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被问懵了圈,自家店的财产并不属于我,里面的东西自然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此屋隐藏的如此隐秘,至少有几十年没有人出入过,旗袍的存在更是鲜为人知了。
我见小艾如此喜爱,又不好拒绝她,只有暂且先替老张收下来,等他精神好过些再将这些告诉他,无论如何我也要替她买下来,我的想法很骨感,看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刚才我给他了几击重拳,如果不是众人拦着,后果不堪设想,他即使是个神经病,这些失尊失态的场景,也应该很难忘记。
小艾将旗袍抱在怀中,笑颜逐开,眼睛透露出无比的喜悦,她把头凑上来亲了亲我的脸颊,羞涩的说:“谢谢小易!”
我心里一阵波澜,不知道此事做的对错否,暂且先不将此事搁着,等我完成木匣之约的时候在找老张谈谈,那时候离现在肯定有很多时间缓冲,希望他不要记着上午的仇。
四周的灰尘依旧密集,在灯光的照样下随性的翻滚着,我见这里空气不流通,仔细的观摩了四周的墙壁,除了脱落的墙纸和密集的蜘蛛网,我还发现了一个十分奇怪的地方,说出来我连自己都不相信。
这间房竟然没有窗和卫生间,处于三楼的位置,本身四周的建筑材料都是水泥和钢筋,只有那扇门是唯一的出口,空气流通自然成了障碍,即使憋不死人,也会令人有一种身处监狱的既视感,从里面的家具和书籍位置的摆放就可以推断出,这地方的主人常年居住于此,但此时落得如此破败,莫非中途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八十年代一场凶杀案,一个叫阿兰的人无情的杀害了旅店的所有的房客,欲要跳崖自杀,但却没死成,之后一直关在精神病院里,一下就是三十多年,也有可能在四十年前,于家老爷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儿媳李画晚,之后自己也死于非命,儿子不堪羞辱,也跳崖自杀,这里的旗袍可以证明,这极有可能是李画晚的房间。
也不可能,当时李画晚怀了于怜甄,一个准妈妈不可能生活在这样的房间里,除此之外,唯独八十年代这里有过动态,但绝不能说九十年代,二十一世纪就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阿三称十年前这里有过歌声,他吓的匆忙逃走,这些也不能空穴来风,鬼神之类的也该有个说法。
很乱很乱,就像女人起床缠绕在一起的发梢,每一个细节都在我脑子穿插,但就是连不到一起,我不是福尔摩斯,也没有柯南一样的脑子,我只是个平凡的人,没办法为这些谜团对上一个合理的答案。
这鬼地方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包括那恶心的床单我也一并掀开,里面立刻涌出来黑色的昆虫,在灯光的照样下慌忙逃窜,但可惜并没有什么线索。
我有点失落,只是单单找到一件旗袍而已,这东西对我打开木匣没有任何的帮助,索性小艾十分喜欢,也不算落得一场空,我和小艾一并走出房间,外面的光线极为刺眼,就像一根针刺向我的瞳孔,竟有些生疼。空气重新清洗了一遍我的肺叶,精神好了很多。
再过回首,里面十分昏暗,灰尘的弥漫跟北京清晨的雾霾可以称兄道弟了。小艾出来也是连打了几个喷嚏,她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还有她手上那件旗袍,也宛如获得了新生一般,变的更为靓丽。
我重新将暗门关好,从外面看上去几乎是没有任何破绽,我突然想起刚发现这扇门的那个时候,如果不是那只猫,这可真是个意外。
我和小艾正准备离开,突然撞到郭杰从房间出来,他面色平静了很多,再也没有刚才那般怒火冲天,我面对他有些尴尬,只是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你们怎么还在这里?”郭杰见小艾手里捧着旗袍,又小心的看了一眼,疑惑的说:“你这衣服哪来的?”
“我一个朋友定做的,你喜欢?我也可以帮你弄一件!”我十分镇定的回答郭杰,他依旧很小心的看着我,延伸里充满着质疑。
“你和秋水,还好吧?”我把话题转移,暂时不聊关于旗袍的事。
他嗤笑一声,摇摇头,显得十分难受,解释道:“家常事,没关系,我现在出去找她!”
我没再过问其余的事情,牵着小艾匆匆离开了三楼,一路跑回房间,我一摸口袋,手却摸了个空。
钥匙呢?
我把两边的兜都翻了出来,什么都没有,证件和现金都在房间里。我有点郁闷,实在想不起钥匙会丢在哪里,这里的住客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被偷走的可能性不大。在那个破屋子里也不可能,我压根就没翻过口袋。
我还在为丢钥匙的事心烦意冗,算计着要不要破门而入。小艾估计猜到了我的心事,说:“找不到算了,去我那儿吧!”
我有点无奈,只好跟着小艾去了她的房间。老张可真偏心,她跟我住同一层楼,房间竟然还有一台十四寸的彩电,后面还有两根相交的天线,墙上还多了一副精美的油画。
油画上是一栋黑色的房子,身后是的背景全部填充的白色,看起来十分不协调,而我的第一眼所设想的场景便是灵异旅店,白色便是光明,在光明所笼罩的灵异旅店下,得到的是新生与未来,灵异旅店本并不恐惧,只是因为黑暗的调合与人为的罪恶导致了它现在的状况,这幅话给我的意向十分完美,体现主题。
我次还在猜想是不是出自叶无辰之手,这样的画风跟他十分吻合,内骚不外露,我搞不懂这些玩艺术的是在何等心境下创造这些的,反正就是挺不可思议的。wWW.ΧìǔΜЬ.CǒΜ
“小易……这旗袍,我想试一试”
虽然房间的年代有些久远,但是这件旗袍的存在仿佛跟房间的年龄极为不符,它极为干净,或许可以说是一尘不染,就像几分钟前房间去一样,就是等待我们前去带走,但是里面的灰尘覆盖程度,不可能有人之前进去过,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我点点头,她像只小鹿一样跑进卫生间,房间里还留有她发梢上的茉莉花香,格外的诱人。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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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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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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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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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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