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

  滴滴滴。

  两个闹钟同时响起。

  沈心羽睁开眼,抬手把自己的手机闹钟关闭,然后稍微撑起身子,抬手去够他的手机。

  闹钟关闭。

  做完这些,她又轻手轻脚地缩回被窝。

  侧躺着看他。

  平时他都起得很早,一般都是他关的闹钟,今天难得没被闹钟吵醒。

  可能是昨晚累了吧。

  沈心羽幸福地注视着他,想起昨晚一直深度交流到深夜,有些脸红。

  辛苦了。

  她从被子里抬起手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他的脸。

  触摸实质的幸福。

  她一直都觉得他很好看,不对,男孩子的话应该叫帅吧?

  总之很喜欢静静地看着他。

  特别是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像太阳,她很喜欢。

  她痴痴地看着。

  这时,他长长的睫毛颤动几下,眼睛睁开的同时,抬手一把抓住了触碰他侧脸的小手。

  手被突然被抓住。

  沈心羽惊了一下,道歉:“对不起,吵醒你了。”

  她从他清明的眼底看到了细小的血丝,关心道:“昨晚没睡好吗?”

  周仲鱼缓缓松开她的手,对她笑笑,“有点失眠。”

  沈心羽:“是在想什么事吗?”

  周仲鱼:“在想你。”

  “想我?”沈心羽疑惑地眨巴眨巴眼,“我不就在你旁边吗?”

  周仲鱼用手把她侧脸的头发捋到耳后,语气温柔,“在旁边也想。”

  沈心羽听了,心里悸动,往他怀里贴了贴。

  然后感受到了他清晨的活力。

  她声音柔软,问:“今早要吗?”

  这一个星期,基本每天早上都要来一次……

  “不了,”周仲鱼掀开被子下床没有继续停留,“记得洗澡,昨晚说的。”

  惯性被打破。

  沈心羽突然有些不习惯,揭被子的一角遮掩着身体撑坐在床上,看向旁边换衣服的周仲鱼。

  “你要出去吗?”她问。

  “没啊。”他答。

  周仲鱼换掉睡衣,穿上休闲服装,转头看向狐疑的少女。

  她看起来有些呆。

  揉一把她的小脑袋,探身‘哗’地一把拉开窗帘。

  阳光瞬间倾洒进来。

  沈心羽被晃得眯了下眼睛。

  “今天阳光这么好,要出去走走吗?”他笑着侧头看她。

  阳光照在他的侧脸,映照着他灿烂的笑。

  那一刻。

  沈心羽看到了阳光在辉映阳光。

  她恍了一下神,旋即笑盈盈地点头,“好!”

  周仲鱼去洗漱,沈心羽去洗澡。

  等她从浴室出来,周仲鱼帮她把头发吹干。

  简单的打扮一下,换上休闲的连衣裙。

  出门。

  这段时间基本都呆在家里,就出来买过两次菜,每次都多买一些囤冰箱,能不出来就不出来。

  成天在家里就套着个大睡衣,光着屁股蛋没羞没臊。

  抛开监测情绪浮动数值的内核不说。

  客观评价这段日子,那就是堕落,太堕落了。

  从小区出来,走在街上。

  清晨阳光明媚,空气中还带着夜里的丝丝微凉,很舒爽。

  好久没出来遛弯,沈心羽心情很不错。

  她跟在周仲鱼身侧,脚步轻盈。

  时不时侧脸看他一眼,然后满眼欣喜。

  也不问要去哪儿,就这么跟着他。

  在过马路的时候,周仲鱼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到了马路对面又把手松开。

  “记得这家早点铺吗?”周仲鱼侧头问她。

  侧过视线,立刻就对上了她的满眼欣喜。

  对沈心羽而言,周仲鱼就是她小小世界的中心。

  她没有留意走过的街道是什么样,也不在乎沿路的风景,更不在意身边路过了哪些行人。

  他就是她的中心。

  完全依赖,极致盲从。

  沈心羽听到问话,看向面前的早点铺,一眼认出,“记得呀,以前高三时候你经常带我来这吃。”

  周仲鱼带着她进入早点铺,随口聊天,“那你最喜欢吃她家的什么?”

  沈心羽在记忆里努力翻寻。

  味道什么的太模糊。

  其实吃什么都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和他一起吃。

  那段回忆如果有味道,那味道一定叫做幸福。

  周仲鱼:“我喜欢吃她家的炒河粉。”

  沈心羽抬起视线,笑盈盈地看向他,“我也是。”

  周仲鱼眯眯眼,改口道:“其实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她家的酒糟汤圆。”

  沈心羽:“我也是!”

