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他的圣武士小队困在这个简陋的营地已经二十多天,这些天,有的人走了,还有更多的人来了。原本这只是一千多人的营地,现在却已经有两千多人。
克劳德很困惑,他一直秉承着圣武士的教诲,努力地帮助所有需要的帮助的人,然而他努力的结果就是让这些人陷入了更加困顿的生活。这里缺衣少食,甚至连窝棚都不够,很多人就这么露宿在地上。克劳德不得不承认,和这里相比,黑堡镇的棚户区要强上许多倍。
最近,营地的食物配额又减少了,每个人只有小半块黑面包和一个地薯,绝大多数人都吃不饱。克劳德知道,男爵已经尽力了,毕竟每天消耗800条黑面包,对于年轻的开拓领主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克劳德从领主护卫的口中得知,他们所有的领民加起来才还不到一千两百人。现在,这一千两百人除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营地里的两千多人,相当于一个人养活三个人。
克劳德知道还会有更多的人汇聚到这里,如果不能尽快解决问题,势必要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克劳德还知道,现在已经不是凶暴狼的问题了,而是要劝说男爵废除工分制,否则自由民会源源不断地涌过来,而这里领主根本养不活太多人。
正当克劳德盘算着如何说服领主的时候,一个渐进的脚步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克劳德队长,你在这里啊,到是让我一阵好找。”
熟悉的声音,让克劳德放下了手中的钉锤,他说道:“格林,你还没睡?”
一个年轻人在克劳德身边盘腿坐下,轻笑道:“我睡不着,过来找你聊聊天。”
接着他又了凑过来,低声说道:“白天的时候,我抓了一只肥地鼠,一直藏到现在,正好烤了,我们一人一半。”
年轻人熟练地将肥硕地地鼠穿在一支树枝上,架到篝火上不断地转动,克劳德的眼中浮起一丝暖意。
格林有些瘦弱,面色苍白,有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和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亲切的微笑,看起来既精神又讨喜。他是十天前加入营地的,现在代替了拜迪的位置,成了克劳德的帮手。
拜迪已经死了,刚到这里没多久拜迪就偷偷地带着几个人试图深入领地,结果他们遭遇了凶暴狼,拜迪成了第一个死在凶暴狼獠牙下的人。随后又有许多大胆的人,成群结队地试图深入领地,他们有的死了,有的逃回来了,还有些失踪了,至少领主的护卫们表示没有人抵达他们的营地。
凶暴狼的消息被确实了,而且不少于三头,从此再也没有人敢于离开营地。不甘心的自由民们开始哀求卫兵们护送他们去领主大人的城堡,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于是他们转而向圣武士发出恳请,于是克劳德又干了一件蠢事,他居然同意了。最终营地里发生了一场骚乱,为的就是争夺同行的名额。面对骚乱圣武士们束手无策,领主的卫兵冷眼旁观,幸好格林带着一帮人用棍棒和皮鞭制止了骚乱,于是他顶替了拜迪的位置,为这个营地带来了秩序。
三斤重的肥地鼠在火焰的炙烤下,渐渐变成金黄色,几滴油脂滚入篝火,发出“啪”“啪”的爆响,诱人的香气弥漫开来,克劳德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格林摸出一把小刀,麻利地将地鼠一分为二,较小的那一份递给了克劳德。克劳德接过了喷香的地鼠,犹豫了一下,还是狠狠地咬了一口。他只觉得这没有任何佐料的烤地鼠肉竟然如此美味。
“格林,你相信吗?我已经有大半年没吃肉了。”克劳德将肥嫩香酥的地鼠肉咽了下去,感慨地说道。
格林眨了眨眼,疑惑地问道:“圣武士的生活这么艰难吗?”
