这对骑士有着莫大吸引力。只要维克多拿出足够多的土地和一个男爵爵位甚至会有白银阶大骑士愿意投入他的麾下,成为维克多的附庸领主。所以说,爵位和土地就是领主壮大的根基。

  附庸领主可能会比主君更强大,但在地位上永远不能超越主君,附庸领主想要提升自己的爵位,首先需要提升主君的爵位。这就意味着附庸领主越强盛向主君反哺的资源就越多,哪怕是主弱仆强也不能改变这种稳固的关系。

  王国不会向附庸领主收取年金,但要是附庸领主敢于背叛自己的主君,主君又无力制裁叛逆的时候,王国就会碾压背叛的附庸领主,这就是体制的力量。几千年来,这种关系已经形成了深入人心的道德体系,背叛者就算是敌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接受。

  所有人都认为维克多获得子爵爵位是因为西尔维娅的宠爱,只有维克多和约克家的高层知道,这是西尔维娅获得岩砖配方后对他的补偿。同时,也是西尔维娅在向维克多表明,她绝无控制维克多的意思。

  维克多如果是个男爵,由于爵位太低根本招揽不到骑士,成了子爵以后就没有了这方面的阻碍,他完全可以建立自己的家族势力。西尔维娅虽然是女人,但她的心胸气度让维克多钦佩不已。

  可惜的是,维克多没有招揽骑士的想法。低阶骑士对他来说没有意义,高阶骑士招不到也难以驾驭,而且由于血脉的原因,骑士彼此之间勾连的太深,招揽骑士反而容易暴露炼金塔的秘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种模式下势力成长的速度太慢,可能需要经历几代人才能形成具有凝聚力的家族,这不符合维克多需要,他也看不上这种发展模式。

  “爵位没什么用啊!还要交这么高的保护费。对了,可以把可爱的妮可招揽过来,给她个男爵爵位,这样也挺好,哈哈,就这么干!不过,那30000金索尔的保护费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找西尔维娅?不行,太丢人了!”维克多掂着手中的子爵印鉴,胡思乱想着。

  “大人!有情况。”纳尔森走过来,沉声说道。

  维克多蹭的一下站了起来,两眼放光,欣喜地问道:“有撤退的蚁人首领?”

  “是的,有两只蚁人首领在追杀一名女骑士,看她的铠甲上的纹章好像是契布曼家的。”纳尔森说道。

  “真麻烦!”维克多眉头紧锁。

  蚁人首领的秘密还没有到公开的时候,瑟银重弩也需要保密,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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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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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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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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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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