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静静站在电梯旁边,双手放在大衣口袋里,目光看向很远处,影子单薄又遥远。
似乎她正沉湎在另一个世界里,下一秒就会消失一样。
李桢不由快步走过去,她一下就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侧过头来,展露他非常熟悉的笑意。
“晚上好。”
初晴看着他说。
光对上那双眼睛就会耳际发烫,脑子又变成了一团浆糊,李桢局促应了一声,见到电梯打开,连忙先一步走进去,按住开关等她进来,一边道“其实你不用特意等我……”
初晴说“没关系。”
在后宫的日子里,她已经习惯等他了。
初晴又道“还没谢谢你上次介绍的公寓,总是让员工们住在公司,我心里也过意不去,现在公司晚上终于空出来了。”
听她道谢,李桢正要说话,头顶的灯闪了闪。
下一刻,电梯沉闷停了下来,附近一下变得非常安静。
木然看着眼前一片漆黑,李桢忍不住怀疑自己今天和所有电器犯冲。
在黑暗里反握住手边那片冰凉,轻声安慰了一句“别怕”,把另一只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他熟门熟路打开手电,牵着她按了电梯里的警铃,冷静把情况大概说了一遍。
接下来就只能等待了。
手机手电的光偏冷,把倒影里的姣好面庞也映得很苍白,身边的人很安静,没有惊叫也不哭,没被他握住的那只手攥住他的袖子,下意识凑得很近,那片柔软挨着自己的手臂。
心跳开始加速,把血液用力泵到四肢百骸,李桢整个人都手脚僵硬起来,只能呆呆看着初晴。
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好像想起什么,拉开了外套,从贴身的口袋里翻出他很眼熟的玉佩,改为用双手握住那块温暖。
因为心上人撤开,李桢松了一口气,心里不免惆怅遗憾时,她非常自然把那双手又捧到了他的跟前。
初晴抬眼看他,认真请求说“可以帮我捂一下吗?”
明明说着让他无所适从的话,她的目光依旧澄澈坦率,像是不知人事的山鬼,而李桢只能被蛊惑着伸出手。
她的手很冷,却很软,连一点茧也没有,他一只手就能轻松包裹住,像是握住了一抷滑腻的脂雪,似乎再用点力就会在手里融化。
因为这样的动作,在一片昏暗里四目相对,好像一低头就能亲吻她不笑也上翘的嘴角。
安静昏暗的环境总会让人的思维变得很活跃。
如果能和她在一起,其实一辈子就留在她的家乡也没关系。
电梯里这么昏暗,她是不是把他看成那个人了……
想到这里,李桢脑子里更混乱了。
初晴现在也很忙。
与其被动等玉佩送人,担惊受怕它会不会送更奇怪的人过来,还不如掌握主动权。
巩大厨会打破规律到来,就是因为她把玉给李桢握了一会,不过当时两个人好像还拉了手,谨慎起见,她干脆来个手握手许愿。
把现在能想到的名字,按照希望玉佩送来的顺序挨个默念了一遍,初晴正在拼命想现在公司还缺什么职务,突然听到头顶的人语气复杂道“你们以前一定经常这样牵手吧。”
因为是熟悉的声音,初晴脱口说“倒没有经常,好像在其他人面前牵得比较多。”
单独相处的时候,他比较守礼,反而是她的态度随便一些。
——私下里反而没有那么亲密……所以,那个前男友其实更愿意在人前炫耀她吗。
李桢心里更酸了。
灯恰好在这时候亮了,电梯重新恢复启动。
担心自己脸上会流露嫉妒,所有心思被光照得无所遁形,李桢连忙松了手,别开脸,走到通话器前和工作人员沟通。
初晴知道,这是生闷气的意思。
光看这副模样,就像诏令未下、他们没进京,而他还是溪边那个接近她的小王爷。
其实,如果不回想起来上辈子的事情,说不定李桢会活得更简单快乐一些。
不过他家里的人肯定没那么容易放过他。
王经理把洗钱的锅往他头上甩,《百里挑一》一个节目组里那么多二五仔,再加上之前他五叔跑到他跟前的那些话……
这手段她太熟悉了。
余芳妮说唐准背后有个年纪大的女人,看来是他那位五婶在后头搞鬼。
歌手这个职业其实很特殊,国内的市场对新歌需求不是特别大,如果有一首歌爆红到家喻户晓的地步,大部分歌手的手里有那么一两首代表作,靠着商演走穴就能吃一辈子。
只要这个歌手自己不会唱吐。
仅仅是出轨余芳妮这件事,对唐准根本没有什么大的影响,等风头一过,他照样出来唱歌挣钱,所以初晴必须得用金公公拍到的视频对付他。
不过,就像自己动了何薪,牵扯到王经理,最后还差点害自己人翻车一样,如果真把他这个前头的小兵捏死了,自己恐怕会直接对上太后老妖婆。
初晴今天找李桢过来,也是为了解决这件事。
不过巩叔和秦嬷嬷他们显然不这么看他们这次晚餐。
推开门后,初晴被眼前的一切震撼到了。
屋内是暖色的烛光,桌面上铺着雪白的桌布,花瓶里散发着新鲜浓烈的芬芳,几十块钱的餐具被擦得闪闪发光,迎夏就站在一边,不远处还坐着慢悠悠拉二胡的锦绣。
初晴“……”
秦嬷嬷又看了什么电视剧吗,为什么会给她折腾出烛光晚餐来。
问题是,哪家烛光晚餐会用那种特大龙凤红烛,也不是拉小提琴而是拉二胡,这不是中西合璧,已经到了鬼故事的地步了吧!
