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王戊>第四章: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
  那之后的第二天,江湖客背着被老中医吊住一命的宁缺儿出了城。

  他要去哪里,又要去做什么,这些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问。

  王戊只是如约去了李家,甚至没能与男孩再见一面。

  出城的时候,宁缺儿的手紧抓着江湖客的衣裳,抓得指节苍白,却又无力松开。

  值得一提的是,王戊很快也从李家那规矩严苛的大院中逃了出来。

  用她与外貌不符的见识,和重活一世的思维。

  逃出了李家的王戊并没在鄱阳城久留。

  而是日夜兼程地去了东边。

  她准备去看看这个世间,用她余生的岁月,还有往后,应当可以不再怀有目的的时间。

  也就是在这样的后事中,她遇见了她的师父,丐帮一袋长老庞万山。

  在那年入秋之后的第二个月。

  不过真要说起来,这就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去讲。

  而现在,还是让给我们把目光聚焦到王戊如今的日子上吧。

  在她来鄱阳城,寻宁缺儿的一年之后。

  王戊,是一个恋旧的人。

  虽然她自己总不愿承认这点,但她的所作所为,却通常都摆脱不了这两个字。

  酒,她独喜欢喝香江的酌花酿,菜,她只乐得吃洛城的桂子鱼,至于面食,尝来尝去,她也始终忘不了那牙儿街的馒头的味道。

  这些东西的背后几乎都有一段故事,虽然,她从来不会去主动提起那些过往。

  自她来鄱阳城已有一年多了。

  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

  难得有一天像今天这般的好天气。

  王戊倚在一个石墩边,半躺在地上,腰间挂着一个破酒葫芦,背上绑着一根枯黄的竹杖。

  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缓缓地睁开了本因为在小憩而半眯着的眼睛。

  阳光有些晃眼,对于一个已经睡了小半天的人来说,这显然是理所应当的事。

  于是王戊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接着懒洋洋地抬起了手,用那本该葱白,却被主人沾满了灰尘的手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只从外观上来讲的话,王戊应该也能算是丐帮里的模范弟子了。

  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嗯,从某种角度讲,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烦。

  “又饿了啊。”声音稍显沙哑地喃喃自语了一句,王戊似是无奈地放下了自己抓着头发的手,摇摇晃晃地俯身站了起来。

  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

  伸手摇了摇腰间的酒葫芦,确定了里面还有些“存货”,她满意地抬了抬眉头,揉着眼角,当是有些自得其乐地打了个哈欠,迈开脚步向着街边走去。

  王戊准备去弄些吃的。

  准确的说就是馒头配咸菜。

  她来鄱阳城的这一年多里,几乎都是这么吃的。www.xiumb.com

  便宜,实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腻。

  王戊可以说便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因为她总是做着奇怪的事,过着叫人难以理解的日子。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

  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起码,现在的她还算是有副人的样子。

  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

  毕竟人啊,还是要有点人情味,才能算是活出了些自在的。

  王戊身上的人情味不多,但终归不至于没有。

  就像是眼下,她会和馒头铺的老板招呼两句一样。

  “王老汉,来两个馒头,一叠咸菜,最近你出摊儿真是越来越晚了。”

  馒头铺旁,王戊熟门熟路地点了些吃食,就地坐在了一处离店面不远不近的墙脚下。

  她没坐进铺子里,也没挡着人家的店门口,算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太招待见,也不准备碍着别人做生意。

  “得嘞。”管铺子的王老汉与她应该是熟识的,头也没抬地应了一声,便用油纸包了两个馒头与一小碟咸菜,出门放在了王戊的脚边。

  “哎,我说王丫头,看在我们两个往前推几百年也算是本家的份上,老头子我劝你一句,你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年纪轻轻的,找点事做或者找户人家,也比整天待在街上晃荡来得要强吧。”

  “嗯,你当我想吗,不过我这人破落惯了,就不是个安生的命。”语气懒散地对着王老汉回了一句,王戊如是自嘲一般地勾着嘴角,低下头拆开了纸包,就着里面的馒头和咸菜啃了起来。

  一边啃着,她还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两枚铜钱,递给了身前的老爷子。

  递钱的过程中,馒头被她的衣袖不小心蹭到,当即脏了些许。

  她却一点都不上心,接着吃得利索。

  心想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唉,罢了罢了,随你去吧。”看着王戊那一副,也不像是会听劝的模样,王老汉摇了摇头,接过钱便摆着手转身走回了店里。

  他可认不出面前的这个“乞丐”就是多年前那个爱偷他馒头的乞儿,上了年纪的他也已经不会对乞人驱赶叫骂了。

  他只是随口一劝而已,毕竟他也同对方打了一年多的交道,知道对方的性子,亦没什么不能说的。

  “老汉,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然而就在王老汉背对着王戊,抬腿迈进了自己的铺子里的时候,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却又恰到好处地于店门口响了起来。

  具体是怎么一个恰到好处法呢。

  恰好在,他说话的一瞬间,老汉的一只脚才刚踏过门槛。

  王戊的一分视线正好抬起。

  蒸笼旁的蒸汽,方被人带出的风吹散了少许。

  露出了这个青年腰间的一柄短刀。

  一柄刀鞘老旧,样式普通的,应当是再寻常不过的短刀。

  于是,王戊的目光顿住了。

  老汉古怪着最近的人怎么都只点馒头和咸菜,不过手上的动作倒是一点都不慢。

  熟练麻利地打开了蒸笼包起了馒头,嘴里还说着:“成,客官您稍等。”

  透过从蒸笼中逸散开来的水汽,王戊看清了男子的侧脸。

  那是一张很难用寻常的言辞来形容的面容。

  说他英俊吧,但他的样貌中又混杂着一分胜似女子一般的清丽。

  说他温和吧,却又没法道出他眉宇间的那分疏离与凌厉。

  说他阴柔吧,可他的五官倒又莫名的显得棱角分明,英武非常。

  总的来讲,虽然做不出什么准确的描述,但他应当是一个相当好看的男子。

  身上的衣衫和挂饰看上去也价值不菲。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在一间街边的馒头铺里点两个馒头和一叠咸菜。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却在山间田埂里穿着锦衣华服劈柴挑水一样。

  且不说这合不合适,至少让人看着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滋味。

  而王戊的眼睛却在瞥了一眼他的相貌之后,便定定地停在了其腰间的那柄短刀上。

  仿佛那柄造型普通的小刀,看起来比那个人还特别一般。

  以至于王戊之后就再没有掩饰过自己的视线。

  只是旁若无人地审视起了那柄刀的每一处细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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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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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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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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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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