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是因为她早上起来时,被关月之硬拉着,试图给她打扮一番。
而王戊又始终不同意。
毕竟她前世今生都没用过什么唇红腮粉,今天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把那些东西抹在脸上,她以后在江湖上还混不混了。
于是二人在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之间,转眼就墨迹到了现在。
“比武和选角儿有什么不同。”
听着王戊的话,关月之理所应当地反驳道。
“这二者都是抛头露面的事儿,适当打扮一下,那不是应有的礼数吗。何况你相貌生得这么浪荡,性子怎么犟得跟头憨牛似的,打扮打扮,让别人开开眼界又有什么关系嘛。”
“嘿,你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讽我呢?”
反应过来的王戊随即黑着脸,伸手扯住了这毒舌妇的脸蛋。
“呸,我回去就告诉我家里人,有人在外面欺负我,让他们派人来教训你。”
一张小脸都被扯变形了的关月之依旧嘴硬。
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如此肆无忌惮地与王戊打闹,居然会让她觉得分外轻松。
她已经有好久都没这么放松过了。
甚至一想到日后,她和王戊的关系总会变质,她的心里甚至还生出了那么一丝不舍。
不过,等关月之又注意到了走在后头的小锦,见其,正用一副失魂落魄的神情看着自己与王戊互动。
她心里的气就又不打一处来了。
这个死王戊,几次三番冒犯我就算了,居然还把小锦给勾得神魂颠倒的。
我早晚要弄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事能瞒过我的眼睛。
不通人情的关月之自然也不清楚。
小锦啊,看重的是她的“临幸”。
……
大约是吃完午饭之后,御林军派了一名骁骑参领走上擂台,意在指挥比武的有序进行。
骁骑参领倒也秉公办事,将会场指派得井井有条。
毕竟他们平时训练的都是兵马,一群江湖人虽然散乱不懂规矩,但是在御林军的警戒下,倒也基本还算听话。
起码,明面上他们不会跟御林军对着干。
迷踪门的队伍里,罗弥还在看着手中的图册发呆。xǐυmь.℃òm
何不鸣怎知道,这人说的借去看一看,居然要看这么久。
不过,他也没好意思上前讨要。
毕竟十五岁的一流后期高手,那可不是开玩笑的。论天资,估计连武当山的中明都只能压他三分。
虽然这一届的英才会应当没他什么事,想来就是跟着见见世面。
但是下一届的英才会,年纪刚好二十五岁的罗弥,那可是夺魁的热门。
到那时,他估计也是绝顶高手了吧。
心里这么想着,何不鸣的神情多少有些唏嘘,他这个二十四岁的一流初期,放在小门小派里姑且还算是个天才。
但是放在天下英才之中,显然还是太过平庸了。
江湖浩大,他说到底,亦只是一朵随时会被淹没的浪花。
天下风云啊,与他是没有关系的,就只能在背后掰扯掰扯了。
另一边,迷踪门的痴绝大概是注意到了罗弥的异常。
动身走到了他的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说道。
“阿弥,你在看什么呢。”
“哥。”罗弥听着痴绝的声音,从那宽大的衣领间抬起了头来,露出了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
倒是一个玉雕一样的少年,好不可爱。
“她来了。”
这么说着,罗弥指着手中的图册说道。
“王戊?”痴绝低头看了一眼罗弥手中的图册,见到上面那个比着剪刀手的小乞丐,出声问了句。
“是。”
“呵,听说她和紫衣门的大泽关系匪浅啊。”痴绝像是想到了什么,笑着说起了自己刚才听到的一则传闻。
“所以我想和那个大泽打一场。”罗弥声音清幽,面无表情地重新看向了图册说道。
“你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一流后期,和一流桎梏之间,差的太远了。”
或许是把罗弥的头发揉成了一个鸟窝,痴绝才温和地眯着眼睛道。
“哥帮你教训他。”
“哥。”
“嗯?”
“你打得过他吗?”
“臭小子,不要看不起我啊……”额头上青筋暴起地,用拳头钻着罗弥的太阳穴,痴绝咬着牙微笑道。
“要不是因为师父,我现在早就已经步入决定了好吗,怎会比那中明低上一头?”
“可师父说,如果你那时突破,成功的几率只有五成。”
“闭嘴……”
“唔……”随着痴绝的手头用力,罗弥终于吃痛地捂住了自己的头。
“哥,疼。”
“疼就别拆你哥的台子。”
……
痴绝是罗弥的哥哥,亲哥哥,要说他们兄弟为什么认识王戊,这又要说起十年前的一件事。
那时,王戊才刚刚拜师在庞万山的名下,学了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因为力气比普通的壮汉都大几倍。
所以庞万山便经常叫她出去,帮人搬卸东西,干粗活给自己买酒喝。
嗯,这种压榨童工的行为自然是不好的,但是庞万山当时将之美名曰为,练功。
因此人在屋檐下的王戊也不得不听话。
记得有一次。
她在桂海的一家莫来当里打工时,刚好就遇着了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来当铺里当东西。
这种年纪的孩子来当东西,难免受人关注,王戊就也支着扫把跟着看了几眼。
男孩当的是一对兵器,看模样应该是一对峨眉刺。
东西有些老了,甚至生了锈,不过料子倒是不错,所以老板就给人开了一两银子的价格。
这不便宜了,依照当朝的货率,一两银子可以买三石米,一石米66公斤。
放在另一个世上,差不多是一千来块钱。
王戊那时身负武功,一个人能当三四个人使,一个月的工钱也就只有一两四钱银子而已。
许是等男孩走了,略显好奇王戊凑到了老板身边,问起来这事。
老板叹了口气,摇头道。
“那孩子姓罗,就住街口,上头还一个哥哥。她母亲本来是个江湖人,和你一样,也是练武的。丈夫死了以后,就退隐了江湖,搬到了咱桂海来住。几年间,一家人日子过得都还不错。可惜,就前段日子,兄弟二人的母亲旧伤复发,撒手人寰了。”
“我还记得,当时他们两个在医馆门口跪了一天一夜,然而我们这的大夫不会武功,也救不了人,没有办法。”
“他们母亲死后,兄弟里的哥哥,就说要去拜师迷踪门,学成武功,日后为父母报仇。这段时间,两人便一直在凑路费,也不知道凑够了没有。”
“那这。”听着老板的话,王戊看了一眼桌上的峨眉刺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老板无奈地点头说道。
“估计就是他们娘的遗物了。”
所以老板才开了一个偏高的价格,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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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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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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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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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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