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蛤蟆只觉得相见恨晚,“多好的人啊,我从没见过像笔马温这样高尚的人,就是老爷也比不上他。”蛤蟆眼里都是星星。
“你这绿皮蛤蟆,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还是不要这样了。”笔马温当即道,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因为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感到不安。“当狗习惯了,我很喜欢低调,可你们这样让我很为难哎。”
噗!噗!噗!噗!蛤蟆皮上迸起一团团血雾,上面居然长出很多眼睛来,都是绿豆似的小眼睛。每一只小眼睛都目不转睛,盯着笔马温。
雾草。笔马温当即道,“都说了,你别这样,我好害羞。”说完,笔马温将飞天蛤蟆给扔了,是的,是给扔了,因为他真的很害羞。
“这就是我的意中人啊。”飞天蛤蟆道,“我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他了。虽然他并没踩着七彩神虹,可我知道他有一杆大姬姬!”
“尼玛!”笔马温冷酷道,“低调,你就不能低调些吗,我有大姬姬这件事都被你看穿了吗,难道你想让我和你一样,不做人了吗!不,我还是要做人的,因为我喜欢御手洗大人,比任何人都要喜欢他。”
“超嫉妒的!”飞天蛤蟆道,它的蛤蟆皮上长出的眼睛,都在流泪。真个是泪流满面,只是飞天蛤蟆的眼泪都是一颗颗的,像是晶体,每一颗有米粒大。
“观天珠!是观天珠。”臂鸽蚌惊奇道,“你一次居然能产生这么多的观天珠!而且都没待在井里。我的眼光果然没有差,小子,你是能成为飞天蛤蟆王的蛤蟆啊。”
刷!
臂鸽蚌化为一道流光,遽然冲至,落在飞天蛤蟆之前,并且他放出很多手臂,去抓蛤蟆皮上的观天珠子,尽管很小,可毕竟是观天珠,价值不可估量。臂鸽蚌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了,还是首次见到眼前这样的奇葩。“这等奇妙的蛤蟆,无论如何都要将它带在身边啊。”臂鸽蚌喜道。
将全部的观天珠子都给收集好了,臂鸽蚌还不死心,将蛤蟆给拎了起来,“不要停,再多释放一些珠子,我想知道你的极限。”
“极限吗。”飞天蛤蟆冷漠道,“老爷,你之前都不帮我的,如果不是笔马温大人,我都是死蛤蟆了,你现在反而想知道我的极限在哪里!”
怒火冲天。
飞天蛤蟆相当生气,因为它觉得自己被臂鸽蚌无视了。“我虽然看淡了生死,可老爷你这样对我,还是让蛤蟆很恼火的。”
话语落,飞天蛤蟆皮上的眼睛都闭上了,再没有任何观天珠了。
“嗯?”臂鸽蚌冷笑道,“你不要忘了是谁赐予你新生了。”
锵!
忽地,胜利长枪刺了下来,锋利的气芒飚射而下,落在蛤蟆皮之上,将其刺穿。“呱!”飞天蛤蟆痛苦不已,“老爷,你不但本事不如笔马温大人,气量也不如人家。完全被人家比下去了。”蛤蟆像是不知死活,仍道。
“呵呵。”臂鸽蚌冷笑道,“好啊,你敢与我犟嘴。”
嗤!嗤!嗤!胜利长枪的枪尖,陡然分出三道极细的红色光芒,犹如长针,分别刺在飞天蛤蟆的脑袋、背部以及蛤蟆腿之上。
钉住了。
飞天蛤蟆被钉在了空中,血流不止。
笔马温想了想,忽然觉得飞天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不舒服,故而他选择沉默,也就没去救它。上次,笔马温也是顺势救了蛤蟆而已。“没有下次了,我又非慈善家。”他心道。
“我要表现的强势些,否则不会引起笔马温大人的注意。”飞天蛤蟆暗道。
呼!
