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起锄头就往外走,周婳压根就没来得及拦。
不过他这么一个蛮汉子根本就拦不住。
只能是一路小跑着去了林家,到林家的时候,那边已经是混乱一片。
哀嚎声尖叫声此起彼伏。
林家周围围了一大圈子的人,有人在外面小声议论,
“方家来寻仇了。”
“那可不是,换亲换成林家这么不要脸,咱们村儿还是第一例,自家闺女跑了,就懒着人家的妹子。”
“方家可是吃大亏咯,白白赔上了一个姑娘,嫁妆也没收到,媳妇也没有。”
周婳站在人群中,默默点头,
不是赞成人群中大妈的话,而是替林家惋惜。
方志兵是要当首富的人,
林家姑娘今天跑断腿,他日恐怕要哭断肠。
这林家的算盘算是打错了!
等再次见到方志兵,是这位壮汉已经战斗完,一脸无波无澜的扛着锄头准备回家。
看他身上没有受半点伤,
周婳知道方志兵完胜,“那个,二喜怎么样?”
方志兵没有想到妇联的同志居然还在,他看了周婳一眼,
“不怎么样,就当没有这个妹子吧!”
周婳还想跟上前去说什么,奈何方志兵的步子实在太大,根本就跟不上。
抬头看了看走远点的方志兵。
周婳叹气,今天林家造了这么一出,恐怕不会罢休,二喜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好过到哪里去,还是得时常关注一下。
换亲这件事闹腾了快一个月,总算在出了正月的时候消停下来。
周婳每天的任务依旧是上班下班,给自己的自留地浇水施肥,她惊讶地发现,用小魔王的“圣”水浇灌的菜长得要比用井水浇灌的大上两倍。
这让她越发相信小魔王是个宝贝。
不过看他自己应该是不知道这茬子事儿的。
因此给小魔王煮汤的日子就更多了,每天都是要看着小魔王喝下两大碗才算数。
日子过得有条不紊,
在刘晟离开的第二周,周婳收到了来自闺蜜陆婉晴的信,
信上说,她已经准备起程前往北大荒了。
不过意外的是还有一人同行,
这人陆婉晴没有说明白,直说到时候她就知道了。
反正是老熟人!
周婳穿越来后的老熟人屈指可数,除了周家人,那就只有齐家了。
把信拿上,趁着第二天上班前,她又去了金鸡屯牛棚一趟。
太阳刚起来,春耕还没开始,
到牛棚这边的人很少。
靠近方家的时候,周婳特地放慢了脚步,往牛棚那边瞄了一眼,看见陆父陆母已经开始清理牛粪了,身上还穿了一件旧棉袄。
袄子以前她看孙爷爷干活的时候也穿过,可能看他们的衣服都不适合干活就拿给了干爹。
周婳又赶紧跑回家将刘晟压箱底的两件旧棉袄拿出来,棉鞋也拿了两双。
这边的天气比湘南省的冬天要冷很多,光是在湘南省穿的棉衣肯定是不够的。
自己的棉袄也拿了一件给陆母。
眼看着早上已经送不过去了,只能是等下班再过去。
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周婳拜别了四朵金花就往屯子里去,
选的是做晚饭的时间,屯子里人不多,周婳一路往牛棚那边去的时候天还没黑,又按照老办法,先是“比不”两声。
等牛棚后面的窗户打开,周婳就将空间里的东西一股脑的丢进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干爹,干妈,晚晴应该很快就会来了,这里面有她写给我的信,还有我给你们拿过来的衣服,记得在外面缝几个布丁再穿。”
陆母拾起鼓鼓囊囊的包裹,心头又是一酸,
“你这孩子,我们这儿都好,以后可千万别再送东西来了。”
他们到这儿才三天,婳儿这孩子就连着送了两趟东西了,能在这冰天雪地里有新鲜菜吃,老两口吃的是老泪纵横。
实在是不想再连累婳儿了。
周婳连忙说,“今天是三件棉衣还有两双棉鞋,这里的冬天冷,你们刚来肯定受不住,我这就走了。”
她刚想转身,从外面牵着老牛回来的孙老狗正打算去拴牛,
“是周同志?”
陆父陆母听到孙老狗的声音心里都是一紧,赶紧解释,
“妇联的同志还怪好的,昨天看见我们没有衣服穿,今天就送了两件衣服过来。”
孙老狗看了周婳一眼,把门打开,“既然是送东西,进屋坐坐呗。”
周婳跟在孙爷爷的后面往屋里走,
院子很大,有五间土坯房,孙爷爷住的是正房,在东边,中间是堂屋,西边还有一间是靠着牛棚的,如今陆父陆母正好住在那里!
跟着孙爷爷进屋,陆父陆母迎出来。
夕阳下,周婳看到陆父半白的头发粘在一起,一捋一捋,全然没有了当初纺织厂技术员的傲气。
陆母含着胸站在陆父身边,才来三天,嘴唇上都起皮了。
“进屋,外面冷。”
四人往厨房那边走,
这些天陆父跟陆母一直都用的是孙爷爷的土灶。
陆母赶紧坐下来烧火,陆父坐在旁边的矮凳子上。
孙爷爷让周婳坐在了四方桌的高凳子上。
“你们妇联的同志还连着送了几次的粮食,留下来吃个饭吧。”
孙爷爷只有一个人,陆父陆母来了之后三人都在一块吃饭,粮食还是周婳送过来的。
夕阳渐渐落下,厨房的火越烧越旺,火苗衬得灶台前的两人多了几份温暖。
孙爷爷说今天吃的野菜饼子,让周婳别客气。
陆母红着眼眶,呜咽不语。
想到即将过来的闺女,陆母的心更是一痛。
婉晴不喜欢吃野菜,这里苦寒,可也没啥东西吃。
以后得日子该咋过哟!
孙爷爷看着三人的反应,又想着这两天的东西,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吃饭的时候就端着碗回了房间,“你们说说话吧。”
陆母等孙爷爷一走,就再也忍不住了,掩面哭泣,
“婉晴也不知道会分到哪里。”
周婳,“应该也是生产兵团,说不定也住在金鸡屯,到时候你们就能常见面了。”
牛棚隔壁有一处空地,是划出来给陆续过来的知青的,周婳觉得可以让陆婉晴来了之后先占上。
亲父母在身边,这还有个首富镇妖。
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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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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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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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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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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