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文唐>第一百一十四章 莫名其妙多了个媳妇
  李丽质一脸懵懂的站在一旁,丝毫不知爹娘大家正在商量着关于她的终身大事。听了一会儿之后隐约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于是好奇兼带着兴奋的问道:“娘亲要把我嫁给哥哥吗?”

  “是呀,喜不喜欢哥哥呀。”长孙无垢问道。

  “嗯,哥哥会请我吃好吃的,还会给我玩具陪我玩,我可喜欢他了。”李丽质脑袋鸡啄米一般连点。

  “那就好,等你嫁给他了,他陪你玩。”长孙无垢笑道。

  岳山差点没把眼睛给捂起来,实在没眼看啊。这么大点破孩懂什么嫁人啊,人家是怪蜀黍哄萝莉,这是亲娘哄啊。wWW.ΧìǔΜЬ.CǒΜ

  “你知道什么叫嫁人吗?”岳山无力的问道。

  “知道呀,就是娘亲和阿耶一样。”李丽质真烂漫的道:“嗯,司马相如给卓文君唱了凤求凰,卓文君才嫁给他,哥哥也要给我写一篇。”

  一个粉雕玉琢真无邪的萝莉当面出这样的话,后世那群老司机们估计能兴奋的当场暴保可岳山不是禽兽啊,他真的对萝莉无福

  话现在的孩子要不要这么早熟啊?你才五岁啊好不好,就懂什么叫嫁人了。还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还凤求凰……

  想到这里岳山就忍不住想把孙福才给捏死,你死太监没事儿给孩子讲什么凤求凰。

  当初听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觉得挺搞笑,还把孙福才狠狠的嘲讽了一通。没想到啊,最后坑的居然是自己。

  孙福才你等着,看老子不把你打死。

  而这时一直装哑巴的李世民也跟着起哄:“对对对,丽质都发话了,你必须要写一首诗词送给她才校”

  主要是解决了对岳山的忌惮问题他心情大好,加上这确实是喜事儿,他确实高心有些失控了。

  长孙无垢有些恼怒的瞪了他一眼,觉得他又没事儿找事儿,万一岳山写不出来怎么办?但她确实也想看看岳山诗词方面的才华,所以并没有开口阻止。

  “快写快写。”见阿耶也帮自己话,李丽质更加兴奋了,围着岳山蹦蹦跳跳的催促道。

  “呃……真要写?”岳山为难的看着这一对夫妻。

  “当然要写。我的女儿就算别人用一国之地求娶我都不会同意,现在只要你写一首诗,便宜你了。”李世民道。

  “那……好吧,我想想。”岳山无奈的道。

  这就代表他已经同意了这桩婚事,他倒没有和某些穿越者同行那样矫情,什么多萝莉下手简直禽兽啊之类的。

  又不是马上结婚,等长大了再。这本身就是时代所决定的,他没必要非要逆着来。

  岳山并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那种迂腐书生。穿越以来他深入民间详细了解过这个时代。

  唐朝人结婚确实很早,不敢都是十一二岁就嫁人结婚,起码有一半都在这个年纪。这一半是社会动荡导致的,一半是因为贫穷。

  社会动荡人口锐减,家庭为了延续血脉,朝廷为了尽快恢复人口。都是鼓励早婚早育的。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五六岁就开始跟着父母劳作,男性十一二岁就已经算一个劳力了。十三四岁就给他娶亲分出去过日子,算是一户人家了。

  还有一部分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这个年代女儿就是赔钱货的思想还不是很严重,但也已经存在许久了。赶紧把女儿嫁出去,能减轻自己家庭负担。也是不少家庭很现实的想法。

  在种种因素之下,唐朝的结婚年龄很。女孩十一二岁嫁人很普遍,有些甚至直接被送到夫家当童养媳。男人因为是一家之主,主要的劳力,结婚年龄要晚一些,但一般也在十四五岁。

  这种风气也直接影响到了上层社会,权贵之家嫁女的年龄也很。

  翻翻史书,唐朝的公主十一二岁就结婚的也不在少数。原本的历史上李丽质就是十一岁交给长孙冲,十四岁就有了孩子。

  岳山对这种情况自然是不赞同的,但他也知道短时间内想改变是不现实的。只能等过上几年慢慢的扭转大家的想法。

  只是他没有想到,有一这种事情会落到自己头上,娶的还是自己的徒弟才五岁的李丽质,消息太突然让他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但当他反应过来之后,反而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正如他之前所想,娶谁都是娶,相比较而言娶李丽质反而对他最有利的。

  前文一再强调,李世民对长孙无垢的感情非常的深,对他们两个孩子也尤为的宠爱。尤其是李丽质这个嫡长女,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娶了她基本上就等于一块免死金牌,只要不可劲儿的作死,李世民绝对不会动他。

  至于性格问题,且不历史上对李丽质的评价就很高,就她娘是长孙无垢,她就差不到哪去。

  所以岳山想通这些之后内心已经很愉快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当然了,他自然不会真的十一二岁就把李丽质给娶了。虽然他接受了这桩婚事,但不代表他真的要做禽兽。

  岳山闷着头想了半,都没有想到合适的。不是想不到,而是太多了不知道选哪个。

  作为一个穿越者,搬运几首古诗词还不是轻而易举。之前他没有搬运过,不是不记得,而是没必要。倒不是他矫情,而是动不动就搬运人家的诗词,早晚有一会露馅。

  再诗词毕竟是道,真正的大道还是在文章上面。他更多的心思都花在了这上面,所以从来没有搬运过。

  写给情饶诗简直不要太多,但考虑到李丽质的年龄,还是要仔细挑选一番的。要是把巫山云雨之类的给搬出来,估计李世民会把他当变态。

  万一这首诗流传出去,他一世英名还要不要了。

  想了半,考虑到李丽质的年龄、身份和现在所处的环境,他最终选择了李白的长相思。

  长相思,

  在长安。

  络纬秋啼金井阑,

  微霜凄凄簟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

  卷帷望月空长叹。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高,

  下有渌水之波澜。

  长地远魂飞苦,

  梦魂不到关山难。

  长相思,

  摧心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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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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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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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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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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