绿色的蛤蟆皮忽然涌动,像是碧浪迸滚,崩!崩!崩!三道钉住飞天蛤蟆的红色光芒都被震碎了,化为红雾,遽然散去。
呱。
飞天蛤蟆又是大叫一声,它的左眼之中涌出了金色的泪水。
哗啦!金色的蛤蟆泪向臂鸽蚌涌了过去,金光飚射,戾气迸荡,吞噬这片空间。而在金色的泪水之中还藏着三粒观天珠,这三粒珠子也是金色的,所以很难被人察觉到。
可臂鸽蚌是什么人,他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很久了,对它们再熟悉不过。“有观天珠的气息传了过来,虽然藏得很严实,终究逃不过我的眼睛。”臂鸽蚌的鸽子头冷笑道,那双小眼睛闪烁着寒光,觑定飞涌而来的金色泪水。
呼。
蚌壳之中,一条手臂飞出,拍向那道金色的泪水,将其拍散,同时将泪水里的三粒观天珠都给抓了出来。
“难看啊。”笔马温忽然想道,“胜利之枪的器灵,格局太小,这样的人不值得结交,若非他还有利用价值,我立刻杀了他。”厌恶,笔马温已对臂鸽蚌心生厌恶之情。
一旦生了厌恶之心,要向再改变笔马温的心意就难了。
咔嚓咔嚓咔嚓,骨头迸裂的声音响起。是蚌壳里飞出去的那条手臂炸开了。而三粒金色的观天珠,迎风就长,像是三个金色的太阳,悬在空中,哧哧哧哧哧!一道道金芒迸扫而出,贯穿虚空,刺向了臂鸽蚌的蚌壳与鸽子头。
哈啊!臂鸽蚌惊愕不已,“疯了,飞天蛤蟆你疯了吗。之前你只是蝌蚪,是我喂给你观天珠,让你成长为现在的样子,可你居然攻击我!呵呵,是我给了你仁慈的错觉吗。”
轰。蚌壳陡然阖上,可鸽子头还在外面,臂鸽蚌并没将脑袋收到蚌壳里的打算,刷刷,两道寒光自鸽子眼里扫出,斩向金色的观天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同样的,蛤蟆要是不为了自己,难道还为了别人吗。”飞天蛤蟆冷笑道,“我之所以认你为主,还不是因为觉得无聊,因为你比我强。现在不同了,更强势的人出现了,他就是笔马温大人,我的心永远属于笔马温大人,老爷,你就放手吧,我还不想与你决裂。”
哗!一道金色的长流,迸射而出,将鸽子眼里旋出的寒芒都给撞散了。“你居然还有理了。”臂鸽蚌惊奇道,“脑子是好东西,然而不是所有的飞天蛤蟆都有,像是你就没有!”
臂鸽蚌本来就有些忌惮笔马温,再加上飞天蛤蟆又多次拿他们作比较,并认为笔马温更胜一筹。这无疑加重了臂鸽蚌的嫉妒之心。
“等我摄取了笔马温的基油之后,就将他杀了吧。”臂鸽蚌心想。“地池俊美的小鲜肉无数,我不会因为笔马温一个七等杂役就停滞不前。”
有时间的话,臂鸽蚌还想去一趟天池。
胜利长枪是守护犬龙一族的圣器,而犬龙一族又是帝狗族的守护兽,所以臂鸽蚌还没离开过目叶城,始终待在地池之中。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命运石之门那么大,臂鸽蚌想出去走走。
嗖!
一道红色的长绳扫了过来,将胜利之枪给缠住了。
红绳显然是这座园子的主人祭出的,“臂鸽蚌,本座收了胜利之枪,看你如何嚣张。”
呼!
红绳带着长枪向第一株千年老参飞去,而老参早已化为一尊道人,仙风道骨,宛如世外高人。啪的一声,千年老参所化的道人抓住了胜利长枪。“本座已经收了这杆枪,臂鸽蚌,还不下跪。”
这株千年人参叫做“千山”,他的弟弟叫做“暮雪”,两株人参都修炼了千余年。
“我愚蠢的欧尼酱啊。”忽然,暮雪冷笑道,“你还不将那杆枪放下,否则你马上就会后悔!”
“后悔,你在说本座吗,胜利之枪都是我的手中之物了。”千山哈哈笑道,“需要后悔的人是,暮雪。”
嗖!
又有一红绳甩了出去,劈向暮雪。
两个红绳都是千山的,而且他重新祭炼过了,将它们上任主人留下的烙印与禁制都给除去了。
也能说,红绳除了千山之外,再不受任何人的控制。
当初,就是这两个红绳将千山与暮雪给绑走了,并且带到了这座园子里。如今,上任园主早已成为劫灰,而千山设计,重创了暮雪,他才是园主。
崩!