“那到不是,我们圣武士的伙食还是不错的,只是到了黑堡镇以后,我们将肉食分给了棚户区的孩子们,你知道那些小家伙正在长身体,他们需要更多的营养。”克劳德笑着说道。
格林撇了撇嘴,撕下一大块地鼠肉,咕哝道:“您真是个高尚的人。”
“我只是在做自己该做的,我们圣武士从小就是在修道院生活,修士们一直教导我们,是民众奉养了我们,对民众要有怜悯之心。唯有如此才不会因为强大的力量而迷失自我,最终堕落成魔鬼。”克劳德叹道。
格林郑重地点头:“您的老师真是个睿智的长者,力量就像双刃剑,既能伤人也能伤己。”
克劳德目光一动:“格林,你可不像是个没见识的自由民,你以前做什么的?为什么要到这个偏僻的地方来?”
“其实我是贵族子弟,你信吗?”格林笑嘻嘻地说道。
“我不信!”克劳德摇了摇头。
如果真是贵族血脉无论如何也不会流落成自由民,哪怕没有家族愿意接纳他,那些富裕的封臣也会很高兴地让他成为自己的女婿。这点常识,克劳德还是知道的。
“被你识破了,我倒是很希望自己是贵族子弟,可惜我只是个封臣的小儿子,曾经给贵族老爷做过侍从,还没等我混出头,我家的领主老爷就被帝国皇帝关进监狱了,所以,我一直就是个自由民。现在,我也想来碰碰运气。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格林苦笑道。
克劳德默然了一会,愤愤地说道:“该死的战争,真是不明白这些领主为什么不把武力放在开拓领土上,偏偏要用于内斗?”
两人陷入了一阵沉默,只有篝火在劈啪作响地燃烧着。
隔了片刻,克劳德说道:“格林,你服侍过贵族,你帮我想想,怎么样才能说服维克多男爵废除工分制?”
“为什么?”格林皱眉问道。
“我知道,你也想加入工分制,好在几年内晋升为封臣。但是,你看到了吗?这片领地还很不成熟,现在还有凶暴狼在活动,而男爵甚至没办法剿灭它们,只能带着领民龟缩在城堡里。再这么耗下去,会出大乱子。”克劳德低声道。
“我也想过带着所有人冲过凶暴狼的领地,进入维克多领的腹地。可后面怎么办呢?领地里没有足够的工事保护2000多人,就让他们散居在外面?然后,每天被凶暴狼从窝棚里拖走几个人当晚餐?好吧,就算我们把凶暴狼个剿灭了,可男爵根本养不活这么多人!这里甚至连耕地都没有多少。”
“格林,问题的根源根本不是凶暴狼,而是男爵的工分制,只要他的工分制一天没有废除,就会有源源不断地人前来碰运气。也许是三千,也许是四千,可能更多。这就是一场灾难。所以,只有废除工分制才能避免灾难的发生。”
克劳德大义凛然地说着,他的双眼熠熠生辉,这些天他一直在仔细琢磨这件事,现在他已经想的很清楚了。
“凭什么?”
格林平淡地语气让克劳德愕然,他有些不明白,格林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还会执迷不悟地想要加入工分制?凭什么?能够消弭一场灾难还不够吗?
“凭什么要为了一些人,去摧毁另一些人的希望?他们有错吗?领主大人麾下的领民和护卫有错吗?”琇書蛧
格林平静地目光中竟然有了一丝锐利,让克劳德为之一震,面对诘问他一时无言以对。
“因为我们这些人得不到,所以大家都不要有,这样就太平了?就像上一次,你要护送一部分人去男爵的城堡,结果呢?因为有人去不了,他们就闹事,结果大家都别去!自己没有的东西,就让别人也不要有。这是不是很滑稽?!如果有人有孩子,有人没孩子,那怎么办?把孩子杀了?大家都不要有?这种人,你会绞死他的。是吗?”
