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羊东奔西蹿,将人简易院墙撞得惨不忍睹。
林微目瞪口呆,愣神儿了几秒,就冲过去想要将羊的缰绳给抓住,陈灵淑一见,也追了上去。
两人追着那只羊,赶过来的小常追着两人,径直往山后面跑去。
只是,刚靠近山后面,便被人拦住了。就在林微解释了之后,那男人神色松动间,小常也过来了。
那男人一见小常过来,瞬间变了脸色,改了口风。愿意帮着她把羊找回来,但不许他们靠近村后。
“那儿都是坟地,你们外乡人,别冲撞了我们先辈。”男人用了这么个理由,等三人点头之后,才往里面走。
等他走后,林微打了手势,问小常周围还有没有人,见他静神听了一会儿摇头,才道,“我感觉这个人怪怪的。”
“对,我也是这个感觉。”陈灵淑跟林微紧挨着,凑近了小常一些,“感觉不像是什么好人,好像有什么事儿瞒着大家。”
这个事儿,自然是违法犯罪的事儿。
她说着,往周围看了看。
说实话,林微能选定这块儿当野营地,自然是因为这儿漂亮。虽说跟江南小景不一样,也是山清水秀的。
“嫂子,等会儿找到了羊,我先送你们回去。”小常觉得有些不对,“等到了营地,你们先返城。你们到了城里,记得报警,我就在这儿先守着。”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安全要放在首位。
“好。”林微想想,点头。
这次野营,开了四辆车。一辆是自己的车,一辆是舅舅程亮的,还有两辆是张忠夏开来的。
除了陈灵淑一家,他们一家,还有就是张忠夏和带来的人手了。
“你只先看着,万一有事儿,安全为重。”林微小声道,“别……”
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总之,注意安全,张忠夏带来的还有人手,你们可以从长计议。”
要让这些退伍兵不冲在前线,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
所以,她也不劝了。
“知道了,嫂子。”小常看着人走近,观察了一下男人,见他没有携带凶器,这才牵了羊,带着两人往外走。
————
高志国看着一行人牵着羊回来,本想笑,可一看他们的神色,便笑不出来了。
“出了什么事儿?要怎么做?”
他问。
小常已经跟张忠夏汇报这个事儿去了,便只剩下几个老人和孩子跟在林微身边。
“先等等。”林微看了小常和张忠夏那边,开口,“看哪一种应对方法更好。”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脑子里也开始思考最佳方案。
“嫂子,我这边儿分出三分之二的人手,带你们回城。”张忠夏走过来,严肃道,“小常和小李带着剩下的人守在这个村子。”
小李是他们运输公司的四大金刚之一,动手能力和脑子不输他,留下来给小常最好。
他首要任务是送孩子和老人女人回去,等进入市区,交给临近派出所,他再掉头回去协助小常。
张忠夏根据地形和小常的形容,以及推断,觉得这儿可能是个什么势力的老窝。
他不敢冒险。
分工明确,拿了随身物品,为节省时间,那些帐篷便直接放着,暂不理会。
这一路上,张忠夏汪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速度提升了不少,到达首都的时间,也比来时少了一个小时。
“嫂子,我再带走两个人。”将人送到最近的警局,张忠夏一边说话,一边要往里面走。
唐老爷子:“到了首都,孩子们安全,你就去做你的事儿。”m.χIùmЬ.CǒM
唐老爷子虽然退休,可身份地位在那儿放着,到哪儿都亏待不了,跟人调用了警力跟着张忠夏走后,又在他们的护送下,回了大院。
是的,在唐老爷子心里,哪儿都比不上大院儿安全。
可惜陈灵淑和高志国不想去大院儿,林微想想,便也带着孩子回了二进院子这边。
她也不是逞强,也不是好面子,而是知道二进院子这边有人做着安全防护工作。
几个孩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野营没了,好在还收获了一只小小的羊,到也没觉得太失落。
汪洋送陈灵淑他们回去,小钱就开着车送林微一行人回二进院子。
“爸爸!”
刚到胡同口,林微正想着那个山村的古怪,就见拂晓霍地兴奋起来,喊了一声之后,哒哒地往前跑。
林微楞了一下,顺着拂晓的视线看过去,就见门口原本孤零零坐着的那个人猛地站起来,朝着这边冲过来。
脸上的笑,灿烂的阳光都比不上。
拂晓一跑,三小也兴奋了,挣脱开大人的手,嗷嗷笑着去追拂晓,那摇摇摆摆的小模样,说是小企鹅也不为过。
林微扶额,紧走几步想要追上他们。
正是盛夏,三小穿得轻薄,跑这样欢实,摔倒了绝对破皮。
“爸爸!爸爸!爸爸!哈哈哈!晓晓的爸爸!”
拂晓一个猛冲,扑进了唐慎怀里,高兴得跟个小傻子似的,“爸爸,晓晓今天还在想你哦~~~”
她想了那么多次爸爸,爸爸终于在她想他的时候出现了!
这一刻的拂晓,开心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小手抱住唐慎的脖子,弯弯眼睛,奶声奶气的要求,“爸爸,你快亲亲晓晓!”
爸爸亲了她,她就更高兴了,高兴得可以像天上的小鸟一样飞起来。
唐慎欣然答应,在她额头小脸上狠狠啾了几口。“爸爸也想晓晓。“
孩子的模仿能力强,三小又不是什么怕生的性子,见拂晓一叠声地喊“爸爸”,也张着小胳膊,笑嘻嘻地扑上去,一口一个“爸爸”。
唐慎不知道该感动,还是该笑。
这仨小子,不像是真认识他,知道他是爸爸,倒像是凑热闹般地玩闹。
可不管怎么说,这一刻的唐慎也快乐晕了。
四个孩子主动喊他“爸爸”呢!
“媳妇儿,我回来了。”唐慎抱着一怀的孩子,朝着林微傻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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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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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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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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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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