忽地,千山的右臂炸开,登时,药香传了出去。“啊!”千山痛吼道,“手臂,本座的手臂。”
“愚蠢的欧尼酱啊。”暮雪道,“我都说了让你放手,可你不听,非要抓着胜利之枪。”
嗖!嗖!
两个红绳都落到了暮雪手里。“兄长你想将我封印,而且你也做到了。可那都是假的,都是错觉。”暮雪哈哈大笑,“因为红绳是我先得到的,并且让胡蝶子偶尔得到了。”
“你说什么!”千山震怒道,“胡蝶子,是你让胡蝶子寻到了红绳,并将我们绑住,带到了这座园子?”
“是。”暮雪冷笑道,“你现在总该想明白了吧。”
“胡蝶子被仇人找到了,那也是你设计好的?”千山又惊又怒。
“除了我,还有谁有这样的大智慧。”暮雪得意道,“我忍耐多年,就是想看到欧尼酱你惊慌失措的表情。”
“怎样,你满意了吗。”千山的心思平静了下来。想不到,我绝没想到,原来红绳与胡蝶子都被暮雪算计了,就连我也是。“难怪本座总觉得心神不宁,哼,这座园子恐怕也在暮雪的控制之下。”
如此一想,之前的诸多疑惑都能解释清楚了。
千山那条被胜利之枪炸掉的手臂,竟不能复原。“园主你也是够倒霉的。”忽然,臂鸽蚌道,“你一直以为暮雪是个弟弟,可最后,你才是那个弟弟!真是滑稽啊。”胜利之枪的器灵很鄙夷第一株千年老参。
一个弟弟,能掀起多少风浪,也许马上就要被另外一株千年老参给杀掉了。
还有,臂鸽蚌并没告诉千山,哪怕胜利长枪被别人控制了,可器灵还是自由的,不受长枪之主的役使。就是犬龙一族,它们也休想完全控制臂鸽蚌。
嗡!
园子的上方,忽然有一团气浪在翻滚。旋即,一人踏浪而来。
“是你!”臂鸽蚌喜道。
“是我,兄弟。”来人笑道。
“器灵,又来了一个器灵。”笔马温不悦道,“今天是怎回事,为何器灵都跑到这里来了。而且新来的器灵似乎与臂鸽蚌认识,他们散发着相似的气息。”
“这家伙又是谁,不是善茬。”暮雪心道。
“管不了那么多。”千山冷笑道,“我不管你是谁,只要你能杀掉暮雪,本座愿意将园子赠送给你,道友。”
“你说话可算数。”来人惊奇道,“我才来这里,你就肯献上这般贵重的礼物,我如果不接受,岂不是对不住主人。”
“苟太阳。”臂鸽蚌笑道,“你将太阳之盾也带来了吗。”
“器灵,他是太阳之盾的器灵!”
“纳尼,居然是太阳之盾的器灵,麻烦了。”
千山与暮雪异口同声道,他们都听说过太阳之盾的凶名,因为它的恐怖程度还在胜利长枪之上。
当是时,犬龙一族的守护圣器都到了,太阳之盾,胜利之枪。
而苟太阳正是太阳之盾的器灵,他与臂鸽蚌情同兄弟,真兄弟那种。
“接到你的通知我就来了,你也不给我一碗水喝。”苟太阳哈哈笑道,“好兄弟,那里就有一口井,为何不给我取水来喝。你做人也太不厚道了。”xǐυmь.℃òm
“哈哈哈。”臂鸽蚌笑道,“苟太阳,这口井是你的了!”
“原来如此。”苟太阳笑道,“是你不敢动这口井,所以才迟迟不动手,为了等我吗。”
嗖嗖,蓦然间,两道红绳向苟太阳扫了过去,仿佛能把他勒死。暮雪也感受到了来自苟太阳的威压,先下手为强,宰了对方再说。并且,暮雪对红绳很有信心。
“大家都那么热情吗。”苟太阳笑道,他一掌劈出,登时,热浪迸滚,空间扭曲,两道红绳竟然燃烧起来了。
“啊!”暮雪吼道,“不,你不要烧掉我的红绳。”
“喂喂,老家伙,明明是你先主动攻击我的,却反过来数落我。”苟太阳不悦道,“我的脾气虽然很好,可也受不了你。”
轰!轰!两团红芒炸开,红绳显然不存在了,被烧成了灰烬。一切都是苟太阳的杰作。“呼,心情好多了。”太阳之盾的器灵笑道。“我要是不开心,就喜欢烧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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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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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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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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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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