初晴一瞬间头皮发麻。
李桢似乎也愣住了。
正想把那个万能的“大山”拿出来解释,李桢却突然看过来,柔声道“费心思了,我很喜欢。”
初晴“……你喜欢就好。”
所以就算失忆了,他本质上也是个古代人。
于是初晴只能和他隔着龙凤红烛对坐着,在莫名的音乐里,迎夏给他们上了冷盘。
冷盘一共三道,酥炸玉兰花、松茸汤、奶香虾球,全都已经分成两小份了。
玉兰花算是餐芳谱里比较常见的鲜花,最近正好是玉兰花开的时候,巩大厨会选这个倒也正常,不过对失忆的皇帝来说,这道菜可能有点超出“常见”的范围。
结果李桢依旧接受良好,甚至感慨了一句“这也是山里经常吃的吧。”
初晴只能点头。
隔着垂泪红烛对上她的脸时,他突然有些晃神。
好像曾经见过,而她应该穿着颜色更艳丽的衣服,画着让人荡魂摄魄的妆,涨红脸看他。
定下神,他轻声道“我可以见见厨师吗?”
巩大厨刚一进屋,就见陛下正满眼笑意把手边的汤推给娘娘。wWW.ΧìǔΜЬ.CǒΜ
这是秦嬷嬷的主意,只要做两份不同的,娘娘肯定会想试试陛下那道。
姜还是老的辣。
巩大厨欣慰想着,结果下一秒就对上了陛下打量的目光。
这戒备审慎的眼神太过熟悉了。第一次在帝陵见到陛下时,据说是因为娘娘胃口比往常好了很多,陛下便召了他问话,当时他就是这样看着自己的。
那时候,娘娘还是陛下的贴身侍女,却有资格与他同桌用膳,唯一的职务就是帮忙布菜,偶尔顺手用了自己的筷子,陛下也眉头都不皱一下。
看来,这是新帝心尖尖上的人。
后来回京后,巩大厨就明白了,皇后瞧中有眼缘的手下,皇帝全都严苛亲自看过,发现心思不纯或者品行有亏,就趁着娘娘忘记后不动声色打发掉。
即使忘记了以前的事情,陛下潜意识里还保留着很多习惯。
巩大厨于是走近,像是当时一样毕恭毕敬自我介绍道“我是今晚的厨师。”
李桢好奇问“您是哪里人?”
这倒难不倒巩大厨。
来到这里后,惠妃娘娘就发现,两个世界有些方面是一致的,比如许多地方只是名字和一些细节不同,其实标志性的风俗和口音都比较接近,干脆依照记忆画出了上辈子的地图,和这个世界的地图对比,方便大家寻找籍贯,最好选中那种在卫星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山村。
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后面看似日常却容易露馅的问题,巩大厨都应对自如,唯一难住他的是自己属于哪个菜系,最后用学的是失传菜谱才对付过去。
那位厨师走后,李桢垂眼,拿筷子戳开了面前的八宝肉圆。
丸子里的肉被剁得很匀,却掺了松仁笋尖荸荠之类的细碎辅料,吃起来细腻腴润,松脆酥烂,口感非常丰富,调味料恐怕更不止八种,外面被浇了带芡的酱汁和甜酒,就更加难以分辨。
拿最简单的食材做菜,才最考验厨艺,这已经远高于过年时他在那家最高级别会堂吃到的水平了。
这样的人,居然会在一家娱乐公司当厨子。
李桢一瞬间觉得自己抓住了一根线,可是又好像连头绪都没有发现。
他忍不住感慨“没想到在山里也有这么多人才。”
初晴却放下了手里的筷子,郑重其事看向他,突然说“我们已经接触了一段时间,相信你已经对我有所了解了,所以,在你答应我之前,我觉得你有必要先知道一些事。”
李桢!!!
答应她什么?
她是要向他告白了吗?
根本没法理智思考,他脑子里燃起一朵蘑菇云,一瞬间,所有思维的大楼被炸得灰飞烟灭,只剩下一个念头
——他被心上人用烛光晚餐追求了,而她正在计划和他告白。
完全没有发现他的不对,初晴一本正经继续道“就像你说的,他们都是人才,可惜,他们没有身份,所以只能缩在临塘,呆在我的公司。就连上次你送秦嬷嬷就医,也是她第一次进医院。”
李桢一愣。
这句话来得太突兀,他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只能一脸空白反问“你是说,你这些员工都没有身份?”
——当初他和她摊牌,说他亲眼看到她穿越的时候,自己应该也是这样的表情吧。
初晴忍不住笑了笑。
“对。”
李桢被这背后的信息量震慑住了。
是说,她养着一屋子黑户吗。
这姑娘为什么能这么心宽还一脸习以为常。
李桢表情复杂道“可我记得,你说过,他们都是你爷爷资助的人。”
反正已经迫害过庄言言她们的家长,初晴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起,用力点头。
“你看我们公司女孩子比较多,其实大部分都是孤儿或者家里超生,才没能上户口,因为爷爷包吃包住,所以他们把孩子都卖给了他,然后他就把他们统一安排住在一起。没有身份寸步难行,他们连工作都找不到,现在我接手了公司,他们就来给我干活了。”
其实她也没说谎,上辈子好歹是进了他家祖坟的皇后,他爷爷不就是她爷爷嘛,那些宫女也确实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了,皇宫包吃包住,才把孩子送进宫的。
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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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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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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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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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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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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