格林的问题就像加持了圣剑术的钉锤一样,不断地敲打着克劳德的内心,将他固有的观念敲的支离破碎。
“你,你是这样认为的?”克劳德吃吃地问道,此刻他的脑子如同一团浆糊。
“是的,克劳德队长,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格林郑重地点了点头;“你看,维克多作为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宣布行政命令,这是他的权利。他的领民和护卫拥护自己的领主是他们的本分。而我们这些人千里迢迢跑到这里追求一个光明的未来,也是我们自己的意愿。这些都没有错。”
“难道是凶暴狼错了?可这些畜生跑的太快,往紫蔗林里一钻,我们根本找不到它们。”克劳德语无伦次地说道。
格林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但为了自己的任务,他还是解释道:“凶暴狼当然抓不到,维克多领的面积太大,地形复杂,这里还有许多的野猪,正是凶暴狼理想的栖息地。但这不是重点啊。你不是说了嘛,凶暴狼不是问题的根源啊!问题是出在你身上。”
“我?我身上?”克劳德嘴巴张的老大,油乎乎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不可置信地说道。
“对,问题就是出在你身上!你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你给了这些人不该有的希望。”
“可我保护了他们,我是圣武士,这是我的职责。”
“你的职责不是保护这些人来抢饭碗。你看看,这营地里都是些什么人。比如,我。我是侍从出身,不会种地,没有手艺,在黑堡镇找不到活干,所以想到这里来碰运气。再看看他们,但凡能吃苦的,都不至于要流落到这里来。”
“这些人并不傻,他们明白工分制不可能满足所有人,所以他们在这里盯着,不仅想要加入工分制,还想着不让别人加入工分制。所以,你带队出发的时候,他们才会骚乱。如果不是你在这里建立营地保护他们,这些人早就返回黑堡镇了,来这里的人也不会越聚越多。克劳德队长,没人可以对别人的选择负责,他们必须对自己负责。”
“你为什么还在这?”克劳德涩声问道。
“我和他们一样,也想碰碰运气,只是你问了我,我才告诉你我的看法,就这么简单。”格林满不在乎地啃着烤地鼠。
“那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坐视灾难发生。”克劳德喃喃地说道。
“你该果断地回去,带走愿意和你回去的人,再告诉那些想来碰运气的人,这里的一切。这是最好的选择。拖得时间越长,后果就越严重。”格林目光闪烁地建议道。
“就算没有这个营地,还是会有人来的。”
“是的,他们也许会成功地加入工分制,也许会葬身狼腹,也许会逃出来,但他们不会在这里滞留。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负责,不是嘛?”格林耸了耸肩膀。
“我带人回去,会有多少人愿意和我走?还有粮食问题怎么解决?”克劳德皱眉问道,他被说服了。
“这里的日子并不好过,你只要宣布返回黑堡镇,一定会有很多人和你一道回去。粮食可以交给领主解决,男爵大人一定会想办法的。”
格林可是听说了,夫人给了维克多足足五万金索尔,小男爵绝对有钱,一点粮食绝不在话下。
“你说的对!我这就去和男爵的卫兵说这件事情。”
克劳德转身就走,停下来对格林真诚地说道:“谢谢你,我的朋友。”
看着圣武士消失在视野中,格林的神色有些复杂,以低不可闻的声音自语道:“真是个真诚的傻瓜。”
格林就是血狐盗贼团的首领,他正是奉了约克伯爵的命令,带着十几个手下混到自由民当中。为了完成约克家族吩咐的任务,格林必须掌控这个营地,而圣武士成了他的障碍,所以他想方设法要让克劳德滚蛋。现在,他已经成功了。
“小男爵的运气真是好,被我抢了精光,夫人就给了他5万金索尔,还成了夫人的小情人,自由民来冲击领地,恰好有凶暴狼堵路,再等我掌控这个营地,他真是一点风险都没有了。估计他现在搂着那个漂亮的姑娘在睡觉。哎,我真是命苦,这里什么都没有,只能啃老鼠。”格林有些嫉妒的想着。
一阵风吹来,一团乌云遮住了明月,要下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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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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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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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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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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