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墨沉并不否认,从对她产生好奇的时候,便已经控制不住将目光落向她。
她为家人做的每一餐饭,房间内每一样东西的摆放,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就失了秩序。
相反,他的房间,在她住进来之后,反而比从前的整洁度更高。
每次只要他回来,她都是笑脸相迎,她说话时看人的眼神很专注,以及做任何事,都是那么专心,自然而然,有条不紊的。
这样的生活,与他想象之中的糟糕大相径庭。
那一刻他认识到,她是一个好姑娘。
江墨沉开始喜欢她,是发觉到了她的独特所在。
她脸蛋漂亮不假,但,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才不可多得。
她不光漂亮,会生活,还有一身的才情跟度量,这样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姑娘身上见过。好像是历尽了千帆,才磨砺出海纳百川的开阔胸襟,又像是被漫长的岁月洗礼过,会享受孤独,也耐得住寂寞。
他从来没有见她因为缺少陪伴而不开心。
她说想念,便是单纯的想念。不依赖,不纠缠,反而让他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去珍视她纯净无暇的灵魂。
他想对她好,想让她开心,陪她看电影、遛街,在他心中,这些琐碎的小事根本不足以取悦她独特的灵魂。
她却在他提出来之后,开心的像一个小孩子。
他明白,那是因为她喜欢自己。
鸿鹄志向高远,这条系在翅膀上的红绳,便是她最大的束缚。
婚姻会成为她的枷锁,可是怎么办?
他们,已经相爱。
“嫁给我,让你受委屈了。”他说。
柳树斑驳的枝影下,他深邃的眉眼缱绻温柔,指尖是那么小心,帮她将碎发捋到耳际。
他记得幼时,父亲总是对母亲说这句话,然后想尽办法逗她开心。
这一刻,他读懂了父亲的感受。
并坚信,自己会比父亲做到更好。
“我能陪你的时间很少,但,我一直都在,只要你对我开口……”
“你都答应吗?”苏凝雪太享受约会的感觉了,弯弯的大眼睛里,晃荡的都是欢愉。
江墨沉直接将她拽到怀里,将她不认真的发丝捋顺。
“给你撑腰。”
苏凝雪在安静了一下后,“咯咯”的笑起来。
“好呀,江大队长可得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好。”
听见他答应,苏凝雪又发出“咯咯”的笑声,肩膀耸来耸去,像个小神经病一样。
其实,她如果不这样,她怕自己绷不住流眼泪。
爱情有时像良药,让你快乐又销魂,有时它又像是一味毒药,攻击你的泪腺,让你软弱又上瘾。
心思那么细腻又敏感的她,怎么会读不懂江墨沉眼睛里的内容?
感情中最美好的样子,大概就是,你懂我,我懂你,我向你奔赴,你向我敞开怀抱。
当我说想要冒险,你已经开始为我排除万难。
不管我做什么,都有你为我兜底……
“江墨沉,你准备好了没有?那你都说我嫁给你受委屈了,等会儿我可得多买几件新衣服。”
“准备好了。”
树荫下的两个人十指紧扣,紧密连接在一起的,除了情愫浓稠到分不开的目光,还有两颗赤诚热忱的心脏。
……
苏凝雪向往的爱情,不需要海誓山盟,轰轰烈烈。
她喜欢日升月落的细水长流,喜欢相伴枕边的低喃浅语,喜欢他看向自己时温柔专注的目光,喜欢他低低的笑声,喜欢偷看他沉静翻阅书本的侧颜。
喜欢,是一身笔挺的军装,喜欢,是漂亮的花裙子。
“江墨沉,哪件好看?”
苏凝雪穿衣服会受心情影响,心情好的时候,她就是喜欢明艳的颜色。
红的,黄的,蓝的,紫的,足以媲美她脸上夺目的光彩。
“红色。”江墨沉深邃的眼睛被她手里的红裙子点亮,像是回到迎娶她那天,弥补留下来的遗憾。
“那就这条,我进去试试。”苏凝雪轻快的说完,就要去试穿。
哪只她刚走两步,就见到一个熟人,也穿着她手里一样的红裙子,从试衣间里出来。
李国琴的表姐后天结婚,她平日里穿军装,衣柜里没有几件穿得出去的衣服,于是今天就过来挑一件。
没想到却好巧不巧的碰到苏凝雪,还跟她选了一模一样的!
她在医疗队经常要风吹日晒的出任务,肤色比正常人黑两个度,穿红色可以显肤白,而且参加婚礼穿又喜庆,因为很少穿亮色,裙子上身后她十分满意,已经决定将它买下。
可是……她看着苏凝雪白嫩的皮肤,感觉她的笑容就像针扎一样刺眼!
现在去把裙子脱下来,未免显得她不自信,快速别开脸,李国琴扭头走了出去。
苏凝雪也没管她,进入试衣间,将身上的衬衣裤子换下。
……
“真是稀奇,江队长陪爱人买衣服?”
自古因爱生恨不是个例,李国琴先前追江墨沉到野骁医疗所,却被江墨沉无情的赶出来,还给她下了禁行令,自尊已然被践踏得不剩什么。
此下碰面她只有强撑,用冷嘲热讽的方法来抬高自己。
当江墨沉朝她看来,她还特意挺直了脊背,下巴也昂了起来。
“我刚才看您爱人也选了这条,她个子低,恐怕她拖不动这条的裙摆,建议她最好换一件。”李国琴身高一米七四,从小在女生堆里就是鹤立鸡群,她得意的晃了晃裙摆,就像孔雀开屏一般,显摆她腿够长。
江墨沉只看了她一眼就将目光移开了,对于她说的话,更是充耳不闻。
李国琴嘴唇紧紧的抿住,还真想看看,苏凝雪自不量力出丑的样子!
“营业员。”试衣间里,传出苏凝雪的呼唤。
江墨沉抬眸看去,眉角轻皱,看得出来他在担心,想过去,又碍于这里是公共场所。
不过很快,营业员出来后又拿了一条进去,李国琴心中猜测,多半是苏凝雪试穿过发现不合适。
换又能怎么样?
就她那点儿小骨量,穿什么都是浪费!
李国琴正得意的想着,试衣间的帘子被撩开了……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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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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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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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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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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