  周仲鱼笑着摇摇头。

  心里有些难受。

  这种对话要是发生在普通情侣身上很正常。

  但沈心羽不同。

  她可不会开玩笑,特别是和他说话的时候。

  这完全不是那种情侣之间假装跟屁虫互相贫嘴的甜蜜日常。

  她是真的就这么觉得。

  要是换做以前,她还会说一下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而现在。

  估计她会觉得味道什么的都无所谓,只要在一起就是幸福的。

  完全忽视自己,将他当成她小小世界的中心。

  所有的一切都要围着他转。

  周仲鱼在心里大致揣测了一下沈心羽的内心想法。

  不露痕迹地叹息。

  这个样子都是他亲手造成的。

  早餐店不挤。

  学生放假,再加上错过了早餐时间,没有几个人。

  来到店里,老板娘一眼认出周仲鱼。

  老熟人好久没见的热情,满脸笑容。

  “好长时间没见了!小帅哥。”

  “大姨好。”

  老板娘很热情,以前还念高中的时候,每次见到周仲鱼的时候都叫他小帅哥。

  像周仲鱼脸皮这么薄的人,听了一次就天天都去光顾。

  有时候家里老妈早起做了早餐,他都要去这家店里买杯豆浆或者带几个包子去造福自己的同桌。

  倒不全是为了听那一句“小帅哥”,主要还是想念热情的老板娘。

  念旧。

  天天吃有感情了。

  老板娘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眼周仲鱼身边的漂亮女生。

  死去的回忆被勾动。

  想起以前周仲鱼也带一个女生来吃过。

  和现在这个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之前那个没见过几次,印象不是很深。

  印象里的那个女生总是穿校服,扎着马尾,小小的一只。

  个子倒是和现在这个差不多,但远没有现在这个漂亮。

  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估计那个没谈多久就分手了。

  不过分手了也好。

  她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是周仲鱼带那个女生来,不知道闹了什么矛盾,感觉随时都要动手打女生。

  那时候她就觉得两人应该不会长久。

  果然,一段时间没见,换了一个。

  换了个更漂亮的,希望他能好好对待人家,至少不要太凶了。

  打量一眼,心中随意猜测一下。

  老板娘也不多问,笑着问他:“要吃点什么?”琇書蛧

  周仲鱼点了炒河粉和酒糟汤圆。

  老板娘记下,看向沈心羽:“小姑娘呢?”

  周仲鱼:“不用问她,和我同样的来一份。”

  他没有给沈心羽点东西的权利。

  老板娘看了看周仲鱼再看看沈心羽。

  沈心羽:“恩,我听他的。”

  老板娘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上的笑容没之前那样自然了。

  “是打包还是在这吃?”

  “在这吃。”

  “好好,你们随便找个地方坐,马上就好。”

  老板娘算了价格,将收款码转向二人。

  沈心羽本能地抬起手机扫码。

  周仲鱼按下了她的手机,自己拿出手机扫码。

  沈心羽想要给他花钱,想要对他不断示好,想要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给他。

  就像是把身体交给了他一样,她现在坚定地认为:

  只有献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才能继续从他那里获得的疼痛,获得的爱。

  想要活下去,就要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所以——

  “我来就好,让我付钱吧。”

  她想都没想就抬手拉住了他的手腕。

  阻止他付钱。

  周仲鱼斜了她一眼,然后看向那只拉住自己手腕的小手。

  小小的手扣在他结实的手腕上,看起来极其自不量力。

  仅仅一个眼神。

  沈心羽浑身一凉,感觉像是对上了突然打开的冰柜,冷气扑面而来。

  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她怯怯地收回手,低下视线,“对,对不起。”

  周仲鱼收回视线,不再多分给她一个眼神。

  扫了码,带沈心羽去角落坐好。

  老板娘看着两人从柜台离开,

  冷汗都下来了。

  刚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前的小伙子突然整个人给人的感觉都变了。

  无法形容那种感觉。

  就是觉得这个小姑娘要糟了。

  开店做生意,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会劝两句。

  说两句什么:大早上的别生气,谁付钱都是一样的,小姑娘也是好心吧啦吧啦。

  然而刚刚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话被死死地卡在喉咙里。

  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警告她:别管,这件事与你无关。

  莫名奇妙的压迫感让她不敢轻举妄动。

  老板娘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感觉。

  一边做早餐,一边回想刚刚那个小伙子的眼神,心里有些复杂。

  这孩子以前几乎天天都来吃,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现在估计是上大学了,不然也不会假期才回来。

  多好的一个小伙子。

  高高帅帅。

  阳光开朗又有礼貌,一直都挺喜欢他的。

  可惜啊,人无完人。

  对女朋友不太行。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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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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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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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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