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红楼歌女们争相学唱,就连在场的客人们偶尔兴起,也会伴着哼上几句。
这首曲子的名字叫做赤伶,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两句。大概就是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可以说,是把那戏里戏外的薄情寡性,唱了个干干净净。
但要说这小曲儿的由来,那就不得不提起最近,生意尤为红火的梧桐雁飞楼了。
该楼是一座戏酒楼,与寻常的烟花楼不同,它只卖笑不卖春。
上月,这楼里来了位新的花魁,被唤作白玉。
传闻此女容颜绝世,气质妩媚身段妖娆,却性情忧郁。
明明是天生下来的狐媚子,可惜竟有颗情种心。
因家道中落而流于红尘。
因心念旧情乃痴痴不悟。
不肯接客不肯饮酒,每天只唱两场戏,白天一场夜里一场。
但就算是这样,为了见她一面的人也多到踏破了雁飞楼的门槛。
而见过她的人呢,就再难忘怀她的相貌了。
更有甚者,还犯了癔症。
直说当年就是自己负了她,常常央求楼里让他俩相聚一场,好偿还亏欠。
但从未有人能做她的入幕之宾。
每次出现,其都只是带着那般深藏忧愁,又叫人痛心的虚情假意,故作媚态勾引人心。
可谓是:眉头常蹙不欢喜,笑靥如花亦无情。
……
自白玉入梧桐榉以来,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因为她过于孤僻的性格,有些心灰意冷的客人,已经渐渐不再往雁飞楼跑了。
于是昨晚,雁飞楼后头的老板终于坐不住了。
宣称从即日起,花魁白玉每天必须接待一名恩客,并陪其饮酒作乐,畅谈风月。
这名恩客由她自选。
但选了之后,她就要与之单独相处一个时辰。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那可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出一天的功夫,雁飞楼便被人围了個水泄不通。
这一排的客人衣冠楚楚,那一排的客人金银无数。有些客人还守着几分矜持风骨,有些客人却已经忍不住相互挖苦了起来。
他们大多,都是在这半个月里见过那位白玉姑娘的人。
所以才会显得分外热情,因为那个姑娘真不一样。
她不同于寻常的胭脂俗粉,称她一声白玉,真真是尤为贴切的。
她的美貌不仅在于初见的动容,更在于回味无穷。
传闻有一位墨客在见过她之后,一时似有明悟,乃至心头火热,回家就提笔作了幅商女云袖图。
这图几经波折,传入了扬州城内的王府宫中。哪怕是王爷见了,也不禁怅然地感慨了一句:卿本佳人,怎料误入风尘。
不过还有人说,这画上的女子他仿佛是在哪儿见过,其眉宇之间似乎有些像是某个江湖中人。
可随即便有人笑着同他解释,白玉姑娘就是如此。总会让人觉得,她是自己的某个故人,又或者是在哪儿与其见过。
但其实只是她的眼神动人而已,哪怕是透过画来,也能流入人心。
这个解释虽然有些勉强,但考虑到那所谓的江湖人本身是个乞丐,与梧桐榉的花魁着实是相去甚远。
所以渐渐地,也就没人再提这茬子事儿了。
总之此时的雁飞楼,大概是整个梧桐榉里最热闹的地方。
熟客新客过路客,大多都想跟着凑凑热闹。
毕竟人雁飞楼的老板都说了,白玉花魁可以自选一名恩客接待,也没做什么要求。
这要是走了哪门子大运,有心无心地选到了自己,那岂不是一件再美不过的好事。
雁飞楼里虽不卖春,但要是讨到了白玉姑娘的欢心,摸摸小手总是没问题的,倘若再得了给她赎身的机会。
嘿,那不就是一段风尘佳话了吗。
且不管这些已经想入非非的人。
……
另一边,一个进城卖柴的少年正背着几捆劈好的柴火,低头走在梧桐榉的大街上。
他看着只有十四五岁,是个半大不大的毛头小子。但身上背着的木柴,却已经快有他人那么高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背得动的,可他就是这么走着,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头发又长又乱地盖着脸庞。
旁人虽然看不清他的面目,但只需要粗略地瞧上一眼,就能知道这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少年本不该出现在这红墙碧瓦,夜夜笙歌的廊巷里。
只是他要卖柴,所以不得不硬着头皮进来询问,哪怕周围的环境令他无地自容。
梧桐榉的红楼众多,姑娘们几乎天天要洗澡。
这一烧水,对于柴火的需求自然极大。
自从有一次误入了这里,被人直接买完了身上的木柴之后,少年便意识到了这点。
故而他每次进城卖柴,几乎都会径直往梧桐榉跑,因为这样卖得又快价格又高。
但今天,这街上的行人怎么这么多啊?
打量着前方拥挤的道路,还有那摩肩接踵的人群,少年紧了紧背上捆柴的麻绳,体态佝偻地缩着脖子。
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喜欢别人的视线。所以每次进梧桐榉,都会下意识的弓着腰低着头。仿佛如此,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似的。
不过可惜的是,像他这样的穿着打扮,站在一堆衣着华丽甚至提刀带剑的客人中央,到底还是太过显眼了一些。
这使得一部分有心人,几乎一眼就能注意到他的存在。
譬如说眼下正扮成小厮,站在雁飞楼的门口维持秩序的白嫡。www.xiumb.com
没错,此时少年所待的地方,就是雁飞楼的门外。
而王戊,则已经在楼里唱起了戏。
因为听说白玉姑娘今天要接客,所以闻讯而至的客人们,已经多得从堂内挤到了街头。
白嫡为了不让场面太过混乱,不得不亲自下场担任看门的武夫。
所幸用一个护院的标准来说,他的武功无疑是足够高强的。
以至于只是简单地亮了几招,就没人敢在他的面前继续闹事了,纷纷规规矩矩地排起了队。
“欸,那边的那个小子,你是来卖柴的吗?”
也不知具体是出于什么原因,或许是看他可怜,又或许是觉得其可能会造成麻烦,白嫡出声叫住了少年。
“啊?”少年愣愣地回过头,接着便像是野兔似的地惊醒道。
“啊!对,我是卖柴的……”
缓缓地将目光移向了一边,此时的少年才注意到,原来自己身边的“行人”都是在一家店里排队的顾客。
雁飞楼吗?
又偷偷地看了一眼上方的匾额,少年下意识地在心里感叹道。
好大的店啊,也不知道一天能赚多少钱。
“那你跟我进来吧。”
然而还没等少年多想,白嫡就已经招手吩咐道。
“你的柴我这全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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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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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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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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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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